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和審判執行工作的通告


陝西省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和審判執行工作的通告


陝西省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和審判執行工作的通告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障訴訟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黨中央和省市防控工作決策部署,現就疫情期間我院訴訟服務、審判、執行工作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訴訟服務大廳暫時關閉,恢復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間,請訴訟參與人優先使用"陝西法院訴訟服務網"和微信網上立案(微信→發現→小程序→陝西移動微法院)。不便網上立案的,當事人、委託代理人可以選擇郵寄立案,將立案材料通過郵寄方式向本院提交,郵寄立案時請在郵件封皮上註明"郵寄立案"(郵寄地址:漢中市漢臺區荔枝路,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郵編723000,聯繫電話0916-2531164)。訴訟參與人可通過電話、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繫法官及相關工作人員,儘量少出行。

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我院原定於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間的開庭、接待、訴訟服務、執行等工作延期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期間,我院將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對相關案件採取延期開庭等措施。在此期間,經我院通知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參加開庭、談話等訴訟活動的,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因交通管制等無法參加庭審的,可根據法律規定,申請延期審理。

五、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及審判區域系公共場所,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如訴訟參與人確需來院參加訴訟活動的,必須佩戴口罩並在安檢口接受體溫檢測,如實告知近期出行及身體健康情況;體溫異常的,務必請先行及時就診。

因防疫工作給你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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