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准备联合取消物业,自己管理,需要做哪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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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什么?报备什么?需要谁谁的同意?这些都是次要的因素。重点是一条心。物业管理企业是一个盈利性企业,不是做慈善的。简单来说只要没钱赚换谁来都不管用。说简单点一句话:大家都别缴费。

1,接管物业项目,准备各种专业人员接管,最好接管备案。水电,安防,环境,业主信息等软件图纸,财务接管-各种费用包括应收和欠款。

2,准备各种专业人员准备上岗服务,人员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工具装备等等

3,接管以后,把各种欠费交清,防止停水停电停网停气断保等等,别人项目一接手就各种停止服务。

反正,大家齐心没有什么困难过不去的,小区里面各种人才济济,没有一项可以难道大家。接管之前请大家准备一笔钱,自管项目服务部的启动资金,包括各种欠费的补交,各种设备设施的修缮或者翻新,办公家具用品,人员服装和装备等等这些都不是一笔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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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物业,由居民自治是大势所趋。关键是看政府部门是否支持。过去是以国家划拨土地给单位,由单位建职工家属宿舍,让利于民。职工家属区的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由居委会负责落实到户,治安管理由单位保卫部门负责落实。现在是国家出让土地,政府赚外快,开发商赚差价,房屋推向市场高价出售,从老百姓嘴里抠食。致使老百姓花了血汗钱买了房了,进门的时候发现,原来鹊巢已被鸠来侵,有人已经替你把家政请好了,但是服务价格你却不能问,让你出多少,你就得出多少。至于我服不服务,服务到什么程度你无权过问。就是打官司打到法庭上,输掉的还是业主。所以,赢了的得到的是钱,输者失去的是对法律的信任,丢失的是老百姓抱有的、对有关部门为老百姓做主的那仅存的希望。所以取消物业是一项民心工程。至于居民怎样管理,我认为:

第一,产权明晰。归个人的个人承担,归小区业主集体的大家集体成担。

第二,管理明晰。明确在小区管理与建设上,政府部门究竟担任的是什么角色。

第三,职责明晰。现在的街道办事处,下设的还有居民委员会,他们在居民生活区的建设与管理上有什么关系,他们的工作范围,工作对象以及工作职责有哪些内容、任务组成。也就是成立这些部门的目标要明确。(如果只是管管党员,找几个生活相对困难的慰问一下,有没有上访的关注一下,有需要开开证明的开一下,就没有必要成立。……希望居委会能把居民的大事小情管起来。)

第四,如果以上能实现,特别是居民委员会,如果确实是服务于居民的,那就选几个居民信任的,乐于奉献的热心居民进居委会,协助居委会做好居民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业主委员会也就无需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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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或业委会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2,公告临时业主大会召开时间,内容,方式等。

3,业委会筹备临时业主大会,准备各种大会所需文件

4,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并收集业主提议。

5,按业主大会议程和业委会工作内容公告临时业主大会所有提案,表决方式,时间地点。

6,按临时业主大会议程和要求发放选票或表决票,全体业主投票。

7,由按要求选定的唱票,监票,计票业主统计各项提议的表决数据。

8,根据各项提议分别形成业主大会决议并公示。

9,组织本次临时业主大会各项文件,装订成册报街道物业科备案

10,业委会根据本次临时业主大会形成的有效决议执行

完毕

这是大致的过程,还有很多细节,如有需要可联系。


HelloSeny


应该从造谣生事,拖欠费用,攻击工作人员,抗法抗费组织群体事件涉黑行为,素质低劣的个别业主开始整顿,还小区一个安定祥和的氛围(我的隔壁天天和邻居骂架,每次交费必须和物业工作人员干上一架,吵得我们都想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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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积极的做法,必须给予正面的积极的鼓励。可是后期还有很多更加艰巨的工作要做。

从提问可以看出,该小区并没有业委会的存在。而不管是任何方面,业委会都是小区维权的唯一合法组织。没有业委会,所有的一切都是空谈。

那么应该如何做呢:

1.需要寻找一批志同道合,肯于无私奉献,有很强的公益心的业主一起。团队很重要的,没有团队,光靠一两个人的努力根本不可能实现任何的权益维护。

2.带领这一帮子业主在小区做全面的宣传。领头人要懂得《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宪法》《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样在未来的过程中会顺利很多。领头人要给团队培训相关成立业委会的好处与规范。然后,由团队在小区全面展开宣传工作,并发起签名请愿。

3.向开发商,社区,街道等提出成立业委会的申请。很多时候,这些单位会选择无视,业主在他们眼里也是待宰羔羊。因为物业和他们之间都有一些牵扯不清的利益。这时候需要组织部分业主前往提出诉求。

4.很多时候,以上单位会以“拖欠物业费不符合资格”作为理由,驳回业主申请。这时候就需要业主搬出上位法《宪法》赋予的公民权,《民法》赋予的选举和被选举权。他们会以《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欠费业主不得参与”作为借口,但是《物权法》规定了,小区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明确了“对于选出不符合要求的业主代表,业主大会终止其代表资格”,也就是说,只要业主大会没有终止,那就是可以的,符合业主要求的。

5.一定要动员全小区业主的全力参与。也在宣传时告知大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让整个选举在阳光下进行,所有的一切需要业主自己的参与和支持。

6.业委会成立后,在业主大会上投票决定小区是实行自管还是物业管理。只有在大部分业主的意见下,所有的决定才是符合大众利益的。也避免后期会被人说“业委会比物业还黑”。

其实这个过程很艰难,很多业主的风言风语,自私自利一盘散沙,以及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还有物业公司的挑拨离间,会让你们心力交瘁。不过,只要坚持,那就会有结果。祝你们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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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关于物业与业主矛盾确实是长期存在的问题?但笔者认为矛盾的根源并不在物业与业主身上,因为物业是一个营利性企业、主要目的在于利益,而目前物业管理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只是针对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却忽略了另一个更强更大的利益关系夹在中间:既然物业是以营利为目的那么谁的势力和利益大自然就会倾向于谁,自然忽略了物业管理法中所称的业主:

比如业主们好不容易自己新聘请一家自己认为合适的物业,但物管协议签认后却同时接管了开发商的地下车库以及路边门店或其它场所,比起业主谁的利益大?

以2000户为例:

年物管费只有300万左右,但是住宅内2000个车位月租金300元总计就有720万,还不包括路边门店和其它场所在内,谁的利益大?谁更麻烦?你觉得业主与开发商发生争议物业会帮谁?政府又会帮谁?

因此现有的物业管理法规只适应无产权争议和无第三方利害关系的小区管理。

但目前要化解该矛盾只能依靠业主自己:

1)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第一目标是通过合法程序收回或者处理好开发商在小区内的权属纠纷,尤其是地下防空车位权益归属。

2)新聘物管协议必须增加一条:物业不得接管与本小区内有权属争议的管理以及与业主有利害关系的管理服务。

3)为了确保双方每一个人了解自己的责权利,除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外必须公布协议内容。

只有这样才能使现有物业管理法规有效运行和实施,否则无论怎样折腾都是换汤不换药包括业主委员会在内。


易幼钦


物业管理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涉及到管理学、建筑学、建筑结构、园艺学、电气与自动化、给排水、网络多种学科,他还要处理错综复杂的小区内部业主之间关系。如果业主们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还是放弃这一想法吧。个人认为小区自治管理的最好办法是,在成立业主大会后,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适合本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制定好确实可行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小区的各种规约。业主委会员会及全体业主进行全面监督,小区内的各项收费和服务公开透明。如果小区确实需要自行管理,最好是规模较小,且没有什么设施设备的老旧小区。现代化大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确实不适宜业主自行管理,在全国也找不到这样的先例。

如果业主确实需要自已管理,那我建议你们首先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经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2且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通过,并组织有知识,有能力,有担当的一群业主成立小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

2.用一定的时间将小区内的各种产权搞清楚,分清楚哪些产权归发展商,哪些产权归业主共同所有,调查清楚公共用房数量和面积。

3.用一定的时间将小区的各种设施、设备的现状及运行情况全面摸底,并建立好设备台账;

4.调查清楚小区的各种收入包括:管理费、公共停车位使用费、 电梯广告收入、租用场地收入、广告出租收入等各种收入;

5.请专业人士编制一份详细的预算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聘请保洁公司费用、聘请保安公司费用、聘请绿化公司费用、聘请专业电梯管理公司费用、聘请专业供电、给排水维修企业费用等费用。

6.制定一套完整可行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各种业主规约包括:《小区个各专业公司招聘管理规定》、《小区停车管理及收费规定》、《小区绿化管理规定》、《小区卫生管理规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小区自我管理规定》等用完善的各项规约,约束业主的行为,保证业主自治管理的正常进行。

业主自我管理小区,切勿头脑发热,一时冲动需要慎重考虑,将各项准备工作都完成的妥当方可实施,这个准备过程最少需要一年时间由业主共同协商讨论。如果小区没有合适的的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士切不可鲁莽行事,否则伤害的是全体业主。业主千万不要相信那些头脑发热,固执己见,独断专行整天喊打喊杀的业主煽动,要保持独立的思考和判断。

总之,小区业主自行管理,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他需要有专业的知识和聪明的智慧,不是单靠几个退休人员就能完成的。随着现代化的发展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分工越来越细,还是那句老话专业的事情还是让专业人去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业主自主管理自己物业,是合理合法的事,无可厚非。问题是要程序合法。准备工作要充分,可能会发生的问题要有预案。大概有这几个问题业主要协商好。一是在业主大会召开期间业主要投票,按双过半的原则表决决定是否要自主管理自己物业。二对人员工资,公共水电费用,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小区车辆收益等进行财务收支测算。确定物业费收费标准。三是业主委员会的相关人员补贴费用要业主协商通过。四是电梯,消防,智能安防等设施设备须要以合同形式外包给专业公司维护保养。五是要接收业主共有财产如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关设备和维修用具,业主活动室及其物品用具。接收和补齐物业基础台账。六是准备材料到街道或乡政府备案。但是,业主想自己管理好物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主要原因是业主委员会对利益与矛盾的处理方式会使业主将不满发泄到业主委员会头上。业主委员会成员都是义务劳动,没有工资,久而久之,大家会丧失信心,不愿做了。我就遇到几次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难产的事。总之,管理业主物业是件麻烦事。


枫叶zhouze


小区自管能否成功,有四个因素是关键。

一是小区的规模,微型小区,小型小区及极少部分中型小区有可能做到,并且现实中很多小区也是自管的。

二是小区里没有复杂众多的现代设施设备。

三是小区居民结构不能太复杂。

四是有一个强有力的业主委员会,有相对完善的监督考核审计机制,并且业委会能有较强的威信和组织动员能力,能组织起小区内各种专业人才参与到小区事务中去。


锐眼说小区


自办物业,自管?,首先一个前题,每一户居民都要承诺,保证足额交纳物业费,书面保证。能做到吗?说句难听话,有居民会告诉你,谁做都不会交。当你听到你心都冷了。不要说物业费,垃圾费有人都末交过。前几天的视频看了吗?5元的垃圾费都收不上来。自管,要有人出头,一个责任心强,能说话,干担当的同志出头,由社区见证,居民表决选举组成一个业委会,同样要注册一个物业公司,因为已经具备法人资格,有经济帳户,涉及收费,工资,维修资金管理事故赔偿,劳动力调配等等,说白了换湯不换药,还是物业公司。自治,当产生经济纠纷的时候你怎么应对官司。有能力,可自治。业主沒诚意,沒意思,需要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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