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用火需谨慎!始兴一人烧杂草引发山火被刑拘

1月31日,笔者从始兴县公安局了解到,1月30日,始兴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快速出击,成功破获一宗失火案,犯罪嫌疑人邓某凤被刑事拘留。

野外用火需谨慎!始兴一人烧杂草引发山火被刑拘

据悉,1月30日下午,始兴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县林业局防火工作组报称,马市镇都塘村黄田水山场发生山火,请求查处。接报后,县森林分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同时聘请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山场过火面积进行鉴定。

经鉴定,该山场过火面积达到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民警对现场勘察确定起火点,经调查走访附近村民后发现,黄田水村民邓某凤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传唤邓某凤进行调查。邓某凤对其在黄田水山场自家果园烧杂草时引发森林火灾的事实供认不讳。森林分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邓某凤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野外用火需谨慎!始兴一人烧杂草引发山火被刑拘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由于持续干旱少雨,林下草灌干枯,火险隐患依然较高,务必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不要在野外随意用火,一旦诱发森林火灾事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森林公安机关报告。

记者/范永敬

通讯员/吴婷

【作者】 范永敬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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