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承认了犯罪事实,为什么还要做无罪辩护?

南门房东


犯罪嫌疑人承认了犯罪事实,不代表真的犯罪了。

这人有可能顶包,所以除了自己承认,还必须到现场指认犯罪现场,还原犯罪过程,找到人证物证,所有证据都没有疑点了,才能判定犯罪事实。

无罪辩护是非常必要的,站在另一个立场进行辩论,才能确保犯罪事实的真实客观,而且这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你想,如果你是被冤枉的,制度上没有无罪辩护,那么极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

现在的司法理念不一样了,宁可放过不可错杀,放过有可能还能抓回来,只要补充证据,错杀就不行。

正义可以迟到,但是生命不可挽回。


谈笑阁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认罪,但其辩护律师仍然坚持做无罪辩护的,无非就是两种情况。一是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只是出于某种原因,比如屈打成招而被迫认罪,所以坚持要为他洗刷冤屈;二是辩护律师认为,当前仅有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同时出于想一战成名的博利心态,给被告人做无罪辩护。



说一个真实案件,来印证一下上述第二种情况。十年前,江西某村曾发生了这样一起真实案件。该村子里有一户人家,老头子闲来无事就喜欢辱骂儿媳,一旦儿媳忍无可忍顶他几句,他就顺势动手打人,每次都把儿媳打得叫苦不迭。儿子出于一片愚孝,每次看到妻子被打,也只能百般劝阻,而不敢对父亲动粗。长此以往,儿媳对老头子便恨之入骨,甚至欲杀之而后快。

一天,儿媳又被老头子打了一顿,晚上上床后,她怒不可遏地对丈夫说,老头子成天累月地殴打她,她实在是受不了了,如果不把他给干掉,自己在这个家里就实在是待不下去了。看妻子以走相逼,丈夫的一片愚孝被“打光棍的恐惧”给战胜了,于是,他只得同意和妻子一起把老头子给干掉。

当晚,他们用尖刀把睡梦中的老头子给乱刀捅死,墙上留下一股血迹。事毕以后,他们趁着夜深人静把老头子的尸体和凶器都给扔到了村西的水库里,然后回家去准备迎接新生活。也许是他们绑石头没绑紧,第三天老头子的尸体就飘上水面,一渔民看到水面上飘着一具用白布裹着的疑似尸体的东西,顿时吓得魂飞魄散,赶紧跑回村里散播消息。由于地处偏远,等警察赶来时,离奇的事发生了,那具尸体不翼而飞了。但是,经过排查,警方还是认定该对夫妻合谋杀害了老头子,经过讯问,他们也供认不讳。

当本案进入审判程序后,该对夫妻的辩护人坚持要做无罪辩护。因为本案除了两个间接证据外,便无其他证据,尤其缺乏直接证据。第一个证据是墙上血迹,辩护律师说该血量不足以导致老头死亡,也许他只是受了点伤然后出去打工了呢?第二个证据是渔夫证言,但辩护律师指出,他并没有明确看到老头子的尸体,他只是看到了疑似尸体的物体。所以,辩护律师认为,本案证据不足,而被告人的口供也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此,即使被告人已经认罪,本案也应该宣判无罪。

就这样,该对夫妻被无罪释放,真的去迎接新的美好生活了。


冰焰


犯罪嫌疑人承认了犯罪事实,仍作无罪辩护,应该有这些原因:

一是犯罪嫌疑人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是研究法律的专家,所以他所承认的事实未必就是犯罪事实。因而需要辩护人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剖,讲出罪与非罪的理由。

二是犯罪嫌疑人误认是自己的行为导致的。有些特殊场合造成犯罪嫌疑人错认,如某个人想寻死,晚上服了毒药后上道路倒在道路上死了,沿路驶来的车因为灯光较暗,没看清压上了,驾驶员一看死人了,认为是自己压死的,到公安机关投案承认自己压死人了。但最终检验结果是中毒身亡,按时间推算,车压之时人已经死了,所以本无罪他自己承认犯罪了。

三是犯罪嫌疑人是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不应负刑事责任。如某个人的老婆正在被犯罪分子强奸,他气愤难控,操起木棒就打下去,不巧,打在头上,强奸犯死了。这人和老婆都认为打死人了,自首承认犯罪事实吧。结果经过侦查和审理查明真象,他是正当防卫,无罪。


闲庭信步PU


很多犯罪嫌疑人对自己行为的定性不清楚,只有朴素的法律观念,听到侦查人员说认罪认罚可以减轻、从轻处罚就会认罪认罚,这是犯罪嫌疑人自己的选择。对于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及构成何种犯罪,律师比较清楚,律师认为不构成犯罪的自然要做无罪辩护。两者并不冲突。


董西文律师说法


法制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平凡凡3266


无论怎么说到头来常钱丢了,人面也丢了,牢坐多久律师也挡不住了,说的再好到时候其它人一拍屁股走人。一切还是有常来担当只于这样么?


用户3645606177


证明正大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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