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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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6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能够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下面来具体说下这两类凭证。

内部凭证

是指单位自己印制的,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比如领料单、差旅费报销单、折旧计算表、工资费用分配表、发货单等。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

外部凭证

是指企业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的原始凭证。比如取得的发票、完税凭证、财政票据、职工出差报销的飞机票、火车票等。企业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以出租方开具的发票和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注意事项

当企业发生真实业务,但因为对方原因无法取得发票时,可以凭以下资料证明业务真实性。按照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撰文:税务小灵通,肩扛税徽的小战士,与你分享最新最全的税收知识,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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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只能在收入的千分之五和业务招待费发生的60%中择低扣除。

福利费不能超过工资的14%,多余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广告费不能超过收入的15%,多余部分可以明年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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