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离婚,另一方要离婚,怎么办?

天赐无缘


一、首先要看,夫妻一方不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最可能的两个原因是:

1、对于夫妻感情放不下,为了孩子,为了整个家庭,坚决不离婚,不想让双方的感情走向破裂;

2、也想离婚,但是双方对于离婚的条件达不成一致的意见,比方说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双方都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或者双方都不要抚养孩子;比方说对于财产,夫妻一方认为这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认为这一套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离婚财产予以分割。

所以,在离婚时,遇到了对方不离婚,先要清楚对方不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第1个原因,那离婚的过程肯定会曲折,如果是第2个原因不愿意离婚的,可以考虑作出一定的让步,已换得对方尽快同意离婚。

二、那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有两个方式,一个是协议离婚,另一个方式是起诉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有些朋友存在了一个误解,认为双方分居多长时间之后就自动离婚了,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是没有规定自动离婚的,无论双方是否分居或分居多长时间,没有经过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婚姻关系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

那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你只能选择起诉离婚了!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写好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一旦对方不同意离婚,无论是上述两个原因的哪一个,都会导致双方无法协商成,所以,只能选择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时,要带着相应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结婚证丢失了或不在自己的手里,可以到民政局调取结婚档案;

3、户口本或出生证明书(主要证明子女的情况),

4、财产证据,(若有就带着)

5、感情破裂证据(若有就带着),

6、离婚起诉状。

注:爱情、婚姻皆不易,且行且珍惜!


婚姻法律师姜威


我是东北出马仙我姓韩

这个事情让很多人都震惊的难以相信:一个看起来在婚姻里十分弱势、卑躬屈膝的女人,是怎样把老公拉回来,还能做到甜蜜如初的感觉?

这位缘主他两结婚6年了,是他追的她,刚结婚那会他们的感情不错,她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好的归宿。但没想到生完孩子后一年,他俩相处的感觉变了味,他怎么看她都不顺眼,还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和她吵架,好几次差点动手要打她。

后来他干脆跟她冷战,不理她,经常找借口说工作忙,应酬多晚上都不回家了。后来,她无意中发现,他在外面有一个23岁的小三,她当时差点奔溃,看着孩子,天天以泪洗面。这样的婚姻,怎么看,都不可能再有希望。

这位缘主婚姻犯煞犯关导致不合不顺。所以会走到冷战离婚之路。


出马仙老香根韩师傅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办理案件,也一直在协助执行。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夫妻一方要求离婚,令一方不同意离婚,在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除非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满两年或者家暴等,法院才会判离,否则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原告需要等六个月后,再一次提起诉讼,这个时候不论对方是否同意离婚,法院都会判离的。也就是说,离婚诉讼,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是不会判离的,但是二次起诉离婚,都是判离的。接下来我会根据办案经验及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您解答释疑支招。


首先,对于夫妻一方提起的离婚,如果另一方也同意离,那就特别好办,可以在法院的支持下调解离婚,做一个民事调解书,不需要判决了,婚也就离了,或者撤诉,一起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也是可以。但是现实很多都是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这种比较麻烦。往往这种情况除非具有法定的感情破裂的证据,否则法院是不会判据离婚的。有些人可能就会问了,不是离婚自由嘛,怎么我离婚不给离呢。确确实实是离婚自由,但是法律给了一个缓冲期,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夫妻二人感情确定破裂才给你判离,否则都要等六个月之后你再次起诉才判决离。

其次,那什么是感情破裂的证据呢。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分居满两年或者家暴或者出轨等等,只要你有上述证据,法院认定了,你是可以一次离的,否则一次离不了,只能等第二次。分居满两年是你与对方分开持续满两年,可不是说一个屋檐分床睡,是必须分开,比如你搬离了原来的家,或者外出打工,或者离家出走等等,这才算。家暴必须有证据证明,一般都是以派出所的笔录为准,即便真的家暴了,没有证据也是不可能认定。出轨也要有证据,比如照片,微信聊天记录等等,但是一定要证明明显出轨,否则也是认定不了。


最后,如果你没有法定离婚证据,第一次不会判决你离婚。要么你撤诉,要么法院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第二次离婚需要在第一次起诉时结案后开始算六个月,如果你真的早点离婚,建议你第一次起诉,没有感情破裂证据时,以撤诉方式结案,因为那样会快,六个月计算的时间会早,如果你选择让法院判决驳回你诉讼请求,那需要一段时间,六个月计算的就晚。都是离不了,为何不选择撤诉,快的一种方式呢,然后你只需要等六个月,你再一次起诉离婚,这次不论被告同意与否,法院都会判决离婚的。

我是法律解忧君,欢迎大家评论留言互动,有问题的及时提问,我会一一回复,点点关注点点赞,谢谢大家的支持,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忧君


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婚,那么该怎么办呢?

很好办!

第一,对于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应当主动与另一方沟通,争取解除误会,消除矛盾。如果自己有过错的情况下,勇敢承认错误,痛改前非,请求对方谅解。

这样,才能使对方打消离婚念头,和好如初。

第二,对于坚持离婚的一方,既然对方不愿意离婚,说明对方对你还是有感情的。你也不要一时斗气,应当考虑夫妻情分,再考虑婚姻家庭,孩子等问题。

能不离婚尽量还是不予离婚,既然对方都不愿意离婚了,那你还是好好过日子吧。



第三,对于一方不愿意离婚,而另一方又坚决离婚的情况。

那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在这个时候,坚持离婚的一方只有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但是,这是最不好的一种选择结果,慎用!


法重情深


法律微言明确告诉你:这种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只要你想离,肯定是可以离成功的。

下面法律微言详细解释一下:

1.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是“离婚自由”,也就说,离婚跟结婚一样,都是自由的,只要两个人同意,OK结婚,只要两个人愿意,OK离婚。这都没问题,问题就在于,在现实中,两个人都同意的情况,还在少数,如果有一个人不同意,你这婚就离不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2.在这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先调解离婚,如果对方还是不同意,可以直接判离婚:

其一,只要有一方(可以是起诉离婚方,也可以是被起诉离婚方)重婚或者有跟第三人同居的情况;

其二,有家暴或者虐待的行为的,这种行为不要求必须虐待夫妻双方的一方,也可是虐待父母、孩子等其他家庭成员;

其三,赌博或者吸毒,而且屡教不改的。只有一次的行为,不能离;

其四,因感情不和,分局两年的。此种情况必须是感情不和而分居,因为其他情况(比如工作)而分居的,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

其五,其中有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判离。什么叫宣告失踪呢?就是这个人找不到了,然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这个人失踪,法院经过一系列程序之后,宣告此人失踪,就可以直接判离婚。

3.如果没有上述的情况,那到底能不能离婚呢?

答案是,也可以离!

比如你想离婚,起诉到法院,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限没有任何不良表现,还把你当个宝一样宠着爱着。那么即使是这样的情况,你还是觉得没法在一起过,坚持要离婚。这时候,第一次起诉,一般会以失败告终。

因为在法院看来,你们两个人还是可以过下去的,没有必要离婚啊,而且你也没有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只是说感情破裂,法院肯定不会判你离的。

这时候,你还是坚持想离婚,那么法律还是会给你机会的,在第一次起诉败诉六个月之后,趋弱你再次向法院提取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就会看到,你们之间的感情,可能真的是破裂了,那么第二次的时候,法院一般都会判离婚。因为它已经给过你们机会了。过了六个月,你还是那么坚持,那么就没必要强人所难,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其中一个不愿意,在一起,怎么都不会幸福。

注意,这两次离婚诉讼之间,必须要满六个月,否则,法院不会受理你的再次离婚请求的诉讼。这是法律给你们的间隙期,让你们在这段时间冷静下来,好好想想自己的关系。如果在这个冷静期过去之后,你还是坚持离,那么法院会判离。

综上,只要对方犯了错,你就可以起诉离婚,即使对方不同意。

即使对方没有犯错,只要你想离婚,起诉两次,还是可以离成功的。

还是那句话,日子是两个人过的,只要一人不愿意,另一方也没必要勉强。


微言不耸听


1、如果您是想离婚的一方,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您夫妻双方是否有尝试冷静下来进行沟通呢?或者有没有联系过婚姻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协助双方进行沟通。看看双方是否还有感情,觉得还有和好的可能。


2、如果您觉得没有可能挽回,或者对方做了一些事:譬如出轨、家暴、遗弃家庭成员等一些让您觉得无法接受的事情。但对方在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那么您只能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来结束这一段婚姻。


但是,不一定起诉离婚,就能判离。对于这些酌定判离婚的情形,是否准予离婚,主要由法官结合实际案情自由裁量。还有些人认为,第一次判不离,隔了6个月第二次再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成。可不一定!我国法律并没明文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关键还是要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

“感情确已破裂”


一般来说法官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那么如果您需要离婚,就需要从这几方面入手,搜集可以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一、夫妻一方存在重婚或有与他人同居的,可以搜集如下材料:

1.重婚的结婚证;

2.一方与第三者按传统习俗举行婚礼的证据材料,例如婚纱照、婚礼请帖、现场照片、录音、录像资料、证人证言等;

3.婚外情被曝光后一方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例如“保证书”“道歉书”等;

4.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关系亲密的证据,例如照片、视频、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聊天记录等 ;

5.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同居生活的证据材料,例如双方的租房、购房合同、物业证明、证人证言等;

6.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7.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相关机构以夫妻名义进行登记的资料,例如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暂住信息登记、街道居委办事登记、物业信息登记、生育子女医院登记、子女出生证信息、就读信息登记等。


二、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以搜集如下材料:

1.报警回执、公安机关出具的调查笔录、询问笔录、告诫书、验伤报告;

2.法院出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3.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4.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5.就诊的病历资料、医院或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伤情鉴定;

6.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7.家暴发生时的录音、录像,受伤后拍摄的伤情照片等。


三、夫妻一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可以搜集如下材料: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等证据材料。


四、夫妻一方系因感情不和且不存在婚姻过错而要求离婚的情形,可以从以下方面搜集证据材料:

1.双方夫妻感情基础薄弱的证据,如认识时间短、了解不够充分、结婚仓促;

2.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的,如婚后未能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的、婚后经常吵架的,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的,可搜集吵架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资料等;

3.婚前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之间不能和谐相处的,如婆媳矛盾等;

4.夫妻双方已分居的,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

5.双方已有初步离婚意向以及对离婚事宜进行协商的,如曾经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广东成说律师事务所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离婚时只能走诉讼离婚这条路。

诉讼离婚时法院会先安排调解,目的是不让你们离婚。调解不成时再开庭审理,通常情况下,第一次起诉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准离婚。即使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但如果有下列情况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即《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4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院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可再次起诉要求离婚,通常多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鲸鱼律师


自己在做案件中,不少人咨询我,刘律师,我想离婚,请问怎么样才能离婚啊?

对于离婚纠纷,不外乎几个方面,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如何分配?子女如何抚养?。

一,我要离婚,请问怎么样可以离婚?

  1.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为了各自的幸福,对不起,我要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属于双方之间的和平分手,没有战争的硝烟,但还有双方之间少有的温存,此时,双方比较大度,双方对于感情破裂趋向一致,对于解除婚姻关系能够达成合意,同时,对于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能够予以友好处理。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财产也进行了友好分割认定,事后双方还是可以牵着小手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缘分game over;

  2. 诉讼离婚。此种情况,双方已经处于恩爱的边缘,口角相迎,彼时的小恩爱转化成最熟悉的陌生人。对不起,废话少说,直接一纸诉状送到法院,法庭上见吧!别墨迹,快快的解除!我还等着其他好男人(女人)呢!

那么就要说一说,诉讼离婚的事情了。

诉至法院,法院怎么审理认定可以离婚呢?其主要审查认定在于夫妻双方是否案感情确实破裂,无和好恢复可能!注意,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假如一方诉至法院,女方向可爱的法官陈述,我这个男人每天都爱看球,我连个球都不如,我要和他离婚,但我还爱他,只是他每天都看球,根本就是不爱我,我就是要和他离婚!对不起,妹子,你的态度不坚决,法官会认为你还是有爱的,既然还爱这个男人,为啥这点事情还不包容呢,裁定驳回解除婚姻关系,好好过吧!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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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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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吗?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院有一定的认定标准,根据离婚案件,从实践角度总结来予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刘馨远律师解答


刘馨远房产律师


关于这个问题,常规解答的人已经很多了,但我觉得这并不是提问者所想要的。

闹成这样的局面,协议离婚是不可能的,那么就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无非是想离的一方提出诉讼,法院一般是调解,半年后再次提出,一般会判离婚。也就耗个半年一年的时间吧。

不过这个问题,重点不是在离不离婚,而是在于后端的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情感分离等等…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法院判的都是判给女方的,但是即使法院把孩子判给了对方,通过合情合理的一些手段,也可以不履行判决,并且在后期,可以重新诉讼并获得抚养权。这些东西是律师不会告诉你的。

关于财产的分割,我们不谈那些下三滥的隐匿财产的方式,就单纯讲在法庭上的表现,也是可以左右法官的情绪,从而获得更多分配的。这也是律师不会跟你讲的。

关于情感的分离,如果一方不愿意离,不是因为钱,不是因为孩子,是认为自己还有感情在的话,通过一些情感挽回的科学方式,基本上也都是可以挽回的。

其实人与人之间,相处也好,情感也罢,也就这么回事,都是可以通过方式方法,来解决所有的问题的。

写的太长太具体,可能没人看,欢迎回复,我们逐个探讨。💝


叫我蓓小丽


起诉是最好的办法,如果是女方要离婚,在结婚前女方要了高额彩礼,要求了房子车子,而且男方也负债娶你,你这时候提出离婚显得有些不道德。女方零付出,吵架就闹离婚,说得很轻松自在,男方是不会轻易说出离婚的。闹离婚要慎重考虑,玩离婚谁也伤不起,离婚基本上没有赢家。离婚赢家多数是女方,毕竟女方零投入大回报。女方必须慎重,否则背负骗婚的罪名,要高额彩礼和财物原本违反了婚姻法规定。婚姻法规定禁止借婚姻之名索取巨额财物,包括彩礼饰品和其他物品。幸福婚姻最好不彩礼不物质,毕竟儿女都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儿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要了彩礼等于断了继承财产权利,等于没有了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离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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