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裡“戰疫”快報」疫情期間,吉林省公安廳嚴厲打擊11種違法犯罪行為

「二三里“戰疫”快報」疫情期間,吉林省公安廳嚴厲打擊11種違法犯罪行為

為積極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傳播蔓延,全力維護社會秩序和醫療秩序,省公安廳1月30日下發《吉林省公安廳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全力維護社會秩序和醫療秩序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明確規定在全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凡有違法行為的,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屬於其他部門管轄的,依法移交其他部門處理。

通告共列舉了11種違法犯罪行為,其中包括:明知已經感染或者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故意進入公共場所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體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危害公共安全的;以故意逃避、惡意阻撓、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防疫職務的;擾亂醫療機構正常診療秩序,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損壞醫療機構財產的;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而傳播,製造恐慌、擾亂社會秩序的;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名義,實施詐騙行為的;生產、銷售偽劣口罩、防護服、消毒液等防護用品、醫用衛生材料或者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的;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倒賣野生動物的;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佈的決定、命令的;實施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擾亂社會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省公安廳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相關精神要求,嚴格執行通告內容,立足崗位、嚴格執法,強化配合、通力協作,堅決打贏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這場硬仗,堅決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省公安廳鼓勵全省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疫情的違法犯罪線索,共同維護好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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