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決定樸瑾惠獲釋機會,只能靠文在寅嗎?

鐵男春秋



朴槿惠能不能獲得保釋,主要取決於韓國司法部及其下屬機構檢察院,以及國會,法院的作用比較小。文在寅也能對此發揮一定的作用,但對他的壞處顯而易見。

朴槿惠因為“閨蜜干政門”被國會成功彈劾,從而被韓國憲法法院解除總統職務,狼狽下臺,隨後被司法機關逮捕,關押至今,其中,干涉選舉一案已宣判,求刑二年,她正在服刑之中,而閨蜜干政案、國情院受賄案已於去年底被韓國最高法院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預計審判的刑期比原先的更重。

基本上可以斷定朴槿惠的晚年只能在獄中度過,逃出生天的辦法只有二個,一個是獲得總統的特赦,恢復自由身,但文在寅拒絕特赦她;另一個是法院給她假釋,但假釋的決定權主要取決於檢方,而不是法院。


在韓國,檢方的權力超級大,比法院大,而警方則是檢方的下級,若檢方不同意給朴槿惠假釋,法院這麼做了,檢方會強力提起抗訴,直到法院“糾正錯誤”為止。韓國檢方是把朴槿惠送入監獄的主力軍,絕對不同意讓朴槿惠獲得保釋。

朴槿惠逃離首爾拘留所還有一個辦法,屬於打擦邊球的做法,那就是給予她超長時間的保外就醫。

根據韓國法律規定,服刑犯的保外就醫的時間通長只有三天,最長只有一個月。去年10月7日,檢方否決了朴槿惠的第二次保外就醫的申請,4天后的10月11日,韓國法務部的新部長曹國出人意料地推翻了檢方的決定,批准了朴槿惠的保外就醫的申請。那時,曹國就任法務部部長才二天,批准朴槿惠保外就醫毫無疑問是他老闆文在寅總統的決定,文在寅這是在關照朴槿惠。


去年10年16日,朴槿惠離開了首爾拘留所,前往頂級醫院首爾聖母醫院就醫,住的是200平方米的豪華病房,特權人士的地位顯露無遺。

在文在寅的關照下,朴槿惠在聖母醫院的豪華病房一住就是長達二個多月,引發檢方與囯會議員的強烈不滿。

檢方抨擊韓國法務部(實際上矛頭對準文在寅)給予朴槿惠的這個特殊待遇,是在變相幫助朴槿惠逃避刑罰,違反了法律。文在寅所在的執政黨共同民主黨的國會議員對此強烈質疑,去信責備法務部。

文在寅以超長時間的保外就醫的變通方式特別關照朴槿惠,卻惹來一身騷,吃力不討好,在檢方、國會、輿論的多重壓力下,終止了給予朴槿惠的特殊照顧,將她送回首爾拘留所繼續服刑。經此教訓,文在寅不會再關照朴槿惠,再讓她超長時間地以保外就醫的方式居住在頂級醫院的豪華病房,變相逃避服刑。


飛狼


韓國的政治鬥爭為什麼這麼利害?為什麼韓國會出現“青瓦臺”魔咒?為什麼身陷囹圄的朴槿惠總是被炒作?為什麼呼籲釋放朴槿惠的聲音越來越大 ?要求釋放朴槿惠的聲音從那裡來的?是不是當初要求彈劾朴槿惠下臺的本身就是一個錯誤?韓國施法部門的判決為什麼沒有能夠得到應該的尊重?為什麼朴槿惠能夠從一個被人唾棄的人,突然就變成了受人尊重的人呢?釋放朴槿惠之後對誰更有利?釋放朴槿惠之後,韓國的政治鬥爭會更穩定了?還是更動盪了?如果這些問題沒有得到合理的解釋,那麼,只能夠說明一點,那一切都是一場被精心設計和策劃的政治陰謀。



在文在寅還沒有擔任韓國總統之前,韓國法院就判處朴槿惠有罪,首先可以確定,那是韓國法院的事情,與文在寅也沒有任何的關係。而文在寅是不是應該下達赦免朴槿惠的問題,這個同樣與韓國法院沒有任何的關係。文在寅作為朴槿惠的繼任者,當然有權利對於一些犯有罪行的罪犯下的赦免命令。但是,文在寅不願意對此下達赦免命令,原因當然取決於文在寅自己,咱們沒有必要去過分的計較。


目前,文在寅已經面臨的問題有很多,而朴槿惠只是其中的一個。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希望文在寅對朴槿惠下達赦免命令呢?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推波助瀾呢?為什麼有那麼多的人會上街示威遊行,要求文在寅釋放朴槿惠呢?為什麼韓國的新聞媒體會倒向朴槿惠呢?恐怕這裡面還有更多的是政治陰謀。


朴槿惠作為韓國法院認定的,犯有多項罪行的罪犯,應當好好的接受改造,接受司法部門的判決,這是理所當然的。當初,韓國舉國上下要求彈劾朴槿惠,法院也對此作出了順從民意的公正判決。而這種公正的判決,後來被朴槿惠所在的“孃家黨”認為不公正,請問:為什麼?如果說沒有一個合理的解釋,只能夠說明一個原因,就是不服氣 ,就是希望自己的政黨能夠東山再起。簡單的說,就是妄圖利用朴槿惠來圖謀重新執政的政治陰謀。

文在寅作為韓國的執政黨,當然與在野黨之間產生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不可能為了在野黨的人,為朴槿惠大開綠燈 ,發出總統赦免令,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任何一個人都希望能夠發展壯大自己的政黨,能夠牢牢的掌握國家的政權,而文在寅只不過是在做自己份內的事情。為什麼人們總是要希望文在寅對朴槿惠大開綠燈,釋放著赦免的信號呢?恐怕這隻能夠說明自己的心態不穩。

如果你是文在寅,你會這樣嗎?顯然是不會的。因為,文在寅已經非常清楚的知道,朴槿惠有很大的影響力。如果朴槿惠被放出來,那麼,就標誌著之前韓國所有對朴槿惠的指控,都是子虛烏有的,都是在對朴槿惠進行了故意栽贓和陷害。而文在寅也在處理重大事務上面也沒有了自己的主張,會受到各方勢力的左右的。試問:如此一個領導人,還配做一個國家的領袖嗎?顯然是不可能的。因此,作為一個國家的領袖,是不會因為任何一方面的勢利和威脅,動搖自己的決心的。自己要幹什麼,就得幹什麼,這才是一個真正國家領導人應該用的氣魄。而釋放朴槿惠,顯然不是文在寅應該乾的事情。



文在寅目前也面臨著內憂外患,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因為,內部的反對派不斷的向文在寅施加壓力,甚至出現了“絕食靜坐”事件,要求釋放朴槿惠。以及日本對韓國的經濟制裁和美國要求韓國增加繳納軍費等等事件,這些都是壓在文在寅身上的重擔,這是文在寅很難有突破的。


而反對黨根本就沒有為自己的國家著想,反而在偽虎作猖,不斷的給文在寅施加壓力。因此 可以顯示出,實際上韓國的政治鬥爭 ,只不過是為了政治鬥爭而鬥爭,根本就沒有把韓國的國家和人民放在眼裡。請問:如此一個政黨,文在寅又怎麼可能夠一往開一面,釋放朴槿惠呢?如果說一旦釋放了朴槿惠,那麼,作為韓國的總統,那麼,其威嚴何在?他的執政能力何在?他的果感何在?他的才華何在?他的尊嚴何在?因此,個人認為,將釋放朴槿惠的事情要寄託在文在寅的身上,簡直就是痴心妄想。


而且,文在寅也必須要遵守韓國法院的判決。雖然說文在寅作為韓國的總統,是可以推翻韓國法院的判決,但是 ,如果說在重大事情上面,文在寅在與韓國法院的判決相悖,那麼,韓國的國家法律又何在呢?作為文在寅來說,對於韓國法院的判決到底是應該支持?還是反對呢?恐怕更多的要從國家的利益考慮,從國家的法律法規考慮。試問:文在寅又怎麼可能違背國家的法律和法規,因為政治平衡或鬥爭,而釋放朴槿惠呢?

因此,個人認為,想要將釋放朴槿惠的希望寄託在文在寅的身上,完全是在做夢。而文在寅這也在堅守著自己的職責,不對朴槿惠進行赦免,這也充分的說明了,文在寅也是至少在顧全韓國的司法大局的。而朴槿惠只不過是韓國目前政治鬥爭使用的一張王牌而已,而這張王牌?一旦有政治的需要,隨時都可以不再用,當然,也可以繼續用。

而這對在文在寅執政期間釋放朴槿惠來說,恐怕是幻想中的希望。但是,對於韓國的政治鬥爭中來說,只不過是百年政治鬥爭的一個波濤而已。朴槿惠現在只不過就是一張被人願意用來制衡文在寅的一張牌而已,也僅此而已。他們完全可以利用朴槿惠,來渲染文在寅這樣的,所謂的不仁,不義和不道德。但是 ,卻忽略了文在寅對國家法度的認知 ,和尊重法院的認知,也矇蔽了大量的韓國民眾,甚至是新聞媒體的導向。而文在寅自己作為總統 ,是一定要認知的。最後再問一句,假如你是文在寅,在面對著這一檔咄咄逼人的氣勢,您會赦免嗎?

個人觀點,切勿上心,謝謝閱讀,歡迎評論。


幸福地帶2


應當承認一個基本的事實是:朴槿惠犯有罪,並且,朴槿惠的民意支持度很低。一個已被成功彈劾的總統,要想靠法律完全洗白自己沒有可能,那麼,她獲釋的唯一機會,就是被特赦。如果不在文在寅手裡,坐牢的日子會更長。所以,靠文在寅特赦是最快的事。當然,朴槿惠也可以等總統易人,不過,那會在監獄裡呆的更久。


朴槿惠受到18項罪名指控,其中閨蜜干政和受賂案是其主要內容,究竟應負多少年的刑期是一回事,有沒有罪是另外一回事。雖然朴槿惠一概否認了所有的罪名,但,她的團隊以及她所在的政黨都承認了這些事。這等於事實是存在的,朴槿惠或沒有犯罪的故意,但她的下屬和她的閨蜜替她犯了事。朴槿惠唯一堅持無罪的理由或許是:她既無犯罪的動機,也沒有享受到賄賂的錢財。但,說得清嗎?

韓國是個非常不尋常的國度,多數總統不能善終,離任後總被追究,讓人稱為“青瓦臺魔咒”,但在任上就被彈劾還只是第二例。一個號稱“嫁給了韓國”的人,被韓國拋棄,一個創造了“漢江奇蹟”人的女兒,韓國國民也沒對她網開一面。政治的鐵面與無情,在韓國表現的淋漓盡致。而且,法律的判決來的又非常緩慢,象老牛拉車,三年了還沒走完整個程度。這讓懷了“憐憫心”的總統也無法特赦她。



對文在寅來講,被判了刑的朴槿惠就是一個燙手的山芋,放與不放,也就是說特赦與不特赦都是問題。朴槿惠有罪,代表著對手的腐敗,放虎歸山或遭到多方面,特別是韓國民眾的指責。不放,不特赦,又顯示的自己肚量狹小,而且,特赦的權利不用,或許會影響到被韓國政壇默認的規則,因為過去金泳三就特赦過兩位總統。而文在寅特赦的第一批人達6000多,象朴槿惠這樣的犯罪應該是有機會的。但,對一個被罷免的前總統,一個政壇對手,動靜鬧的那麼大,不服幾天刑就被赦免,可能也不合適。如早早定了刑放在自己手裡,也不是個事。或許拖著等到判刑後也服刑了差不多,那時再赦免可能更好。不管怎麼說,在文在寅手中被赦免,應該是最快的了。


天太2


韓國表面上看,是一個三權分立體制的國家,但實際上,行政權力在三權中居於主導地位;同時,韓國的政治還有另一個特點,即財閥的影響巨大,以至於韓國自朴正熙以來不少總統都是財閥的代言人。財閥在韓國不僅壟斷政治權力,同時控制新聞媒體,操縱輿論,無往不在。因此,韓國的立法機構和司法機構,實際上成為了各個財閥,財閥與平民之間鬥爭的工具,承擔權力制約的功能極為有限。

因此,韓國的國家制度,實際上是畸形的,是分權體制包裝下的威權國家,行政權力統轄一切,而財閥控制 行政權力。當財閥與總統的主張不一致時,總統雖可以憑藉暫時的行政權力壓財閥一頭,但當其退休之後,必然會被清算。很典型的例子,韓國前總統盧武鉉,作為平民出身的總統,一直和財閥不對付,結果離職後便遭到了財閥的清算(繼任總統李明博是財閥代表,同時動用輿論,司法手段),最終頂不住壓力而自盡。

可以說,在處理普通的司法案件之時,司法機關尚能保持公正,但一旦涉及到政治層面,尤其是高層的鬥爭,司法機關便完全成為了一杆槍,誰掌握行政權力,誰便是這把槍的主人。

回到朴槿惠,當年逼死盧武鉉,朴槿惠“功不可沒”,當時的朴槿惠作為國大黨的領導人,發動自己的勢力對盧武鉉進行彈劾,成為了間接幫兇。而現任總統文在寅,則是盧武鉉的好友,也是同志,二人在很多問題上的主張,見解完全相同。文在寅目前成為掌握權力之人,自然不會放過朴槿惠。的確,朴槿惠想要獲得出獄的機會,必須要得到文在寅的肯定,但這永遠不會發生。所謂風水輪流轉,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不過如此而已。


庭州行者


韓國法院只能根據朴槿惠所犯的錯誤做出相應判決,不能給予朴槿惠獲釋機會,朴槿惠獲得自由的權力,完全掌握在韓國總統文在寅手中。

如果文在寅想釋放這位苦命的前總統,只是一句話的事,如果朴槿惠不是文在寅的政治對手,只是一名普通犯人,可能在三次特赦中已經恢復了她的自由之身。文在寅三次大赦天下,有16000多名罪犯走出牢獄,唯獨將朴槿惠和另一位總統李明博排除在外,給出的理由是:涉嫌貪腐的犯人不在特赦名單之列。

朴槿惠和李明博屬於“大國家黨”,而文在寅則是“共同民主黨”。黨同伐異,打擊反對黨領導人,為了本黨利益,搞垮反對派勢力,是一半原因,另一半原因,是對朴槿惠擔任總統時的做法懷有不滿。在文總統看來,朴槿惠今天的一切,屬於自作自受,罪有應得,不能給予寬恕。

司法獨立是韓國政治體制的一部分,總統無權干涉法院判案,因此,判處朴槿惠多少年刑期和處罰金,不在文在寅管轄範圍,但是做為總統,他有權對法院和檢方的違規操作提出質疑,比如朴槿惠一案已非法拖延了1000多天,可以問個為什麼,但是很遺憾,文總統對此漠然置之。他的無視,直接影響到司法機關辦理此案時的態度。


走到目前這一步,朴槿惠無法自救,從韓國檢方到法院,已經將她的案情做成鐵案,“違反選舉法案”獲刑2年,“親信干政案”25年有期徒刑,“國情院受賄案”5年有期徒刑,三案累計3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0億韓元,朴槿惠現在身無分文,僅有的財產也被檢方扣押,而且68歲的高齡,法院的處罰,已經超出她的承受能力,況且最高法院的最終裁決,有可能在此基礎上還要加重力度。

2020年1月15日,韓國法院對朴槿惠案件做出審判,預計將在2月底3月初宣告終審結果。一旦朴槿惠案件被最高法院判決,“總統特赦”就有可能被提上議事日程,但是,文在寅能否高抬貴手,放朴槿惠一馬,是否還會尋找各種理由,讓朴槿惠在監獄服刑,還是個很大的疑問。


夢裡青山1


韓國法院決定朴槿惠獲得釋放的機會只能靠文在寅的說法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原則上,韓國的法律是“獨立公正"的,即使在任總統文在寅違法,韓國檢方也可以對現任總統提出公訴,總統是不能干預韓國法院“單獨"辦案的!按照韓國的憲法規定,任何人都無權干涉韓國司法獨立辦案。韓國的政治體制承習於美國“三權分立”,司法權不受其它權力干預!

韓國司法從立案到審理過程,是一個非常繁複的過程,法院的判決講究的是事實依據丶證人證言,朴槿惠的案件為了辦成“鐵案",朴槿惠已經在獄中羈押了1000多天,是韓國史上“無刑坐監"最長的總統, 已經創造了韓國總統審判史上的吉尼斯之最。

韓國檢方多次撥回法院的判決,發回重審,對朴槿惠來說是最大的精神折磨。這種拖沓的工作效率,是韓國司法的弊端,是韓國司法界的恥辱,是被審判者的悲哀。

韓國總統文在寅無法決定朴槿惠的刑期長短,也無法決定朴槿惠的犯罪量刑。作為韓國的現任總統,他必須遵守韓國的憲法規定。


文在寅唯一有權決定朴槿惠的是,當朴槿惠的判決已經定型之後,並進入服役期,文在寅可以根據韓國於1948年頒佈的《赦免法》,全部或部分赦免朴槿惠服役期,決定是否還朴槿惠一個正常人的生活。


老狼48440790


這個問題讓靜夜史想到了那句著名的網絡段子:“三分天註定,七分靠打拼,剩下的140分可就真沒有辦法了”。

作為韓國的前總統以及昔日的第一位韓國女總統,朴槿惠不管曾經多麼榮耀加身,如今也只能接受階下囚的悲慘命運。這既是自己咎由自取的結果,也是在畸形的韓國政治環境下,每一位韓國總統晚節不保的典型體現。

再加上朴槿惠和現任總統文在寅不共戴天的仇恨,朴槿惠想要擺脫牢獄之災重獲自由, 只能下輩子注意。

但上蒼似乎又不想看到這個曾經“嫁給韓國”的女人老死獄中,於是在為朴槿惠關上一扇門的同時,又貼心地封死了窗戶,再讓朴槿惠失去了自由的同時,還給了她病痛纏身的身體。畢竟如果朴槿惠當場去世,就一定能擺脫老死獄中的悲慘結局。

不過所謂“困難就是機遇”,病痛除了會要了朴槿惠的老命,還給朴槿惠帶來了“保外就醫”的歷史機遇,在病痛目前還無法給朴槿惠生命畫上句號的情況下,“民主”的韓國從“人權之上”的角度出發,哪怕朴槿惠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也一定要保證朴槿惠活下去的權利,這是文在寅能給予朴槿惠的最大恩惠。

作為朴槿惠不共戴天的仇敵,文在寅之所以對朴槿惠以及李明博窮追猛打,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朴槿惠和李明博曾對文在寅的密友,即韓國前總統盧武鉉窮追猛打,導致不堪受辱的盧武鉉跳崖自盡以證清白。

所以當朴槿惠在2017年因為“閨蜜干政門”被一擼到底,後繼的文在寅充分發揮了痛打落水狗的優良傳統,將朴槿惠打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雖然作為美國殖民地,韓國在二戰後移植了美國的“三權分立”制度,但韓國總統卻始終是一手遮天的存在。這導致雖然韓國高唱司法獨立,但檢察院卻受制於韓國總統。在這樣的情況下,檢方為迎合現任總統,鞏固自身地位,必然打擊前總統無所不用其極。不過因為所謂的“一朝天子一朝臣”,檢方作為清算韓國前總統的打手,雖然打擊朴槿惠雷厲風行,但朴槿惠更害怕2022年卸任總統後,重蹈朴槿惠的覆轍。

所以文在寅除了不遺餘力地清算朴槿惠,更有搬離青瓦臺以及修訂憲法的野心,其中修憲包括修改總統任期時間以及限制司法權力等內容。

在這樣的情況下,朴槿惠就成為文在寅實現其個人意志的重要工具。雖然因為曹國的下臺導致文在寅司法改革出師不利且痛失一臂,但文在寅還有秋美愛繼續推動司法改革,確保自己不會重蹈朴槿惠的覆轍。

當前朴槿惠的量刑無論是25年還是32年,雖然都有著文在寅的意志在其中,但執行者都是韓國檢方。文在寅打壓檢方,雖然客觀上是在幫助朴槿惠,但卻將朴槿惠送上了萬劫不復的境地。因為文在寅打壓檢方和檢方判決朴槿惠不存在本質衝突,雙方的出發點是一致的。

文在寅作為平民出身總統,本質上和代表財閥的朴槿惠和李明博勢不兩立,作為美國控制韓國的代言人,財閥在韓國崛起時期發揮了巨大作用,但卻早已是韓國尾大不掉的社會頑疾。對於文在寅而言,如果不能打擊財閥,不僅無法實現競選承諾,為盧武鉉報仇,更不能推動社會和司法改革。但現實情況是,美國的力量始終如影隨形,不是區區一個文在寅就能改變甚至顛覆的。

美國殖民地的尷尬地位,早已註定了文在寅改革的功敗垂成。在無力迴天的情況下,對朴槿惠窮追猛打無疑成了最好的辦法。畢竟此時的朴槿惠早已失去了所有政治資本,即便文在寅下臺也沒有東山再起的可能;而且朴槿惠確實因閨蜜干政以及世越號事件的處置不當確實罪孽深重,打擊朴槿惠能最大限度收攏民心;更重要的是,對於美國而言,朴槿惠姓甚名誰並不重要,只要保證財閥利益就可以,所以朴槿惠實際上已經被美國拋棄。

所以,只要文在寅在位,朴槿惠就沒有任何獲釋的可能,這和司法改革的成敗沒有關係。

而即便秋美愛改革失敗,文在寅所在的共同民主黨無法在文在寅後繼續執政,導致文在寅重蹈朴槿惠的覆轍,也不意味著朴槿惠能重獲新生。因為自由韓國黨黨首黃教安雖然曾是朴槿惠的心腹,但朴槿惠的罪名板上釘釘,如果不想自己因此被殃及池魚,最好的辦法就是繼續讓朴槿惠在監獄裡待著。

多有疏漏,煩請斧正。

我是靜夜史,期待您的關注。


靜夜史


朴槿惠在2017年3月被彈劾下臺後不久便被檢方提請逮捕,經過逮捕必要性審查程序後,她一直被收押在首爾看守所,期間偶爾外出前往江南聖母醫院接受治療。

朴槿惠的案子主要包括"親信干政門"、"干預選舉公推案"、"國情院受賄案"。這其中"干預選舉案"已經二審結案,朴槿惠被判處兩年徒刑,並在去年4月16日正式以囚犯身份服刑。"親信干政門"和"國情院受賄案"去年相繼被韓國大法院駁回到首爾高院,理由是法院審理過程中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未將貪腐罪行分開審理。目前兩案已經合併審理,並在本月15日第一次開庭,由於案情都很清楚,估計很快會進行審判。

(朴槿惠)

朴槿惠能否獲釋既取決於法院方面,也不取決於法院。之所以這樣說在於法院掌握案件的審理過程的長短,而朴槿惠已經被處刑的狀況下,想要獲釋就必須等到所有案件都結案後才有機會獲得總統特赦。這是硬性條件,必不可少。法院將審理進程託的時間越長,那麼朴槿惠就必須在看守所內多待一天。不過這也有個底線,那就是2021年4月16日,朴槿惠2年刑期服刑完畢之日,屆時她將出獄,所以法院方面務必會在這之前結案。

(首爾高院)

朴槿惠"親信干政"以及"國情院受賄"兩案的二審刑期總共30年。在被髮回重審後,其刑期可能會加重。在這種情況下朴槿惠只能期待特赦。文在寅就特赦問題的態度很謹慎,在去年5月接受KBS採訪時首次正面回答了這一問題,他表示在沒有完成訴訟程序的情況下去談這個問題還不是時候。文在寅在競選時曾經承諾不會給予犯有貪腐罪行的"政經人士"以特赦,朴槿惠無疑身在其列。起初文在寅還試圖改革特赦制度,將總統特赦權交給特赦委員會,然而由於修憲失敗,改革計劃也泡湯了。在這之後文在寅一直慎用特赦,任期將近三年內只有三次特赦,而且對象都是普通人,以往則大多為特權階層。

(文在寅接受採訪)

文在寅是否會特赦李明博和朴槿惠還不可知,不過對於韓國這個國家而言,特事還得特辦。朴槿惠與李明博所反的案子性質雖然惡劣,但是畢竟是前總統。韓國是有特赦前總統的先例的,在文在寅卸任前即便不會由他本人特赦,可能會囑託下一任總統給予特赦。這取決於輿論的走向,以及下屆總統大選的情況。如果保守派贏得大選,那麼就不用文在寅本人出馬,而如果是共同民主黨繼續執政。那麼文在寅就算是違反競選承諾,也無所謂了,而且此舉還可以團結國民,彌合保守和進步派的分歧。

(盧泰愚與全斗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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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姿


從朴槿惠時期的大法院院長梁承泰延遲勞工賠償案判決5年,而文在寅就任後任命金命洙為大法院院長不久,便對勞工賠償案進行了判決來看,韓國雖然是三權分立,但是總統對法院判決上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不過,朴槿惠案件有別於任何案件判決,法院即不能決定朴槿惠獲釋機會,也無法依靠文在寅。

朴槿惠之所以不出庭、不起訴,根源就是不相信法院,因為她認為法院已經被文在寅操縱。在2018年的時候,柳榮夏曾建議朴槿惠向法院申請保釋,但被她拒絕,而偏偏在羈押期到期的第二天向檢方申請保釋。可見朴槿惠對法院的成見,但事實上也確實如此,2019年4月16日朴槿惠羈押到期,法院表示即不延期,也不放人。法院為什麼要這麼做呢?估計還是文在寅的因素。

文在寅上臺就把尹錫悅任命中央地方首爾檢察廳廳長徹查朴槿惠案件,而且還稱對重大貪腐案件不特赦,這陣勢一拉開,法院只好順水推舟。關鍵是檢方一手遮天的權力,讓法院上下十分忌憚。檢方拿下樑承泰,與其說是犯法,不如說對法院的警示。

朴槿惠案件發展到現在,韓國法院決定朴槿惠獲釋的機會已經不存在了,因為羈押到期和申請保釋的手段己經過去,即便是有病申請停止監禁,這個權力卻在檢方,現在唯一的就是法院判決無罪釋放,這是不現實的。大法院把案件發回二審重審,其目的並不是讓二審法院無罪釋放朴槿惠,而是要加刑。做為文在寅來講,別說是與朴槿惠對立,就是同黨同派,文在寅也不敢讓法院宣佈朴槿惠無罪。但有一點,文在寅能夠順利改革檢察系統,成立《高級公職者犯罪調查處》,把朴槿惠案件重新調查,推翻原來檢方調查的證據,這樣進行重新判決,從而宣判朴槿惠無罪。但這是不可想像的。

朴槿惠案件己經接近尾聲,韓國法院決定朴槿惠的獲釋機會己經變得不可能,除非法院採信了崔順實二審重審的陳述和證據,但法院並沒有給崔順實要求朴槿惠出庭對質的機會。從文在寅和法務部同意朴槿惠做肩部手術來看,文在寅一直關注和操縱朴槿惠案件。這就意味著朴槿惠案件的每一個環節必須經過文在寅同意。

總之,法院最終判決後,朴槿惠案件就進入下一個環節:特赦,這就與法院沒有什麼關係了。


適情雅趣


當然,如果韓國法院要決定朴槿惠獲釋,目前唯一的決定人就是文在寅。


原因有兩點:


其一,韓國法院主要職責是針對朴槿惠任總統期間的行為,做出是否有罪的判決;

經過二審,已經給朴槿惠定罪,獲刑34年,雖然最高法院決定三月份要重審朴槿惠案件,也不至於完全推翻二審判決,讓朴槿惠無罪釋放,那不就等於韓國法院自己打自己的臉嗎?


因此,朴槿惠目前要想獲釋,只能依靠文在寅總統的特赦令。

如果文在寅總統一直沒有簽署特赦令,那朴槿惠只能寄希望於下屆總統大選,曾經是自己部屬和戰友的黃教安能當選總統,簽署特赦令。


其二,韓國雖然表面上學習美國,搞三權分立,事實上大的決定還是圍繞者手握行政權的總統來進行。

1948年8月,韓國獨立建國,其最大支持者是美國,第一任總統李承晚就是留學美國的韓國人,很自然,韓國也實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

在多年的實踐中,手握行政權的總統逐漸佔上風,成為主導韓國政治走向的力量(事實上美國近些年來總統的權力也超越議會,最高法院,特別是特朗普執政時期,原本不受干涉的最高法院,美聯儲都受到特朗普的影響)。


所以,如果韓國法院要決定釋放朴槿惠,必須經過文在寅批准,即使不公開,私下也會交換意見,畢竟釋放朴槿惠這件事是關係到韓國政治穩定性,誰也不敢輕舉妄動。

況且,文在寅強勢任命了法務部長,最高檢察官,明顯牽制最高法院,任何針對朴槿惠的判決,必須經過文在寅的考慮之後,才能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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