綏寧:查處一起編造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網絡謠言案

綏寧:查處一起編造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網絡謠言案

網上所傳信息為謠言。

绥宁:查处一起编造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网络谣言案

綏寧公安機關民警對黃某某進行訓誡教育。

1月31日上午,綏寧縣查處一起編造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謠言案,辦案民警對當事人黃某某、唐某某進行訓誡教育。

1月29日下午,綏寧縣委網信辦監測到有網民在多個微信群傳播一條“病情通報”,含有“縣大漢小區的1例確診已送往長沙治療,不屬於綏寧縣上報;關峽鄉一對夫妻2例已確診送往邵陽市治療,不屬於綏寧縣上報……”等內容,一度引起部分市民恐慌。經衛健、疾控等相關部門核實,網民所轉發的信息不屬實,系謠言。

為遏制不良輿情蔓延,縣委網信辦立即聯繫縣公安局網安大隊開展調查。經分析研判、調查取證,綏寧警方將謠言發佈者黃某某(男,綏寧農村商業銀行武陽分理處員工)、謠言轉發者唐某某(女,綏寧縣長鋪鎮居民)查處。經問訊,黃某某承認其在單位微信群中發佈的不當信息為自己隨意捏造;唐某某承認其在微信群轉發未經核實的有關疫情信息。通過民警約談和訓誡教育,黃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向媒體對自己散佈謠言的行為向公眾進行澄清和道歉;唐某某主動作出深刻檢討。2月1日,黃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綏寧縣公安局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機關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編造傳播與疫情相關的不實信息、散佈謠言、製造恐慌的違法案件。希望廣大市民朋友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共同維護良好網絡環境,團結一心,共同抗擊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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