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主文有错别是否可以裁定补正?

除文熙


是错别字吗?可以下裁定补正,而且发现错误后,也必须下裁定补正。如果是涉及主文内容错误影响判决结果的,实质影响当事人实体和程序权利的,不能下裁定补正,要在二审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中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七项规定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

一般格式:先写明什么时间作出的某某一案的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然后根据上述两条法律依据,裁定如下:

某某一案的判决书中第几页第几行“……(错误的内容)”补正为“……(补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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