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债不还被起诉,现在被法院抓了,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上官馨雪


大家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大家一起讨论这个问题。

正常来说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执行的措施注意有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查封或拍卖财产、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银行账户等。

问题中你所说的被法院抓了,一般是属于司法拘留。


执行中法院采取司法拘留一般是有条件的:

1、被执行人存在违反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的妨害执行的行为,且情节严重;

2、由于司法拘留涉及到剥夺被执行人人身自由,因此须经人民法院院长的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6条规定据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司法拘留最长时间为多久?

一般15日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5条规定具有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司法拘留一年可以执行几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4条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司法拘留不得连续使用,只有发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才可以重新予以拘留。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次数限制,但是笔者根据经验一般来说一年最多可能被拘留两次。

涉及到执行中司法拘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除了上述两个法律条文还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9条规定被拘留人不在本辖区的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员到被拘留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派员协助执行。被拘留人申请复议或者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需要提前解除拘留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向委托人民法院转达或者提出建议由委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确实无法按时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1条因哄闹冲击法庭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院长认为拘留不当的应当解除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2条的规定,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认错悔改的,可以责令其拒绝悔过,提前解除拘留,提前解除拘留应报经院长批准,并做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将负责看管的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4条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使用,发生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

还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太多,在此不一一列举。

针对你所提的问题,我具体给出如下意见:

1、如果你确实因为欠债而被采取司法拘留,我建议你积极还款。

2、如果你无力偿还相应的债务,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终结执行。

3、在被拘留期间可以保持良好的态度,主动的认错悔过,写拒绝悔过申请书。

以上内容纯属手打,实属不易。如仍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以后私信。


每日讲法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看你这样,是真的一下子还不上,你必须好好协商才可以。其实,银行起诉的目的只是让你还钱,好好和银行协商还是可以解决的。办理一个三年的分期,算到每个月对于一个正常收入的人来说,并不会产生太大压力。不要去逃避债务,不去上班,消极的生活,肯定不能解决问题。

说一下我自己的经历吧。三年前我开了一家快餐店,是在大学城的附近,房租和转让费20万,加上装修10万,当时手机并没有那么多钱的,就去银行办了贷款,心想高两个月就能挣回来了。我是一次做生意,谁想到开业之后,生意不瘟不火,人流不大,每天的成本和人工也是一个很大的开销。三个月过去了,手里没有多少钱了,贷款也还不上了,那是晚上都睡不着觉。

有一天收到了银行的起诉书,迫于无奈低价转让了出去,剩下的15万贷款和银行协商办了两年的分期,现在从事外卖行业,慢慢的还着贷款。

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用户2436109049796832


大家好,我是金融村梁小胖,下面我来帮大家回答这个问题

因欠款不还被起诉,现在已经被法院抓了,其实这个问题不难,我们主要先关注两个原因,

第一是因欠款

第二已经被抓。

这样我们就不难看出,发生这种事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欠款不还,那解决这件事就要从根本上去解决,赶紧把所欠款项还上,为什么会这样说?咱们就来分析第二个原因

人已经被法院抓了,说明这起案件,已经到了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儿,其实这种案例我在前两天也有回答过,既然法院已经强制执行,这个欠款人肯定已经被法院纳入了失信人员名单儿,我们不知道这件事发生多久了,如果时间短,那就以最快的速度把这笔钱给还上,以免长时间拖延,被银行获取这些信息,再被定为黑名单人员。如果因为拖延不还,被银行列入黑名单,人员就有点得不偿失了,要知道,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当我们解决了这起案件,法院会把我们从失信人员名单之中删除,而进入银行黑名单人员,很有可能要终身跟随。

所以说,无论什么时候,因借贷关系引起的案件,尽量不要拖,尽快解决,哪怕你是被告,并且败诉,如果不服判决,可以上诉,切记不可故意拖延,因为故意拖延,会让法院强制执行,并且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还会影响到我们以后的正常贷款,比如买房,买车,都会受到影响

我是金融村梁小胖,有六年金融融资行业工作经验,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金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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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抓分两种情况,要具体分析

一、司法拘留

1、司法拘留的条件都有哪些

下几种情况,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1)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院工作人员执行职3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6)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2、司法拘留的期限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法拘留最长不超过15日。

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对违法行为最严厉的处罚,只能由法定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是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妨碍诉讼的行为适用的一种司法处罚,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再行起诉或受理。即在对违法行为作出拘留的决定后,如果没有新的违法行为,就不能对已受处罚的同一行为再次适用拘留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发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同样地,如 果没有新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对妨害行政、刑事诉讼的行为也不能连续适用司法拘留。对同一违法行为连续适用拘留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有关机关申请复议或申请国家赔偿

司法拘留也是属于拘留中的一种,但这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又是不太一样的。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上述几种情形下,才能对行为人进行司法拘留。至于司法拘留的期限,最长是不能超过15日的,并且一般都是由人民法院做出司法拘留的决定。

、刑事拘留

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可能涉嫌犯罪,具体罪名如下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客体是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性。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做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所谓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义务的能力。如果行为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丧失履行特定义务的能力,不能以犯罪论处。所谓拒不履行,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所确定的义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指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当事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观方面

表现为故意,即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有义务、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刘秀章律师说法


首先确认欠款是民间借贷还是银行贷款?

一、如果是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欠款人还钱,此时借款人一般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二、如果是银行贷款,到期不还,银行可能会根据情况起诉或报警处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才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此时借钱人才有可能坐牢。

但要是债务人是恶意借钱不还,最多被司法机关拘留十五天。

如果是恶意借了很多钱,逃走了,就可能被控告诈骗罪之类,那就不是拘留十五天这么简单了,可能就要坐几年甚至十几年牢了。

因此借钱不还起诉对方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其是否会坐牢或受处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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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言立新


大家好,我是新视野财税陈大哥,我的一个朋友有过这样的经历,下面我来给大家一起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这是任何人都不想走到这个地步,有一定的难言之隐。

其次因为你欠款不还,已经被出借人告到法院并且案子已经终审判决。

再者你被法院抓了说明案件已经进入了法院的执行阶段。这是你应该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情况,如果确实经济困难,经法院核实可以是取消对你的司法拘留。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你属于执行不能的情况,法院会和申请执行人协商实施终本执行本次案件。但是如果你属于有能力还,那你就应该在判决文书生效之前进行上诉,如果你不上诉,那就等于默认了。这时你故意不履行义务,一说明你是对法律的无知,二就是人们常说的“老懒”。法院不但会对你进行15日的司法拘留,还会把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向你发出限高令,对你以后的生活非常不利。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那要被抓去坐牢的,就不是司法拘留这么简单了。


最后,我给你的建议是:

1、晚还不如早还,欠人家的早晚要还的。

2、如果没有能力还,积极和债权人积极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这样你就可以提前从拘留所里出来了。

3、如果你有能力还而不还,只是送你八个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院会有很多办法对付你。最终后悔的是你本人。

我是财税新视野的陈大哥,有十五年的金融行业工作经验,主要从事金融服务外包工作,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的涉及到信用卡及相关债务的相关资讯。


财税新视野


本人八五年的负债20多万。一开始的时候我身无分文,而且也没有一技之长,根本还不起,之后还被起诉了,我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起诉是应该的,谁让咱没有本事还这些钱有能耐借这些钱呢。



蛋儿与胖児


欠债不还被起诉,现在被法院抓了。

法院抓人,这个一般属于司法拘留,原则上不涉及刑事犯罪,所以不用过于担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司法拘留的法律依据。所以对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一般来说,拘留的期限不超过15天。在被执行人不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情况下,司法拘留算是威慑力最高的惩戒措施了。当然,法院若是发现存在拒不执行情形,并且构成犯罪的,是可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至于该怎么办,那自然是主动积极的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偿还相应的债务。


叶律师


分两种情况:

1.确实还不起的并且数额不是很大50万以内的,积极协商并拿出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债权人目的是收回欠款,诉诸于法律只是种手段,这关键看你是否能从债务阴影走出来,积极阳光的生活;

2.欠款数额巨大的建议也是积极协商还款,把自己名下的房车等资产折现留下比较半到一年的基本生活费,剩下的欠款自己拿出个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进行分期还款;自己有资产但没现金还款的,如果拒不还款,将来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努力了就会有


我前段时间就是起诉了一个老赖,说起现在都一肚子火,眀明我是发快递去的,对方也收到了,是老板娘的名签收,我起诉是老板的名,因为老板是营业执照的名,就差没拿到他们的结婚证,所以法院审理不成业,我觉的很气,我现在准备再重新起诉,再申请法院帮我调他们的结婚证,就算收不钱,让他们坐牢,也算对我们的一点心里安慰,国家早就应该执行这种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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