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一方说谎,可不可以认定为做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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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一方在法庭上说谎,不能被认定为作伪证,因为只有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才可能被认定为做伪证。民事诉讼中有八种证据类型,当事人在法庭上的陈述属于当事人陈述。

虚假陈述应当予以制裁

民事诉讼是围绕证据的审查和认定而展开的,法官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根据提供的证据,还原案件真实。当事人一方为了追求利益,虚构事实,妨碍法官对案件的认定,导致法官做出错误的判决,严重危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虚假陈述应当认定为伪造证据的情形。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虚假陈述的表现形式

其实,在民事诉讼中,经常存在当事人故意做出虚假陈述的情形,给法院审理案件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虚假陈述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虚假否认。这是虚假陈述里面最为常见情形之一。不管对方当事人提出什么样的观点,即使有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另一方当事人都矢口否认,百般抵赖;

2.虚构案件事实。为了达到胜诉的结果,利用对方收集证据不足的缺陷,故意陈述虚假的案件事实,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诉讼欺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法庭上故意提供虚假证据,串通他人歪曲案件事实,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其实这种行为应当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中。

结语:在法庭上说谎,是一种不诚信的表现。以为法院不能查明真相,所以“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严重妨害诉讼秩序。一旦查明当事人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制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法律上对虚假陈述的行为进行制裁,有利于诚信原则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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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法律人


‘’依法不能认定为作’伪证’!‘’

依我之见: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说谎,即虚假‘’当事人陈述‘’,无论刑事或民事均不能叫‘’伪证‘’。

为什么当事人在法庭上虚假陈述不能认定为作‘’伪证‘’呢?

因为言词证据中的‘’证‘’,即是‘’证人证言‘’主要指的是非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而是指了解案件情节的‘’第三人作出的证言‘’,提问者所述的‘’伪证‘’法律上指的是证人(第三人)在诉讼活动中故意作提供虚假的言词证据。因此,作为证据种类的划分当事人在法庭的陈述,即根据我国诉讼法之规定‘’当事人陈述‘’己经是一种独立的证据而不能与第三人的‘’证人证言‘’混为一谈,即使经法庭调查是假话也只能叫当事人虚假陈述,也不能错误的认定为作‘’伪证‘’。不然,也就混淆了‘’当事人陈述‘’与‘’证人证言‘’作为参与诉讼的主体身份的不同,其提供的言词证据的证据效力的本质区别;

同时,当事人的虚假言词陈述与证人作伪证在法律责任上也有根本区别,比如在刑事公诉案件诉讼中,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愿如实供述,而不能指控被告人犯伪证罪,也更不能为此强迫被告人供述,不然以被伪证罪为由强迫被告人陈述之行为也就严重违反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得强迫被告人自证其罪‘’的诉讼原则,而为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提供借口,所以,当事人虚假陈述不能被指控构成所谓的‘’伪证‘’,否则,将当事人在法庭上虚假陈述认定为作‘’伪证‘’是违法的丶在法理上也是荒谬的。


唐先明75443043


法庭是摆事实,讲证据,又质证的场所。 开庭前,有法官宣告庭审,傍听纪律,案外人一般不准参加傍听,发言,有些庭审活动,经法庭允许,可傍听。 关于在庭审中说谎,伪证是两个概念,有严格界线。说谎并不一定构成伪证。 庭审活动:先有原告提出诉求,后有被告答辦。二是原告出示支持诉求的证据,包含书证,物证,录音,视频等。三是被告对原告出示有关证据,质证或认可,或反驳。 双方,相互,对所出示证据质证。 如有律师参与还有辦论。 一般而言,在庭审中说谎话,经质证,谎言不攻自破。法庭一般不予理睬。由此,凡参入诉讼的双方,以求实,务实面对,有意编造不实之词,陷自个被动。


大美西域胡杨57312731


刑事案件不可以说谎,要追责。民事案件可以说谎,对另一方的指认表示承认或不承认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


阿福150298048


谎言与伪证是有区别的!谎言是无凭无据乱说的,伪证是有凭有据,即使是假证据它也是证据,只能证明与本案无关的证据!


用户58727519729


属于作伪证,只要是证据能够固定住。但是想要追究刑事责任是要有一定的条件的


雪个大笛子侃法


我写的提问也发布了在那里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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