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自即日起至疫情结束,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进销差价超过35%者,即构成哄抬物价!违法!将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分享到: 閱讀更多 網瞰青島 的文章 關鍵字: 防疫 生活必需品 山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