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意外去世,赔偿款47万岳母全给儿子,请问我老婆能分到继承款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陈安阳


遗传分配,我还是研究过一段时间,大家理性看待这个问题,题主也是只是帮他老婆问问。

第一我们要认清楚继承这个关系。直系亲属,父母,你,你的孩子。你父母的财产,你的母亲,你和你的兄弟姐妹都有份额,但是如果老人立遗嘱给孙辈,那就会增加份额。如果老人没有遗嘱,那母亲占50%其余的财产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平均分配。

如果换个角度,你去世没有立遗嘱,你的父母和你的儿女为第一继承人,也就说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孩子的继承份额是一样的。

大家不要小看这个问题,我身边就有一个例子,也是我第一次见。我朋友的媳妇意外去世,按正常咱们都觉得财产应该是丈夫和孩子的。结果外母娘外父告上法庭,分的总财产的25%,虽然他最后转移了一部分,但是银行是有底子的,按妻子死亡的那天查的财产。

再说一个例子。我姑父三年前以为脑梗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名下只有一套房子,是给小儿子结婚用了,但是名字还是我姑父的。现在小儿子要离婚,那个房产最后法院划分,我姑姑占50%,四个儿子占剩下的50%,这个媳妇就炸锅了。

通过这两段事情,我深深体会到遗嘱的重要性,我35了,早早的立下遗嘱,所有财产负债都归媳妇所有,与孩子无关。

所以按法律遗产划分,是肯定有女儿的一份的。但是如果有遗嘱那就有确定性。如果没有,那就不好划分了,肯定有纠纷。

依然你心疼你媳妇,怕她吃亏,但是你又不能强求外母娘出这份钱,不如学习我,甩给一份自己的遗嘱,把所有财产分给她,让她放弃对娘家的抱怨。这样才是一个男人的作为,虽然大部分读者肯定不认可我说的这种方法,有舍有得,付出与回报是成正比的,对待婚姻的态度,只有一条,那就是信任。对待儿女,你记住一条,有妈的孩子才是宝。



养一堆闺女的爹


在我们这里,这些钱跟出嫁的女儿没有什么关系。不要说岳母还活着,就算是岳母不在了,遗产也没有女儿什么事。所以,在我们这里,女儿女婿也不想着分多少。

岳父意外去世,获得了赔偿款,这说明,岳父之去世,是个灾难,是一件令人伤心的事情。在这个时候,你首先想到的是赔偿款,着实有些过份了!

我认识的一个人,原本在煤矿干活,那一年,他的大哥在煤矿事故中丧生,获得了一笔赔偿款。他哥光棍一人,无儿无女。大哥遇难后,他的面容中有着悲伤,但也有着压抑不住的兴奋。

刚刚处理完大哥的后事,他就离开了煤矿,搬到了城里。好多人都知道,他大哥的赔偿款全部落入他的手里,直接把他送入了小康生活。


大漠绿海和谐音


说一下我家在这方面的处理:十多年前姥姥姥爷相继去世之后他家里的地由姥爷的弟弟也就是我三姥爷主持说卖掉,卖来的钱给我舅舅几个兄弟分,二姥爷三姥爷一直在重庆是工作人员,说也要分我妈妈,我妈也没打算要,因为女儿嫁出去了在农村这是不成文的理由。虽然是女儿但也是自家孩子,就这样分我妈了一些,虽然不多。前两年我家的土地包含着被村里租出去给工厂,我妈说租金也要给我和妹妹,当然,租金同样小几千,我没要,我妹妹也没要,说家里比较辛苦留给爸妈花。你这个问题我觉得要抱着一个平常心去看待,尤其作为女婿你不能去挣,尊重媳妇的想法,尊重媳妇娘家那边的安排。


arwenmom


类似的女儿问题,我忽然想起之前网上看的女儿出嫁后或者女儿离婚后不能回娘家过年的事情,我也还回答了问题,我出嫁后在娘家坐月子,在娘家过了很多次年,我妈我哥年年问我今年那里过,反正我们夫妻两面都在过,近几年因为公公年纪大了就都先在婆家过除夕初一。然后在昨天,我朋友(家里有一姐一哥,她还是抱养的老幺) 就说她姐姐17号的飞机,回来过年,说的她姐姐都是一边过一次年,姐夫广西的,他们在上海工作,朋友四川的。然后她也是隔一年或者两年在娘家过年,都是有兄弟的。 (真是庆幸生在不讲究那么多风俗迷信的家庭)。 说完了过年,在说到女儿出嫁会不会分娘家的财产,我在想,现在这个社会,我说的是城里,都不存在嫁娶之说,都是买房子结婚工作,带孩谁家老人有空愿意带就带。我认识的几个就因为娘家拆迁的,别人的兄弟姐妹父母的都很开通,公平对待。谁就敢肯定儿子能给你养老,医院走一遭看看,病床前出钱出力的是儿子多还是女儿多?所以当父母的教育孩子就不能偏心,儿子女儿有孝心的人,都是你的孩子都会孝敬你,没有孝心的怎么也不会孝顺你。财产全部给了儿子,那只能让孩子们隔阂分歧。公平对待,大家庭和睦相处,多好啊。我是很看不惯那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有这种观念的自己我本身就是重男轻女,家里有儿女也会被他们这种观念搅的鸡犬不宁,伤了女儿的心。真的就靠父母兄长怎么做了。重亲情的,不会让出嫁的姐妹什么也没有的。


樱子41902485


能要点脸不?这个问题你就不该问,我们做子女的应该想着怎么去孝敬父母,而不是在父母哪里索取,父母把我们养大,无私奉献的太多太多,你岳母给你养这么大的媳妇容易吗!父母把钱给谁是父母的自由权利,你不能因为这个就对岳母有想法,包括你媳妇也不应该有这种想法,有这想法本身就是一种不孝


神马都是浮云378


您好!赔偿款不属于“遗产”,所以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而子女的获得方式也不能称之为“继承”。原则上,赔偿款应该由死者生前的近亲属获得,但对于具体这笔钱应该如何分配,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可以根据以下列举的原则进行判断;如果您妻子的权益确实受到损坏,那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个人利益。

第一,死亡赔偿金不属于个人遗产

遗产是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在死亡后产生的,故不属于“遗产”范畴,其分配原则也不能依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规则进行。

第二,死亡赔偿金应该如何分配

目前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具体分配方式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可以参照以下原则协商分配:

1、死亡赔偿金应先扣除受害人的医疗抢救费、丧葬费等费用后,再进行分割。如果没有剩余,则不予以继续分割。

2、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范围应为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限制。

按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范围原则上以受害人死亡时,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限。这就是说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的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


3、根据实际审判案例,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还可参照以下原则(按照分配的优先级列举)

1)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近亲属,例如受害人年迈的父母或未成年子女,需为其保留必要份额。具体计算方式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其中需注意:

  • 所有支出标准按照所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公示标准计算。

  •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对于因受害人死亡后,其子女需要到其他地方生活的、或没有工作的,应优先倾斜分配。

3)对受害人的子女和父母可获得精神抚慰金。但总的分割比例不能超过《继承法》的规定。如果其成年子女,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一方无工作、无收入,其子女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多不能超过死亡赔偿金的10-15%;如果成年子女,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一定的收入,其子女可以在死亡赔偿金的20-30%范围内分割。

4)由其他近亲属分配剩余部分。

题主可根据自己家庭情况分配分析。


一纸家书


岳父意外去世,赔偿款47万岳母全给儿子,请问我老婆能分到继承款吗,我们应该怎么办?大家好,我是城市问答专家@北京范儿。

关于这笔赔偿款,如果您主张分割,首先要看您的老婆的主观意愿。因为您的老婆是直系亲属,有继承这笔钱的资格。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分割的比例是这样的:您的岳母是第一继承人,您的老婆和兄弟是第二继承人。也就是说,您的岳母首先是要继承一半的钱,然后另一半是您的老婆和兄弟一人一半。大概也就是十万出头。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事情,就是您的岳父岳母有无债务,因为债务是优先继承的。也就是说,在分配这笔钱之前,要先清偿岳父母的债务。剩下的才能按照比例分割。

刚才说的是法律,在我们国家还有人情世故。也就是说,一般的家庭,都是默认的儿子赡养老人,父母的一切财产也就都是儿子的。出嫁的女儿一般不会分得家里的财产。这是跟法律规定有出入的地方。可一般家庭都会这么办。也是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很多地方对于女儿想要分割家里的财产都会有意见。就比如这个事情中,岳母是赞成把钱都给儿子,这个事情就不好处理,如果想要分割这笔钱,就要走法院起诉的程序。那么,我们有以下几个假设:

  • 起诉的时候,是只分割这笔钱,还是要把父母的其他财产也一起分割,比如房产,比如其他存款。

  • 起诉的时候,还有一种情况可能发生,就是您的岳父的父母还健在与否,如果他们健在,也是有继承权的。如分割房产等财产,都是要加上这些继承人的。

  • 起诉的时候,一家人要对薄公堂,您的老婆有没有对这件事有心理上的准备,从感情上接受的了吗?

这些假设的情况都会出现。还有一个情节,就是我们国家对于诉讼都是有很差劲的认识的。这不同于欧美,他们可能更习惯在法庭上解决问题。而我们国家,老百姓都对法庭的印象不是很好 。尤其是家里人,如果是闹到了法院,就基本要处于闹僵的局面啦。

所以说,如果您真的想分割这笔钱,就要首先做通老婆的工作。即便是老婆同意了,两个人也要冒着跟全家人闹掰的风险来操作这件事。假如我们的几个假设都成立,那么,您的岳父的家里人都要来分割这笔钱。您想一想,到您的手里恐怕也就几万块了。如果岳父母还有债务呢?您还能分到多少?这样闹的鸡飞狗跳的也得不到什么钱,是不是得不偿失呢?

总结一下:其实说了半天,正确的做法是好好孝顺岳母。虽然老人在分配钱的事情上有些偏向儿子。可毕竟是一家人,老人又刚刚失去老伴儿,现在最需要的是亲情,而不是法院的传票。您说是吧?


北京范儿


岳父意外去世,赔偿款47万岳母全给了儿子,你老婆想分继承款,也只能分的三分之一,一半是是你岳母的,剩下的才是子女平分,你的岳母既然把赔偿款都给了儿子,那就说明没想给你们,如果你和你老婆想要分赔偿款,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不过这样会伤了亲情。

我们这边有这样的例子,也是父亲出意外,嫁出去的女儿女婿,回来和老妈儿子争赔偿款,闹到法庭上,最终闹得亲人变成仇人,女儿女婿虽然分了三分之一赔偿款,但是也伤了母亲的心,母亲又把女儿告上法庭,让女儿每月给赡养费,最终的结果是,女儿分得了赔偿款,然后每月按照法院规定的数额给母亲赡养费,这家的母亲和儿子从此不再和女儿有亲情走动。

从情理上讲,女儿嫁出去了就不应该回来争这笔钱,虽然钱都给了儿子,但是母亲老了一定是儿子负起主要赡养责任和义务,这也是为什么老人会把钱给儿子的主要原因,所以建议你如果想要亲情,就不要回娘家分这笔钱。


人生路203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继承法》规定如下:子女共同享有父母的继承权利(包括动产不动产及银行存款),当然子女也有权利放弃父母的继承权利。

但是按照中国的普遍家庭来说,父母的所以财产都是留给自己的儿子,然后由儿子也赡养老人养老送终。


萌萌爱洋洋


根据你陈述的情形,现将赔偿款的来源、性质弄清楚,然后再说怎么办:

首先,先来给赔偿款定性。一般而言,死亡赔偿金是指公民意外死亡后,其近亲属获得的物质性补偿。对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我国现行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法院的答复来看,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用于弥补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因此,你的岳父意外去世获得的赔偿款,是法律意义的死亡赔偿金。

法律链接: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最高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其次,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因为遗产是指公民时遗留的财产。因此,你岳父的近亲属获得是死亡赔偿金,你老婆不能按你岳父的遗产去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你老婆不能分得你岳父的死亡赔偿金。

法律链接:《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三,明确你岳父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范围。包括两类人员:一是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这种情况一般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二是死亡受害者的近亲属,一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依据上述情形,你的岳父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范围有你的岳母、你岳母的儿子、你的老婆。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第四,具体处理办法。第一步,建议你的老婆与岳母协商,合理确定你老婆应分得的额度。第二步,如果协商不成,建议你老婆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既以你岳母、你岳母的儿子为被告,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裁判。第三步,可能获得的分配额度。先扣除处理你岳父善后事宜支付的费用。再确定你岳母是否属于被扶养人范畴。如果是,则优先分配给你的岳母,然后再在你老婆和你岳母的儿子之间合理分配剩余额度,一般平均分割。第四步,如果你岳母不属于被扶养人范畴,则一般在你的岳母、你岳母的儿子、你的老婆之间合理分配,一般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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