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闆準備再開一間公司,給我5%的股份,我做法人,能幫我分析一下我的利弊嗎?

凌智955


老闆能給你5%的股份,還當讓你當公司的法人,說明你的老闆對你還是很器重的,但與此同時你也要小心掉進你老闆設計好的陷阱當中。

5%的股份,如果你們公司盈利的很好,會有分紅,假如未來公司上市了,你還有可能成為千萬富翁億萬富翁。

現在很多創業公司都實行股權激勵,因為股權可以把員工的利益跟公司未來的發展綁定在一起,這樣更能激起員工的積極性,讓員工為公司賣命。

成為公司的股東之後,員工就有了一種主人公的感覺,然後就會自覺地去為公司的利益著想,努力地為公司的利益奮鬥,這樣對於初創企業來說是有很大的幫助的,而且從實際表現來看,很多創始公司通過給股權激勵之後確實能夠起到很好的發展作用。

而對於員工來說,持有公司的股份之後,假如公司的盈利比較好,那就會有分紅可以拿,假如未來公司上市了,還有可能帶來鉅額的財富增值。比如你現在持有公司5%股份,假如未來公司進一步融資,你的股份可能被稀釋到2%或者更低,但假如你們公司能夠成功上市,市值能夠達到100億,那麼你持有的2%股份就是2億的財富,這個對於大家來說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但我覺得無功不受祿,如果你沒有以實際的資金或者技術入股公司,老闆卻白白給你5%的股份,我認為這裡面可能存在一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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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一下,哪個公司創始人在創辦企業的時候,不想把公司所有的控制權掌握在自己手裡?只是有時候因為自己資金不足或者實力有限,才要求跟別人合夥的。但是正常情況下,大家合夥的時候都會簽訂相關的公司章程,規定雙方的股權比例、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

正常情況下,我覺得沒有哪一個創始人會無緣無故給員工5%的股份,除非這個員工實力很強悍,資源很廣,對企業的發展來說很重要,所以老闆願意送給他5%的股份。

但是如果你沒有出資,沒有技術入股,也沒有特別的才能影響到公司的發展前景,那老闆憑什麼要給你5%的股份呢?我覺得只有一種可能,就是老闆想利用你來逃避一些潛在的風險。

這種風險有可能是老闆本身的信用很差,或者有司法記錄,他很難從正常的銀行渠道或者其他金融渠道貸到款,因為他徵信已經變得黑了。還有一種可能是你們所從事的行業本身就風險比較大,隨時有可能面臨法律的風險,所以大家只能找別人來當替罪羊。

因此我認為如果有老闆無緣無故的就給你5%的股份,然後讓你當公司的法人,我認為這裡潛在的風險是比較大的,這種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財產風險。

現在企業去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貸款,一般都需要法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如果企業借的這筆錢還不上了,那麼法人就要承擔起無限連帶責任的。到時候說不定你個人名下的一些資產都隨時可能被法院拍賣掉。

第二、信用風險。

假如你們公司借錢還不上,或者欠供應商的錢還不上,被他們起訴到法院,你有可能被銀行等金融機構列入黑名單,或者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到時候你的徵信就變黑了,你就沒法正常去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或者信用卡,到時連買房都是個大問題。這對你來說後續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因為不良徵信目前保留的時間是從你還清所有欠款之後的5年之後才會消失。

第三、債務風險。

現在老闆送給員工股份其實是簡單的事情,因為現在註冊公司根本不用實交資本,只是認繳,所以你們老闆給你5%的股份,其實也是很虛的。雖然股份虛,但萬一未來你們公司破產了,你需要承擔的責任可不虛。

因為根據我國法律有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以公司的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而公司的股東以及出資額度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假如你們公司註冊資本是認繳的,未來你們公司破產了,在進行債務清算的時候,所有股東都必須補交對應股份的註冊資本。

比如你們老闆現在的公司註冊資本是1000萬,而且都是認繳,未來公司破產欠下了別人2000萬的債務,到時候你所持有的5%股份對應的50萬出資額度就必須補交,如果你不實交法院有可能凍結你名下的資產。

所以從整體來說,如果你沒有什麼特別的貢獻,老闆卻無緣無故的給你5%的股份,還讓你當公司法人,那我建議你最好要三思而後行。


貸款教授


企業法人,要承擔所有的企業經營責任,包含正常經營和因為經營不善的破產和清算責任。除非這個老闆是你親爹,否則,沒有人會幫任何外人擔任“企業法人責任”。

以前,我的老闆, 他就是請他親表弟做我們企業的“法人”,而他表弟文化素質低,在倉庫做搬運工,一般的經營管理基本不懂,也不參與,只有在企業年審和一些涉及營業執照處理事項,才來簽字走人。因為算是“自家人”,所以,在企業進入破產清算前後,也沒有多少麻煩,只是需要出面處理的事情增多了。

而如果是你替你的老闆做“企業法人”,一來,企業的經營並不由你決策,二來,你持有5%的股份,未必看得到財務報表(至少是真實的報表你看不到),第三,企業的經營策略,和管理戰略也由不得你做主,第四,更關鍵的是你的資產未必足以支付未來可能產生的企業經營責任——破產清算,企業場地租金,稅費,以及拖欠的人工工資。也就是說,你既看不到“企業的全貌”,也無法掌控企業的日常經營和細節,更沒有“承擔”後果的能力。對於你來說,作為“企業法人”的好處一點都沒有,壞處你無法想象。那麼,你為什麼要去做法人?

作為一個成熟的人來說,任何行為,都要與“可控”和“能力承擔”範圍,以及屬於自己的責任有關,如果三點都不具備,你卻要考慮利益得失去做,反而可能因為“小利”而“失去”。


屠龍刀fei0598


回答問題前,我們來看看最近很火的一個新聞:

2016年底,江蘇沛縣55歲的農民老潘發現自己莫名其妙在一家公司擁有股份,而且還有一筆500萬的鉅額貸款。

老人很鬱悶,自己大字不識一個,也沒有能力去開公司,怎麼會攤上這麼大的一筆貸款呢?於是不去管他。為此,他還被法院判成了老賴。

三年後,法院再判決,認定當初貸款的擔保文書造假,裁定老人無責。這才還了老人一身清白。

你看,如果只是擁有一家公司的股份,在公司貸款時,有可能會承擔連帶責任,這時候,如果欠債不還,還有可能會被判刑。

更何況,你現在還要做法人,責任就更大了。

所以,我們可以分析下弊端:

一、連帶責任

就像上面舉的例子,老潘負有連帶責任。而且你自己也說了,老闆徵信不好,他和朋友合夥開的公司,為什麼不讓他朋友或他自己當法人呢?有可能他早就想好了退路,或者根本就沒打算把公司做起來,而是賺一筆就放手,然後後面的事情就由你去處理。

所以,風險太大,還是不要為了這區區5%的股份而把自己搭進去。

二、一旦負債,自己將非常麻煩

如果公司負債,而且沒有償還能力,你就會受到牽連。因為從法律上來說,你是法人,責任最大,即使自己沒有參與經營,但是法律上的關係會讓你無法撇清關係。

有可能你會像案例中的老人一樣,成為一個老賴,不能貸款、坐飛機、乘高鐵,甚至會有牢獄之災,非常的得不償失。

說完了弊端,再來說說好處吧。

一、如果公司做成,而且你老闆浪子回頭,有可能你就實現了財務自由

這種情況也是有可能的,但是概率太小。看過《相愛十年》的朋友應該記得一個情節,鄧超飾演的肖然因為開公司而變得富有,當時他借用了同學陳啟明的公司,來註冊了一個商標,結果這個商標成為了名牌。

後來陳啟明落難,於是藉著這個商標,向肖然討要了一大筆錢,總數達到幾百萬。

你看,還沒到股份的地步了,就憑一個商標,一下子就賺了幾百萬。

如果這個陳啟明擁有肖然公司5%的股份,你想想,他能有多少錢?

所以,如果你這個老闆也像肖然一樣可靠,那麼他會分你一杯羹,但是從你的描述來看,他應該不是這種類型的人,所以你憑藉此實現財務自由的概率極小。

二、另一個好處,就是你有機會參與公司的發展

也就是說,相當於你老闆花錢,你“坐享其成”的享有和參與了公司的發展,這對你見識的增長,以及將來的發展都將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但前提是,你老闆讓你參與其中,否則這一切都太虛。

總結來說,你這麼做的風險非常高,弊大於利,最好不要參與其中,以免把自己害了。

以上就是我的分析和建議,希望對你有幫助。

歡迎關注@焱公子,十年500強,專注寫職場,每天與你分享職場乾貨與成長心得。

焱公子


單看5%的股份,很多人都會心動,因為這等於白白拿的一份乾股,假設企業的初始投資為500萬元(全部到資),那你就等於白白賺了25萬元了,所以看上去很美好,但現實真的這麼美好嗎?我認為在同意之前,你必須要考慮清楚以下幾個因素,綜合權衡之後,如果你認為沒有問題,那麼在接受乾股以及做法定代表人。

1、徵信問題

你反映是因為老闆的徵信不好,所以讓你做法人,首先告訴你一點,如果真的是徵信的問題而不能任職法定代表人,那麼他更不能做股東了;其次既然與他人合夥開的公司,老闆無法任職法定代表人,為何不讓合夥人擔任?最後老闆沒有親戚朋友嗎?如果有,總不可能每個的徵信都是不好的吧,為什麼要把股份送給你,而不送親朋好友,畢竟只是掛名而已,公司的具體事物又不用管。

2、公司的真實經營情況

老闆註冊這家公司的目的是什麼?是真正的要經營還是隻是註冊個皮包公司,用於偷漏稅或者套利或者洗錢等等,如果是真實經營,還可以稍微考慮下,但如果註冊的這家企業並沒有任何的實際經營,那麼你就要注意了,老闆的這個行為可能是要做違法或者擦邊球的事情了。

3、簽字畫押

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你是公司法律意義上的負責人,公司的很多對外合作或者對外融資等等都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的,部分甚至是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如果企業破產並負有個人責任,那麼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自己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如果企業倒閉,法定代表人簽訂連帶責任擔保的,那麼企業的債務你要就承擔企業;如果企業從事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還不完全。

總結

法定代表人不是那麼好做的,不要一聽有股份拿不錯,還能在掛個法定代表人炫耀一下更不錯,然後就盲目的答應了,能做老闆的,一個比一個還精;你先回想一下自己,有什麼價值或者能力可以值得這5%的股份嗎?如果沒有,那麼你相信天上會掉餡餅嗎?


鯉行者


臥槽,本人不太懂法律。從小玩到大的兄弟這兩年賺到一些錢想開公司,讓我做法人。當時也沒想太多就答應了,也沒有分紅什麼的。當時覺得好玩而已。今天看到這裡才知道這麼嚴重,真事!問下大家法人可不可以更換,雖說玩的好這要真出事了怎麼弄!怎麼給朋友委婉的說下讓換呢?那個大哥給出個主義啊。哎


-24117675


說一個我朋友的故事吧,他也是給別人當法人,那幾年逢人就誇老闆多器重他。可是過了幾年發現,和別的員工沒什麼區別。。。。

而且最恐怖的是老闆總是能說出他最近說過的話(包括在家裡在外面),做過的事。明顯是在提醒他“我知道你的一舉一動”。。。。

我朋友因為這個很生氣,老闆就經常故意透露自己認識黑社會云云,這就有恐嚇的意思了。。。。

其他的就不多說了,勸你慎重!


多好2018


儘量不要做法人。

天上不會白掉餡餅

前一段時間公司同事做了一份兼職,而做了份兼職之後,他每個月的兼職收入已經達到了自己工資收入的3~5倍。

我們很好奇他是如何做兼職這麼發達的,他每天吃香的喝辣的,甚至也買了一輛小跑車,但是我們無論怎樣問他就是不說的,直到有一天公司親自出面揭秘了。

原來這個所謂的小兼職就是把我們公司的數據去賣給對等公司,然後對等公司付給它對應的薪酬,現在這個同事正在面臨著大量的索賠。

天底下沒有白掉的餡餅,也沒有點白掉的晚餐,即便有白掉的晚餐,我們不妨想一下,它是一個盒狀體的話,從上空掉下來,也足以把你的腦袋扎進去。

所以永遠不要相信什麼白來的午餐或者相信什麼閒著沒事就能夠掉很多的大餡餅,我們要想一想:這些大餡餅的背後可能有著很多的危機,而這些危機我們只是短暫的時間內沒有察覺到罷了。

憑什麼?

在面對這種問題的時候,我們更建議員工多問幾句憑什麼?憑什麼公司領導會給你5%的股份,憑什麼公司領導又會讓你做法人呢?


的確,按照題主所說,公司領導的徵信不太好,所以他沒有辦法開啟自己的企業,那麼我想問一下:公司領導沒有親戚沒有家人嗎?沒有親戚的親戚,沒有家人的家人,沒有朋友的朋友?沒有在自己三圈以內的親戚和朋友嗎?

如果這個領導的兄弟姐妹家人老小全都死絕了,他難道沒有一個兄弟嗎?

既然有,為什麼會把法人給你呢?你能夠給他帶來多少收益呢?如果他沒有任何一個親人,沒有任何一個兄弟願意幫他,你更要小心這樣的人,求你去做事情你還敢答應嗎?

做法人有風險

首先如果你要做法人的話,就意味著你對這家公司絕對意義負法律責任,什麼叫做絕對意義負法律責任呢?甭管這個企業破產了,倒閉了,或者做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要查第一個就查到你的頭上。

你的朋友為什麼對你這麼好?你不曉得嗎?如果曉得的話就更要想一下他的徵信都不好了,他會不會做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會不會出一些差錯?即便不出現什麼差錯,萬一這一家企業倒閉了怎麼辦?

所以面對這樣的誘惑,面對這樣的利益的時候,更多的時候我們應該考慮自己能不能夠擔任得起,如果擔任不起趕緊拒絕,因為法人從來沒有我們想象的這麼簡單。

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持續輸出優質職場文化,全方位解析職場難題,希望大家關注@職場全能王!


職場全能王


千萬不要覺得當法人代表很牛逼,自己開公司了之類的。這個就是來讓你當背鍋俠的。

我前幾年找工作,也有一個溫州老闆開的公司,我去面試,相談甚歡,然後就說很看好我,他再開個公司,讓我當法人。當時也覺得好像很牛逼,後來回去後回想一下直冒冷汗。那就是個滿嘴跑火車的,什麼好處都沒給,做得好是他賺了,做賠了到時候負責的卻是我。

你所在的這家公司應該是要出事了,你還是趕緊離職找下家。



二出哥


還給你5%,我們老闆在南京開了分公司,就因為我在南京辦,讓我當這家公司法人,只掛名,不在這家公司拿工資。拒絕吧,怕我以後日子不好過,戰戰兢兢過了半年,公司又招了幾個能人,我直接跟老闆說了:我經常出差,也不經常在南京,不如讓下面的人做法人,辦事也方便點。老闆也同意了[捂臉]


手機用戶5830693126


給你總結一下吧:你做法人,百分之五的股份,但是你要承擔的責任最大,獲得的利潤最小。我鄰村一個女的跟你這情況一樣,後來出現了徵信問題,然後犯法了,她是法人,只能她去坐牢了,這個女人和他老闆還有一腿,這一腿的代價就是做法人,沒想到只做了兩年不到,就去監獄了,所以你要考慮清楚了,法人位置好坐但是不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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