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普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3013 證券簡稱:亞普股份 公告編號:2020-002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亞普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江蘇省揚州市揚子江南路508號亞普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號門)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郝建先生主持。會議採取現場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6位董事因公務未能出席本次會議並向公司請假;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2人,1位監事因公務未能出席本次會議並向公司請假;

3、公司董事會秘書出席本次會議,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關於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3、議案名稱: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特別決議議案:1、2、3,已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2、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1、2、3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江蘇仁方律師事務所

律師:朱飛龍、康輝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亞普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2、江蘇仁方律師事務所關於亞普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亞普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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