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国企只签劳务公司不签正式工,但是劳务公司的员工却和正式工干一样的工作,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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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务派遣工和国企正式工同工同酬的话,那就是国企为了规避自身的法律风险;如果同工不同酬的话,除过规避法律风险以外,还有节省人力成本的原因。

目前可以看出,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都喜欢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而劳动者基本上又对劳务派遣是深恶痛绝,这两者之间已经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接下来我来分析分析,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同工不同酬,这让很多劳动者深感不公

国企也是企业,本质上就是为了赚钱,为了盈利,使用较多的劳务派遣工,可以从根本上节省很大一笔工资福利的支出。本来A岗位聘用正式工要发6000元月工资,而用劳务派遣工只需要每月3000元工资足矣。这是不是就节省了一半的成本。

虽然说劳动法要求同工同酬,但是劳务派遣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你隶属于劳务派遣公司,而不是属于作为用工单位的国企的。如果劳动者去告国企同工不同酬,在法律层面上说不通。因为你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你同工的人是同酬的,没有违反劳动法。

所以,这就是劳动者深感不公的地方,因为你是劳务派遣工,你就要受到压榨,还状告无门只能忍受。

二、劳务派遣工维权难度大,成本高,这让很多劳动者深感无奈

劳务派遣工一旦和企业有什么矛盾纠纷时,向企业提出申诉后,企业要么置之不理,要么搪塞一番,反正心中有“你是劳务派遣工”,我拖一天是一天,直到你忍受不了离开。比如,非法辞退,因为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直接告用工单位,只能试着先与用工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后,劳动者因为经济能力有限,打官司是要花费人力物力资源的,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就会放弃维权。

还有,劳务派遣工如果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有良知的企业(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都会极力的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劳动者受侵害的危害降到最低。而那些没有社会责任感,没有良知的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就会相互推诿,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的维护。

劳动者面对以上种种情形,真的是深感无奈,唯一能寄于希望的就是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与处理结果。

三、劳务派遣工被安排在一些又苦又累,且危险的岗位

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工虽然与正式工很难实现同工同酬的情形,但是只要是常规性的工作也就罢了,还好说,最起码不用劳累,也安全。害就害怕,把你安排在一些又累又危险的岗位。这些岗位常年去干的话,可能诱发职业病和其他的一些不可逆转的疾病。

你说说,为了挣钱,搞坏了身体,那是得不偿失的,估计挣得钱都不够住院看病的。也许这种情况不是很多,但是,还是存在的。我建议,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宁肯选择放弃这份工作,也不要去干那些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危害性工作。

这些也是让劳务派遣工深感无奈和深恶痛绝的原因。同样是人,却有如此大的工作差别。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工可以同工不同酬,可以规避很多法律风险,或可以派他们干那些正式工不愿意干的工作。这就是一些国企为什么只签劳务派遣工,而不签正式工的原因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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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国企只签劳务公司不签正式工,但是劳务公司的员工却和正式工干一样的工作。这种现象非常普遍。

要理解这种现象,我们要知道国企为何要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和国企正式工的区别,以及同工不同酬现象发生的原因。

一、国企为何要用劳务派遣工

1、减少社保支出

可以提供较低的社会保险方案,既保障员工社保权益也降低了社保支出。

2、节约人工和业务开支

负责录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档案、劳动关系等繁杂事务,减少了国企的负担,省时省力,节约人工成本和业务开支。

3、避免解除合同赔偿风险

灵活的录用和退回员工方式,使得国企灵活根据订单增减人员,避免了用工风险。

4、合理规避劳动纠纷

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一方,产生的劳动争议、劳动纠纷由派遣公司负责协调处理,用工单位合理避免了劳动争议和纠纷。

用派遣工有种种好处,造成国企要用劳务派遣工。

二、国企中正式工、合同工、派遣工的区别

1、 国企正式工

在国企里面,正式工有以下两种:

01、国家直接任命的

比如说国企中层以上领导,就是国家直接任命。

02、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

签订合同一般是三年,续签是六年,再签是十年,再签就是长久合同了。合同签订年限可能有点出入,但是差不多。

2 、普通合同工

普通合同工与工作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是最常见的用工方式。

值得指出的是,大型央企、国企和事业单位也会招合同工。这跟劳务派遣工的不同就是,你的人事和福利是直接跟它们签订的,不涉及第三方劳务公司。

所以说普通合同工要比劳务派遣工要保障一些。并且还有一定机会转正,虽然机会比较小,但还会给予适当的倾斜。

3、 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就是所谓临时工,属于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的。你的人事和福利都归属劳务公司,跟工作企业的关系是,工作企业给你发劳务工资,跟企业的正式工在福利待遇上是有一定差距的。

三、同工不同酬现象发生的原因

由以上分析可知,劳务派遣工不属于国企正式工或合同工,这是同工不同酬现象发生的原因。

以某能源国企中层待遇为例:

正式工和合同工都属于企业在册职工,收入和福利待遇有保障。派遣工是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的合同,一般一年签一次,派遣工只有三险。工资差异有1500左右,就是所说的同工不同酬。

希望以上对题主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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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不仅仅是国企,很多私企、机关事业单位也是大量招收劳务派遣工。前一阵有个朋友告诉我,他们公司(国企下属合资公司),台方总经理决定将员工都变成劳务派遣性质,遭到员工强烈抵制!

可以这样说,劳务派遣工是用工制度上的一个怪胎。国家出台这个政策出发点不错,但是好经却让歪嘴的和尚念歪了,这可能也是制度出台者始料不及的吧。这个制度出台的目的是解放企业,搞活就业,实现企业发展和社会就业之间的平衡。没想到却被企业钻了空子,也成了很多劳务派遣工心中挥之不去的痛。

对用人单位正式工来说,劳务派遣工无异于“二等公民”,干最脏的活,拿最少的钱。我在国企工作过,脏难险重的岗位,一般都是劳务派遣工(过去叫临时工)。更多的时候,正式工背着手在后面看,临时工(也就是现在的劳务派遣工)撅着屁股在前面干。劳务派遣工不但干的多拿的少,逢年过节发福利的时候,与正式工也是两个待遇。可以这样说,无论多少,能给劳务派遣工发点福利的用人单位,就算是比较人性化了!

企业为什么喜欢用劳务派遣工呢?主要是有三个方面的现实考虑。

第一,好管理。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一个正式工是很难的。正式工不好管、不干活是出了名的,因为他知道领导奈何他不得。可是劳务派遣工就不一样了,他们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只是一种劳务输出关系。劳务就相当于企业购买的产品,不合格可以退货!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辞退一个劳务派遣工很简单,管理难度就小多了。

第二,负担轻。劳务派遣工跟正式工干同样的工作,为什么待遇差距很大?因为,他们的工资是劳务派遣合同决定的。用人单位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时候,招一个员工多少钱是一个固定的数,劳务派遣公司再扒一层皮,到具体劳动者手里就少多了。企业既然搞劳务派遣,就跟采购商品一样,当然是价格越低越好。所以,正式工挣五千,劳务派遣工挣两千,也就可以理解了。

第三,风险小。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不与劳务派遣工发生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一旦发生工亡事故,劳务派遣公司首先挡在前面,即便是赔偿,企业也不是主体责任,损失会小的多。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也可以推到劳务派遣公司身上,企业可以置身事外。这样一来,企业的用工风险就转嫁到了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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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点事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可以说现在这股“派遣”之风是越刮越烈,上层领导原本是想把“派遣用工”作为“合同用工”的有效补充,搞活企业,搞活经济!可现实是许多企、事业、机关单位,看到“派遣用工”有利可图,有机可乘,也开始改变了用工制度。

为什么许多企事业单位都喜欢使用“派遣工”呢,主要是有这样四种原因!

1、方便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开除与管理,没有合同工的那些管理风险。

简单一点讲,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了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

即使劳动者在工作中犯了一些问题,只要不大,未给公司造成什么损失,通常说用人单位也只能是处罚一下了事,可能存在一些管理上的不便!

如果是劳务派遣工,则完全是不一样的!只要在用工单位不认真工作,或者是不服从管理,只要稍有差错,用工单位则立即便可以此为由,将派遣工打发回派遣公司停止使用,也不必为劳动者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合同工,则有可能是不太一样的处理解决了。

所以,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中,其实是没有任何的地位可言,往往会处在一个任人宰割处理的弱势地位!这也是我们现实社会中在用工时,不容忽视的一种现象!

2、可以降低用工单位劳动力支付成本,从而获得较好的利润价值,其实质是用人单位逐利本性驱动下的一种表现。

因为劳务派遣用工,只是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不与劳动者发生直接的关系。

而且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往往是直接与劳务公司谈判,不会与劳动者直接谈判,这就为用工单位故意降薪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

这也是为什么合同制正式工比派遣工工资较大出入的根源所在,当然那些计件制用工除外。一旦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谈好工资待遇,哪怕是比正式工少很多,派遣工也只有接受前往用工单位工作,如果拒绝接受,则往往会遭到劳务公司解除合同!

所以,通过情况下,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约占用工单位正式员工的一半左右,这无形之中为用工单位节约了一大笔劳动力成本,便会提高用工单位的经济利润。

当然在年终奖金、福利待遇上,劳务派遣工也是无法与正式工相比的!有些有良心的企业还会象征性的表示表示,绝大部分企业都是不会考虑的,这无形之中派遣工又为用人单位节约了一笔不小的开支。

派遣工干着正式工的工作,却拿着低得多的工资待遇,甚至是干着最辛苦劳累的工作,也往往是正式工最不愿干的工作!

3、国家相关法规与政策的落实执行不到位,助长了一些用人单位的不良行为。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工时,不能超过一定的比例!其中国务院有关条例明了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正式员工的10%!而且派遣工用工只能是临时的,通常为3个月,最长为半年!

而现实情况是很多用工单位,都是以派遣工来替代正式工,而且还是长期干着正式工的工作,却没有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一则是因为国家执法机关人力物力不足,无法实现对所有企、事业、机关单位进行逐一的用工检查。二则是因为劳动者缺乏相关法律知识,不懂得和善于为自己维权,相应执法机关也无法及时得知准确的违法信息,使得违法企业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三则是国家相关法律对违法处理的力度不够,无法对用工单位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这无形之中,都会让那些原本不想采用派遣工的用人单位,也纷纷效仿,减少合同制用工,增加派遣制用工!

想要真正改变这种现状,唯有执法机关加大执法检查,同时加大违法处理力度,增加企业违法用工的违法成本,这样才能起到很好的震慑效果。

4、可能是《劳动合同法》本身的尴尬规定,给予了用工单位钻营法律的疏漏之点。

特别声明:这条内容仅供法律人士探讨!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这里的劳务派遣工工资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去与用工单位谈判决定,最后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这里无形之中便取消了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这也是劳务派遣工工资较低的一个重大原因!《劳动合同法》究竟是来执行同工同酬还是执行劳务派遣协议中的工资报酬呢?这不能不说这是《劳动合同法》比较尴尬的处境!

对于用工单位,毫无疑问是只愿意执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协议,按协议规定支付劳动者报酬,从而忽视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劳务派遣工,始终处在用工的最底层,引发广大派遣工的不满与反对!这也是应该引起上层法律专家的重视,努力做到真正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社会更加和谐,劳动者更加满意!

同时,也真诚的呼吁那些用工单位,切实担当起应尽的职责,切实增强自我的良知和社会责任感,为建设和谐繁荣强大的祖国尽一份力量!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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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很荣幸能够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下面我为大家分享,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与意见,希望我的回答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

我刚毕业的第一份工作就经历过从劳务派遣到正式工的转换过程,其实这种关系一般都是发生在大公司或国企。因为大公司和国企员工众多,这样可以减少一部分开支,另一部分就是可以减少招聘开支,而且劳务公司有大批员工。不用担心员工问题。

我刚毕业时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1600(只有基本工资),就这还要被劳务公司扣掉300块钱左右,试用期过后,工资才有所好转,能拿到4000左右。大公司平时待遇很好,节假日礼品购劵很多,但我们这些外包工可望而不可即。其实这些还好,真正为公司节省的还是奖金,那是我们公司平均年终奖15000左右,而我们这些外包工却分文没有,所以每天坐着相同的工作,一年要比别人少拿很多。还好我们这些刚毕业的学生做六个月左右就可以考核转正施工了,但那些年龄稍大,学历稍低的员工就没这么好运了。

总之现阶段,劳务派遣还是有存在的价值的,因为存在及有存在的理由,一切与利益相关的事情都会变相的转化成某一种生产力,只是形式不同罢了


THANKSSSS


我就是这么过来的,2017年进了一家劳务公司,派遣到了国企上班,这家劳务公司还是这家国企的子公司!不过我们一年后可以通过考试转正为正式工,每年的转正名额大概在10%左右!今年因为这家国企扩建,缺少大量人员,刚好把我们所有劳务工都转为正式工了,很幸运!


90后耀精彩


我们公司属于小国企,还有两级上级单位,每年上级单位都会下发招聘名额,即正式工,但是有成百上千个跟我们公司一样的单位分这些名额,没有名额,我们单位是不允许招聘正式工,每个正式工都在上级单位有备案,没办法又缺人,只能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好在我们单位的劳务以前就是下属的分公司,刚改制,有保障,待遇五险一金方面差一点。


大酱酱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国企也有国企的难处。之所以选择劳务公司的临时工,是有很多原因的。


一是人员数量限制。国有企业虽然不像行政事业单位那样,有严格的编制和岗位限制,但,国有企业的正式工人数也是有一定限制的。国有企业要想增加正式工,一般是有两个途径,一是从下级单位或者其他的平级单位中抽调人员;二是通过校园招聘,招纳新人加入。但是,这种途径,都需要经过上级工资批准以后,才能执行。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在人员招聘方面,没有自主权和话语权。



二是资金经费限制。国有企业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有很多的利润和收入。但是,国有企业真正用于办公和人员开支的经费,并不是可随意花的。每年年初,都会做出关于人员工资、开支等预算。国有企业按照预算进行资金开支。在一定的预算前提下,如果正式工过多,那么每个人均摊到的办公经费就会减少。而劳务派遣的临时工则不同,他们工资低,各项开支都比较少,国有企业成本较低。受资金经费的制约,国有企业更倾向于多招聘劳务派遣的临时工。


三是劳务派遣的临时工更方便管理和使用。国有企业有权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将部分工作外包给一些劳务公司。通过他们,安排人员到企业工作,协助国有企业的正式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国有企业对临时工有非常大的管理权限,能够督促临时工认真工作。而且,临时工能够承担和正式工相同的工作,也能够完成更多等工作任务。有临时工协助正式工,可以让正式工非常轻松的完成工作。


因此,在主客观因素的作用下,国有企业更多的倾向于选择一些劳务公司,通过派遣临时工的方式,缓解企业用工不足的现象,促进企业的发展。


职场百灵鸟


也许这就根本不是一个问题,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逃避责任!逃避企业的责任!

劳务派遣工的优点显而易见。

第一,好管理。无论脏活累活,冲在最前面的,永远都是,劳务派遣工。因为他们没有别的选择,不干,可以立即开除!劳务派遣工的地位,与企业极其不对等。完全没有为自己申辨的理由!

第二,企业负担小。不必说,企业为正式员工交的五险一金。连最简单的劳保用品,都不用负担。甚至于普普通通的手套,完全由签订合同的劳务公司负责。其他的就可想而知了。

第三,企业几乎无责任!劳务派遣工在企业里工作,所涉及到的人身安全,派遣公司承担。甚至于有毒有害工种,每年正式员工的体检,劳务派遣工,都没有权利参加。派遣公司,负责组织,安排!

第四,同工不同酬。在我们公司,正式员工,每周五天工作日。劳务派遣工,没有假日。或者说他们不愿休息。因为按天来计算工资的。无论工作量大小,每天八个小时。即便30天全勤,依旧与正式工有一定的差距!

曾经与一位派遣工工友,闲聊!他说他最大的希望,就是孩子能够考上好的大学!用文化来改变自己的的命运。不要像他一样,只能靠卖力气吃饭!实际上何止是他,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比我们幸福 !不要吃我们受的苦,不要付出我们所付出的艰辛!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批评,讨论并关注,谢谢!!!


小流水123456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按照法律规定,不论是国企还是普通的公司,如果所招用的员工的工作内容就是正式工的工作,那么就应当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与员工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而不能用劳动派遣的工人来替代所有的正式工人。

但是有的单位却更加偏爱用劳动派遣的工人,而不愿意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这里面最主要的原因当然就是避免用工风险了和降低用工成本了。

因为劳动派遣的工人的劳动关系是与劳动派遣公司建立的,与实际的用人单位是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以用人单位可以节省用人成本。而且最关键的就是这样的劳务派遣工人不会一直在该单位工作,如果员工离职或者不在需要这样的工人,也不用担心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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