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HR要我把工作辭了再去公司面試(不保證能通過),這樣的HR是否專業?

馬虎李


一個HR要我把工作辭了再去公司面試(不保證能通過),這樣的HR是否專業?

有句俗話,叫做騎馬找馬。意思很簡單,在沒有把握找到新的工作,尤其是比現在的工作更好的新的工作前,辭掉工作是最愚蠢的事。

先辭掉工作再找新的工作,只有兩種情形下可以去做:一是在單位實在呆不下去,必須立即離開。尤其是再幹下去面臨風險,更需要立即辭職。那麼,先辭掉現在的工作,再去找新的工作,是可行的;一是自己給自己斷後路,不想再去混下去,也不想讓自己過安逸的生活,倒逼自己努力,倒逼自己奮鬥。那麼,也先辭掉現在的工作,去尋找新的工作。

否則,絕對不能這樣。

HR要求辭掉現在的工作,再去面試新的工作,也有兩種可能:一是對題主的能力充分信任,也對題主充分了解,對題主找到新的更好的工作一點不擔心。所以,給題主出這樣的主意給題主提這樣的要求;二是提高自身的命中率,以獲得更多的收益。譬如已經與某單位講好,介紹題主去,又怕題主因為待遇、環境等因素猶豫不決。因此,要求題主斷掉後路,就能提高命中率。一旦命中率提高,不僅HR的單項收益會增加,名氣也會越來越大。

所以,不管何種原因,先辭掉工作再去尋找新的工作,風險都會很大的。而且,很有可能落入別人的圈套之中。


譚浩俊


現在很多公司騙人進去的,我同學在外企機構做駐華聯絡官,前連天莫名其妙接到一個領軍教育的電話,說我同學條件非常好,想邀請他去領軍教育聊聊,他就去了。後來我們一群人吃飯的時候,我同學就說,想不通教育行業怎麼還有騙人去面試的。面他的是校長,跟他早晨承諾了比他原本外企還好的待遇,我同學說他沒有應聘,也對教育行業不瞭解。不過就很好奇,想過去看看,不知道對方何方神聖。下午領軍就給我同學打電話,問他想的咋樣了,我同學就問他們實際的薪資結構,那邊校長就開始講阿里馬雲蔡崇信了,說我同學眼光不長遠,我同學回覆那個校長的話特別搞笑,“您還真拿自己當回事啊?我可不是蔡崇信,您離馬雲也差的十萬八千里!我給我團隊員工講課講雞湯也比您那倆詞兒有深度!一大把年紀了,您都怎麼長大的!”

騙子真的太多了,可奇葩了!所以面試歸面試,好好的工作不能辭。說實話,現在騙人的企業比比皆是,儘量和大的平臺合作,一般的名不見經傳的小企業,都是非常危險的存在。


南瓜最好吃


說一個我身邊的例子,有個同事本來沒想要換工作,接到HR電話,然後面試好幾輪通過了,當時承諾他會讓他帶一個團隊,工資待遇也都談好了,天天催著他辦離職,不辦離職不能提供offer,後來他辭職入職新公司時發現根本不是那麼回事,他從總監變成一個普通組員,沒有團隊,工資待遇不如原來的水平,因為工資結構的問題,HR態度特別不好,後來工作中還要自己掏錢辦公事,不報銷!

所以一定不能先辭職!拿到offer看到薪資待遇都沒問題了再辭職。


YG陳萱


先說最重要的建議,一定不要辭職!不要辭職!不要辭職!

不論這個HR 是出於什麼考慮,讓你先辭職再去面試,對你而言都是有害無益的。而且不論是什麼原因,楠哥認為這種HR 都是不合格的,有這種HR 的公司也不值得你去考慮。

楠哥之所以不建議裸辭,原因有三,

1、找工作需要機緣,時間無法把控

很多時候找工作就和找對象一樣,要看緣分。雖然市場上總有人在求職,也總有公司在招聘,但是真正能匹配上的並不多。一旦在你選擇裸辭的階段,市場上並沒有和你的需求特別匹配的職位,那你就可能面臨比較長的時間無法找到工作的情況,如果真是這樣,大部分人的心態多半會失衡,畢竟既沒有收入也沒有被人需要的感覺可不是誰都能忍受的;

2、裸辭會讓HR 對你產生疑慮

選擇裸辭,從你的角度看確實是理由非常充分,但是在你找下一份工作的時候,對方是否認可是一個大問題。如果對方不認可你說的理由,反而可能讓對方給你貼上團隊合作能力差、比較畏懼困難、難以承擔責任等不好的標籤,給自己的求職造成困難;

3、裸辭非常不利於拿到滿意的薪酬

如果你是在職的情況下找工作,在談薪酬的時候雙方基本處在平等位置,對方不能滿足你的要求,你大可以不要這個機會。可是一旦裸辭以後,你在談薪酬時就會非常被動,因為你是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找工作,議價能力明顯變弱,主動權在對方。這時候想要爭取滿意的薪酬就會變得非常困難。


除了上述原因,裸辭以後五險一金斷繳帶來的隱性損失也是需要考慮的。

因此,不論從哪個方面看,聽從這個HR 的話,辭職後再去面試都是非常不可取的。


職場是個大江湖,不是能力強就可以平步青雲、一帆風順。這裡面的門道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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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哥說職場


我就是做HR的,其實這是我們業內的一種副業。

會有各種人力資源代理公司私下找我們做這種事情,一般費用在幾百到幾千不等。

比如你是A公司的,但你的領導或者老闆對你不滿意了,想把你開除掉。但現在你也知道勞動法對乙方的保護是很周到的,基本主動開人不太可能。或者就是你剛找工作,你的公司就知道了,故意想害你。不要以為簡歷屏蔽就行了,只要交了錢,招聘網站什麼都能提供。

這時候你的領導或老闆會找到你們公司的hr,hr會找到長年合作的人力資源代理公司,說要引導內退一名員工。對,我們管這叫引導內退,簡稱引退。引退本身是不能在明面上收錢的,我們會以人力資源服務諮詢的方式走賬。

這時候,人力資源代理公司會找到願意接這個活動的某知名公司的hr,公司不能太有名,最好是那種公眾不熟悉,但業內有名氣的。我們叫做公司B。

B的HR會打你電話,說獵頭瞭解到你的簡歷推薦給他的。希望你過來,但為了確定你不會因為辭職耽誤到崗時間,所以要先在A公司辭職,以拿到離職證明為準。

就是這個套路,不知道和你的情況是否一致。

不用擔心B公司約了你以後怎麼辦。先面試,如果實在不行,那就說領導不認可。如果差不多,那就先試用。總之如果滿意留著就留著,不滿意總有辦法讓你滾蛋。當然,如果是原公司想害你,那就肯定讓你滾蛋。

這種事情我沒做過,因為我們公司的hr績效考核的很嚴,邀約入職率是重要的考核指標,搞這個賺的錢還抵不過我考核扣的錢。我有朋友做過,我老公他們公司也找過我,總之挺多的。



正宗烏龜魚


毫無疑問,不專業。

我做招聘最擔心的就是,我們最終面試審批或者體檢不通過,候選人已經辭職了的情況。

所以每次告知候選人進展情況,我都要強調,最終通過我會給你發offer,你拿到offer再提離職。

就這樣我還聽說我有一個同事被候選人快折騰慘了。

這個候選人之前好像面試過,但當時由於種種原因沒錄用。後來又重新面試,我們和他對接的同事是個新人,說了類似“審批應該可以通過,這次肯定沒問題”等這樣的話。

結果這個候選人也是倒黴,不知什麼原因又被領導咔嚓了。

這下可算被訛上了,天天微信騷擾,說我已經辭了工作了,你們怎麼這麼不誠信,要到處告我們去。

雖然最後問題應該是解決了,但是遇到一個這樣的就鬧心死了啊。

所以搞不懂為什麼這個HR要你辭職再去應聘,完全不專業好嗎。

你自己來說,千萬別辭,這家不合適應聘別家。


職場三原色


絕對專業!

你這個問題指向不明,如果是辭了甲家聘乙家,如沒有把握,千萬別辭!有可能兩頭無著落!除非你己下定決心離開甲公司!最好是乙家落實了再辭不遲!對方讓你辭了再應聘,有可能確實看上了你,你聘中的可能性大,但由於你沒有退路,在後面薪資待遇等方面你就失去了主動權,即使對方開出的條件不好,你也可能無奈的同意!

如果是同一家公司HR這麼說,你也不能主動辭,因為他的本意是:公司不想要你了,可是沒有足夠的理由辭退你,如果公司單方面辭退你,公司必須對你進行補償,這是絕大多數公司,特別是私企不願意乾的事!所以,私企的HR,為了保住自己的飯碗,完成老闆交給的這個難題,會想盡辦法忽悠你!

如果你單方面主動辭退,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是可以不給補償的!只要忽悠你的辭職信到手,你再想談補償就沒戲了!

所以,叫你辭了重新新應聘,那是將你當傻子耍弄!這手法也太小兒科了吧?如果這你也信,公司不要你太正常了:)

就算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也要補償,籤解除合同通知書時必須認真讀,如果矇頭提筆就籤,恭喜你,也許你又掉HR挖的坑了!通知書上內容有可能由協商變成你單方面辭職了!

總而言之,在處理勞動關係時,還是要多學一學《勞動合同法》,那可是員工最有用的護身符!對於公司不按此法辦事的,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用工合同、工資條、解除合同通知書等證據,以便於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亞丁三郎


首先,我是個HR。

站在我的角度,這個HR對自己很專業。

如果他不能保證你通過面試,還要你辭了工作去面試。

那麼你辭掉工作是必要條件。也許這份工作就是要留給這樣已經辭職沒有工作的人。

非在職狀態,就跟要求大學學歷是一樣的,必須條件。

那HR這樣要求你,是很專業的。沒毛病。我也會這樣做。

但是站在你的角度。

你沒必要辭職。

首先我建議你騎驢找馬,面試完確認能上班之後,再去辭職也不遲。

你去找工作,如果說自己還在職,是很難找到的,請不要這麼誠實。

比如我見到一個找工作的面試者。

如果他說還在職。我會想。

1你在職還找什麼工作?

2你騎驢找馬會不會下一家也這樣?不穩定。

3你到崗時間要比一般已經離職的長,多久能到崗?

4你面試完,會不會離職還是個未知數,別浪費時間了。

所以HR能這麼說,關鍵在於你。

找工作不要說自己還在職。就沒這麼多事了。


傑傑職場


一個HR要我把工作辭了再去公司面試(不保證能通過),這樣的HR是否專業?

HR是否專業不知道,但你不應該盲目裸辭。

HR為什麼要你先辭職?

你應該問問HR為什麼要你先辭職,而不是先接受“我應該先辭職”這樣的暗示。

HR要你先辭職的意義是什麼?是這個崗位有特殊的要求?還是說他懷疑你從目前這家公司的辭職難度過大?

有些人由於和公司簽過一些培訓協議甚至競業協議,可能在離職的時候會遇到諸多的困難,如果是這樣的原因,HR也應該從專業的角度給出建議和判斷,而不是簡單粗暴的要求候選人離職。

如果只是一個普通的崗位,那麼HR要求你的先辭職我覺得就顯得很突兀,甚至不負責任。

HR會不會因為你拒絕他而惱火?

如果是專業的HR,我相信你只要告訴他足夠的理由,他不至於惱火,因為HR面試候選人也是有成本的,沒有誰整天和人面試就是為了坑候選人,浪費自己的時間,HR也有業績指標的。

當然如果碰到是那種根本就是不專業的HR,或者之前被好幾個候選人放了鴿子,心態失衡,然後和你溝通下來之後發現你也沒有堅定的求職意願的時候,是有可能用這種方法來激一下候選人,看看候選人是不是真的想換工作跳槽的。

那麼針對這個問題,馬上離職依然不是一個好的解決方法。

  • 裸辭會損失金錢,甚至帶來失業的風險;


  • 如果HR已經懷疑你,那麼你迅速裸辭並不會打消疑慮,反而會讓他覺得候選人急不可耐;

  • 萬一這個HR本身就很不專業(有很大的可能),那麼你即使進了這家新公司也有可能是一場美麗的誤會;

正確的做法

如果HR懷疑你是否有足夠的意願跳槽,你應該打消他這方面的疑慮,儘量擺事實講道理而不是賭咒發誓;

如果HR擔心你辭職、入職會碰到困難,你應該問清楚他的顧慮,然後從自己公司這邊搞清楚答案,提供可選的方案給HR;

如果HR還是強硬的要求你必須先辭職,那還是當他神經病,然後拉黑吧。畢竟一個公司有這樣自私自利的HR,那肯定也不是什麼好公司。


談者無語


當我遇到一個HR要求我把工作辭了再去公司面試,我首要考慮的不是這個HR是否專業,而是即將要面試的這份工作是否真的值得我辭職了再去面試。試問一份大家都不能保證過的面試,除非是鐵了心要離職(目前手頭上有充裕的資金允許您裸辭),誰願意冒這個風險?

這道問題從另外一個角度去延展,即使您真的因為這份工作辭職,那麼這家公司同時會接受您的入職時間嗎?從提出離職到交接工作,大多數公司要求是一個月。能提出這樣問題的HR, 我不敢評論是否專業,但讓我想起確實存在某些HR為了讓您參加面試(要知道這是他們工作的一部分),他們會好話說在前頭(實際操作卻並不是如此)。我自己也親身經歷過。

最後希望無論是應聘者,還是招聘者都本著一顆真誠的心吧,畢竟社會或多或少讓彼此傷痕累累,就沒必要在額外加多一道傷。多一份真誠,世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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