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鐵檢院提前介入兩起銷售偽劣口罩案件


上海鐵檢院提前介入兩起銷售偽劣口罩案件

上海鐵檢院提前介入兩起銷售偽劣口罩案件

新型冠狀病毒爆發以來,口罩成為最搶手乃至脫銷的商品。在全國抗擊疫情的關鍵節點上,“黑心”商販卻在牟取不義之財。上海鐵檢院提前介入兩起銷售偽劣口罩案件。


1.楊浦“1.27”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案

經查,自2020年1月22日起,犯罪嫌疑人金某某為非法牟利,通過微信以0.07元/只的價格從周某某處購進假冒“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次性口罩5萬隻,其中3萬隻,以0.1—0.6元/只的價格通過其黃浦區城隍廟市場某實體店鋪對外銷售,剩餘2萬隻以原價分銷給犯罪嫌疑人俞某某。俞某某將其中6000只以0.6元/只的價格於2020年1月26日銷售給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剩餘口罩以0.4-0.6元/只的價格,通過其黃浦區城隍廟市場對外零售。

上海鐵檢院提前介入兩起銷售偽劣口罩案件

圖為銷售假冒品牌口罩

2020年1月26日,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攜帶上述假冒“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次性口罩3200只及其它雜牌口罩共計4890只至楊浦區五角場環島下沉式廣場萬達廣場出入口處設攤銷售時被五角場城管中隊工作人員當場查獲,相關口罩被依法查扣。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俞某某、金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上海鐵檢院提前介入兩起銷售偽劣口罩案件

圖為現場查獲口罩

上海鐵檢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第一時間展開行動,詳細瞭解案情後,就及時固定手機電子證據、查證進貨渠道和已售情況、涉案口罩送檢等提出意見,並建議通過貼告示等多種渠道全面加大召回涉案口罩力度。


2.青浦“1.28”銷售偽劣產品案

經查,自2020年1月25日起,犯罪嫌疑人崔某某為非法牟利,通過微信聯繫羚銳藥業業務員曾某和張某採購無合格證明、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或超過保質期的“藍昕”牌、“艾美”牌防顆粒式口罩共9000只(進價13.5元/只)、一次性醫用口罩5萬隻(進價0.85元/只),分別以20元/只、1.1元/只的價格通過“好藥師藥房”銷售給附近居民非法牟利。截止2020年1月28日18時,上述口罩還剩餘1.1萬餘隻尚未銷售,已銷售金額21萬餘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上海鐵檢院提前介入兩起銷售偽劣口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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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不合格口罩部分樣品

上海鐵檢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瞭解案情後,及時跟進,全面系統梳理現有證據,就證據固定、涉案口罩來源及檢驗鑑定等提出意見,並將持續跟蹤指導補充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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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陸續回收的不合格口罩

製售問題口罩,不僅會受到道德譴責,嚴重的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根據“兩高”《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或者生產、銷售劣藥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供稿|第三檢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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