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交通運輸局:暫停營運期間擅自從事客運經營者按照非法營運頂格處罰!

淄博交通 昨天

淄博市交通運輸局:暫停營運期間擅自從事客運經營者按照非法營運頂格處罰!

1月28日,市交通運輸局下發通知明確要求:在暫停營運期間擅自從事客運經營的,一經查實,按照非法營運頂格處罰。

為貫徹落實《淄博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第2號通告》要求,阻斷因從事客運的交通工具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途徑,有效確保市民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通知明確要求:在暫停營運期間擅自從事客運經營的,一經查實,按照非法營運頂格處罰;因擅自經營造成疫情傳播的,一經查實,移送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通知要求,各相關運輸企業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第2號通告》要求,確保應停盡停;各區縣交通運輸局在此期間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聯防聯控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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