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路过却不扶,最终老人死亡,路人要承担责任吗?

赵彬衫


没有任何责任,除了真正撞到碰到老人的人。扶不扶,原来不是个问题,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好心却要承担责任,并通过媒体扩大宣传后,成了问题。不能对碰瓷者,处以严厉的处罚,不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的。做好事还需要自证清白,那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人心渐渐冷却,这是理所当然的了。有的人就是对自己谈法律责任,对别人谈道德责任,就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很可耻。可悲的是这种人越来越多了。


四顾20DD


老人摔倒,看是那一种情况,元月十五号早晨六点多,我去上班的路上,当时因为刚下过大雪路很滑,六点多天又黑,我步行走出小区,在向西的公路上,我看到相当于四十米的据离有一团黑影,因为行人很少我有些害怕,当快走到不远处,才听到老人的呼救声,我首先问明情况,才知道老人腿己经摔断了,相当于快一个小时无人管,我根据雪地很滑老人话语分晰是个老实巴交的人,我不顾上班迟到,强行把老人从后腰抱起来,但无法把老人移向路边,据老人说过来两次小车都没挡住,因为天黑我也不敢离开,如果我不管,万一老人被那个未看清的车给压了怎么办,老人因天很冻,拌倒爬在雪地时间长了,手抖的没法打电话了,我用老人的手机才给她老伴打了电话,又过了一个小时她老伴才座着小车从澎滩赶到这里,一家人问了我的姓名地址要感谢我,我说都是本县人无许感谢。


布尔什维克9493


我家小区门口,一位80多岁的老大爷摔倒在地上挣扎着,路过的人大都在慢行观望, 我正好和朋友步行外出,看到后赶紧紧走几步,把老大爷架着扶起来,大爷不停的说:对不起,谢谢!好在大爷的状况也不严重,随后,把大爷交给一个开店的熟人就离开了…这种事情对于我个人来说,一般是会去帮助的!(除非异常情况)


绿石姐姐


首先不请自来。

在头条上看见很多次类似问题了,我的头条签名是:每天穿大街走小巷,服务与老弱病残……

有很多网友留言:你是搞扶贫、救济、慈善工作的吧!这些都不是,我是在小县城登倒骑驴的车夫。

登倒骑驴断断续续三十多年了,每天的工作不就是穿大街走小巷吗?过去没有出租车的年代,靠登倒骑驴养家糊口只是糊个温饱,而今遍地都是出租车,只有老弱病残才坐三轮车,挣点零花钱而已。

每天穿梭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经常会遇见喝醉了躺在路旁或摔倒的老人等,只要我碰见的都会第一时间过去问候或搀扶。也曾多次拉这些人送回家,其多数都是免费的,也曾听过因扶老人被讹诈的事件,但在小县城从未遇上或听说过,倒是听说过有很多同行因撞车、翻车把人摔坏的事,雇主都是简单处理没有讹诈同行的事,可能都认为登车的都是穷人吧!都会使人体谅的。

也曾有多次因扎暴胎或电路短路车抛锚在路上,打电话求助平时较好的同行们,都因离的远或干其它活而找借口,就是来帮忙的也会因费电而埋怨着,多数都是帮忙没帮到底再雇车拉。有过这样的经历后,每次行驶在街上看见认识与否的三轮车抛锚都主动去问:需要帮忙吗?有很多次因电路短路帮他们搞好,就是搞不好也帮他们拉修理部修理,分文不取。

我也曾体验过人在困难时,哪怕时一个卑微的善举都会使人感激涕零,我没有闲钱去帮助该帮助的人,但我有的是力气和时间去帮助该帮助的人。我的大半生历经多次灾祸都化险为夷,可能与平时行善积德分不开的。

我想:我论是名人还是平民,都应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易海拾贝1965


老人摔倒在路上。请看一个摔字,他不是跌倒,更不是碰瓷。刚好路过的人,却不闻不问。这也真够薄情的了。试想如果自己家的父母,甚至是祖父母,在外面碰上了这种情况,没人过问,他该是什么心情?可以不扶,但不能不问。何况碰瓷的毕竟不是所有老人。

有一天,我刚准备过红绿灯,看到一部电动车倒在路口,一个女人在哄哭着的女孩。我想都没想,停下车,就上去帮扶电动车。照了面,才发现是个年轻妈妈。她连声道谢。我并没有想到会不会赖我撞了她的车。

人,还是善良点好,说不定,就会自己碰上了需要别人帮忙的事。


荒山无泉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要扶。你要扶了就是你撞的。这十年前法官已经给出逻辑推理了,注意啊:是法官说的,不是法盲说的


骑羊的柯基


为何路人要承担责任?

老人摔倒路人为何不扶?这是一个很尖锐的社会问题,路人除了不敢扶,更大的原因是扶不起,扶起一个摔倒的老人,无疑是人生中最大的一次赌博,扶起的是个好人,那你可能收获的是内心的安宁。

扶起的是个“坏人”,那可能你要赔得倾家荡产,路人过而不扶这件事确实值得商讨,不扶老人也就罢了,但是最起码可以帮忙打个120吧,如今的社会确实有些冷漠,但有本事、有底气、有钱扶的人真不多。

路边随便摔倒一个人,旁边过路的人都要负责,那恐怕全世界的人都要负责,这种抓着路人让人负责的行为,实在是一种无赖行为。


共享人才


应该!不要再提什么“见义勇为”,这会让我们的善良磨灭!我们本是有传统道德和美德的国家,人民都是有善良基础的,现在出现的问题是导向问题,就像人得了病一样,“去病如抽丝”,需要手段治疗。因此,出现这样的问题应该参照从高空抛物查不到肇事者全楼摊责一样,在出现问题的时间段凡是路过的有行为能力的人全部追责,这也是净化和规范行为可选择的手段!


皇城根闲人闲话


救死扶伤本应该是我们做人的人基本道德底线,但现实却让那些施善者变的望而却步。究其根源就不难理解他们并不是见死不救,而是那些施救着得不到应有的肯定或者是被讹诈,有的因为救人甚至导至家破人亡,因为这些现象的出现,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寒蝉效应。所以建议相关部门必须出台一套与之相匹配的法律法规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让救人着的英雄事迹得到弘扬,让讹诈着得到应有的处罚。因为作为一个社会责任人,救人于危难本是我们每一个社会公民应该做的责任和义务,更希望社会各界加强这一方面的舆论导向。至于不救人着犯法与否,这也是一个让社会值得深思的问题。以上仅为个人观点。


鸭绿江畔的涛声


不用负责!如果需要负责的话,法律应该禁止老人上路!要不祸从天降,比比皆是!试想一下,你旅游,出差,吃完饭遛马路的时候,遇到一老人摔倒,不知道什么情况,你只是路过。过几天收到法院传票,成了被告!冤不冤?就算你知道老人摔倒,你不敢去扶,一样被告,冤不冤?一世英名,断送在遛马路后[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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