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員可以通過什麼行為獲得減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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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員要想獲得減刑首先你得認罪伏法、二是要服從管理接受勞動改造,三是遵守服刑人員行為規範。接受勞動改造的同時你會得到應有的分數,改造的越好得分的等級越高,如果你違反了監獄裡的規定或者說違反了服刑人員行為規範那監獄裡會扣分,扣少量的分不會影響你減刑你要是犯大錯(比如說喝酒打架私自藏手機等等)大概一次性扣一百分以上(各個監獄不同僅供參考)那你在扣分後一年內不可以減刑。如果你判刑十年內服刑一年半掙夠減刑的分數那你就有機會減刑一年(是有機會不是必須減刑有的監獄裡減刑是有比例的)如果你刑期是十五年以上在你服刑到兩年以前上掙夠分數有機會減刑兩年。刑期過半判十年以下的餘刑在兩年以下掙夠分數可以有機會申請假釋。十年以上餘刑三年以下有機會申請假釋。我說的是正常犯罪如果你是暴利犯罪可能會不批准減刑假釋的。還有你如果在監獄裡有重大立功表現或者有發明創造專利的也可以破格監獄假釋的(不過很不容易)還有你舉報他人犯罪越獄等等也可以破格減刑假釋的。以上是我所瞭解的各個監獄不一樣請不要對號入座。


老林812


我個人來解釋一下在現行的法律範圍內,如果被判刑3年理論上最高可以減刑多長時間:

首先先要明確第一個概念:間隔期。也就是說你想減刑間隔時間得夠,通俗點呢就是你得服刑改造時間夠了之後才有機會呈報減刑。

按照目前監獄執行的減刑政策,間隔期是指的你從入獄服刑開始到你可以減刑的時間間隔。目前的規定是規定:

判刑不滿5年的,只有當從你入獄那天開始算起滿1年後才可以呈報減刑;

判刑5年到10年的,只有當從你入獄服刑那天開始算起滿1年6個月後才可以呈報減刑;

判刑10年以上的,只有當從你入獄服刑那天開始算起滿2年後才可以呈報減刑;

但是如果你屬於金融詐騙罪或者涉黑案件或者職務犯,間隔期最少2年,也就是需入獄服刑2年後才可以呈報減刑;如果是判刑超過10年的職務犯現在第一次減刑的間隔期是3年。

第二個重要概念:“確有悔改表現“。只有服刑人員被認定為”確有悔改表現的“才可以有機會呈報減刑。

一般服刑人員只要是認罪服判的一般都屬於”確有悔改表現“,但是對職務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罪犯,不積極退贓、協助追繳贓款贓物、賠償損失,或者服刑期間利用個人影響力和社會關係等不正當手段意圖獲得減刑、假釋的,不認定其“確有悔改表現”。

滿足“確有悔改表現”是指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認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三)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四)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

第三個重要概念是:最高減刑期限,通俗點就是一次減刑的上限是多少。最高不超過多少。

最新的減刑規定,普通的刑事犯(沒有立功或者重大立功的情況下)最高減刑一次不超過9個月;職務犯最高減刑(沒有立功或者重大立功的情況下)一次不超過6個月,關於服刑人員有立功或者重大立功的情況可以看本文末尾的解釋。

第四個重要概念就是:表揚。一個表揚理論上可以呈報減刑2個月。如果在一年的考核期中服刑人員表現好,還可以獲得監獄積極分子,一個監獄積極分子相當於一個表揚,在間隔期內獲得多個積極分子只能使用1個。

也就是說你從入監服刑到呈報減刑期間你能獲得幾個表揚。現在600分一個表揚,目前監獄服刑人員一個月可以獲得考核分100~130分。一般一年能獲得2個表揚。現在規定判刑5年以下的,需2個表揚或者2個表揚以上才可以呈報減刑;5年以上的,需3個表揚或者3個表揚以上才可以呈報減刑。

第四個重要概念:半年評審。監獄每半年會對服刑人員進行改造評審。評審分4個檔次: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只有同上滿足以下2個條件:條件1:離呈報減刑最近的半年考評為良好或者優秀時,條件2:所有的評審中良好或者優秀佔比一半以上。監區才會給你呈報減刑。

第五個重要概念:報請減刑的從嚴把握條件。從嚴條件包括:累犯、再犯、異地犯罪、一人犯數罪、多次犯罪。舉個例子,如果服刑人員在改造期間獲得4個表揚,也滿足以上4個條件。可以呈報減刑8個月。但是你有從嚴條件,有一個從嚴條件會扣掉一個月。比如該犯是累犯。只能呈報減刑7個月。

再明確了以上5個概念之後,現在我們理論上算一下判刑3年的最高可以減刑多少。

假設該犯在看守所6個月,入獄後還剩2年6個月。

如果是一般服刑人員(非涉黑、金融詐騙、職務犯)那麼間隔期就是1年。如果該犯在1年6個月的服刑改造中獲得3個表揚+一個監獄積極分子。相當於4個表揚,然後開始呈報減刑。目前4個表揚理論上可以報請減刑8個月。如果該犯沒有從嚴條件,又沒有附加刑(罰金、贓款)。該犯在目前的減刑政策下理論上最高可以減刑8個月。

如果是涉黑、金融詐騙、職務犯。那麼間隔期就是2年,由於從呈報減刑到法院開庭接到減刑裁定得2到3個月。所以理論上最高減刑時間3個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

(2018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93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有“立功表現”:

(一)阻止他人實施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揭發監獄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三)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積極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較大貢獻的。

第(四)項、第(六)項中的技術革新或者其他較大貢獻應當由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獨立或者為主完成,並經省級主管部門確認。

第五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有“重大立功表現”:

(一)阻止他人實施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六)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七)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第(四)項中的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應當是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獨立或者為主完成並經國家主管部門確認的發明專利,且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第(七)項中的其他重大貢獻應當由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獨立或者為主完成,並經國家主管部門確認。

第六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減刑起始時間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應當執行一年以上方可減刑;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應當執行一年六個月以上方可減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應當執行二年以上方可減刑。有期徒刑減刑的起始時間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九個月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並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並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二年有期徒刑。被判處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一年;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一年六個月。減刑間隔時間不得低於上次減刑減去的刑期。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的限制。


鄭滌生


減刑這方面,應該說涉及很多方面,它和刑期長短,刑種,是否累犯,下隊時間,間隔期等都有關係,這些也決定了罪犯是否能減刑,減刑幅度,另外還要看是否屬於現在的八類犯,也就是是否是屬於減刑受限制的罪犯。以刑期為例,原判三年,五年,十年,三個不同的刑期,再結合犯罪的罪名,罰金繳納情況,意味著減刑的間隔,可減刑期,是否受限制等,再綜合分析後才可計算出罪犯最終減刑情況。所以樓主的問題只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僅指什麼行為的話,那麼認罪服法,遵規守紀是基本前提,然後要多拿考核分,這個分為教育改造分和勞動改造分,專項分,考核分是拿的越多越好,一般滿四個表揚才有減刑資格,如果是減餘刑,那麼考核分還要具體分析。如果樓主要具體答案,可具體私聊,因為要分析的東西比較多。


雨子來


監獄減刑採取的是計分制度,也就是你通過勞動或者其他途徑(比如有立功,勞動模範等其他表現)掙取分數,累計分數達到一定數值,間隔達到規定時間,通過監獄層層上報到法院,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裁決減刑年限,減刑幅度與原判決刑期,犯罪類型,判決附帶的處罰執行情況,監獄上報減刑年限等都有很大關係!


遺忘之城


幫資本方出賣勞力,間接獲得減刑


大牛車之家


錢可以,沒錢適當可以,


手機用戶6967554728


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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