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通告】赤峰市人民政府關於森林草原禁火的通告

【通告】赤峰市人民政府關於森林草原禁火的通告

【通告】赤峰市人民政府關於森林草原禁火的通告
【通告】赤峰市人民政府關於森林草原禁火的通告

當前,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已進入緊要期。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災發生,保護全市生態建設成果,依據《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條例》,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火時間:2019年3月28日—2019年6月15日。

二、禁火範圍: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區域。

三、禁火要求:嚴禁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嚴禁燒紙、燒香、吸菸、野炊和燃放煙花爆竹等用火行為。嚴禁燒荒、燒秸稈、燒壩界。嚴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誘發森林草原火災的活動。

四、違反本通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懲處。

五、各旗縣區也要發佈禁火通告,劃分森林草原防火區域和火險等級並向社會公佈。廣大幹部群眾要自覺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規定,發現違規用火和森林草原火情,要立即撥打森林草原火警電話: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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