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鄉鎮公務員還在試用期,想再考別的市的公務員,可以一邊上著班一邊考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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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在鄉鎮公務員的試用期,你是不能再繼續往別的地方考公務員了。

可能你對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試規則有一些地方還不太懂,在這裡我就給你講幾點原則和建議。

第一,在職公務員是不能繼續參加別的公務員考試的。

我不知道你是怎麼輕鬆就考上鄉鎮公務員的,而且現在在試用期你就想著考別的市的公務員,你沒有仔細研究過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試錄用規則,現在國家規定在職公務員是不可以再繼續考其他地方的公務員的。

第二,鄉鎮公務員的成長也是很不錯的,希望你不要錯過鍛鍊的機會。

在這裡還想要問你的是,你為什麼第一次選擇考公務員的時候不選擇考市裡的公務員而選擇了鄉鎮的公務員,剛考入了還不到一年,就想著去考其他市的公務員,為什麼這麼著急呢,或者說為什麼當時不選擇呢?你這樣會為自己的人生旅途造成很不好的影響。你說你這邊剛考完公務員,然後你就換別的崗位,會讓其他的單位對你的人品有想法。其實鄉鎮現在也是很不錯的,既能鍛鍊自己的能力,也能積累自己的豐富經驗,還可以能拿到相應的鄉鎮工作津貼,也都是不錯的選擇。你應該老老實實的在鄉鎮公務員的崗位上工作幾年,而且你也應該知道,多數的鄉鎮公務員在考取的時候都規定了最低服務年限五年,難道你那裡沒有嗎?

第三,你在鄉鎮工作了一段時間之後,你可以參加省市的遴選公務員考試。

假如你真的不想在鄉鎮工作了,你還想從事公務員工作想去市裡,那麼,你也可以有其他的路子可以走,那就是你參加省市的公務員遴選。你首先要安心在鄉鎮工作,鍛鍊能力,積累經驗,努力學習,然後有機會參加省市的公務員遴選,你只能走這條路子了,在職的公務員你是不可能再通過考錄的形式考入省市的行列了。

綜上所述,你只能在鄉鎮安安穩穩工作幾年,然後通過遴選的方式考取省市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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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在試用期內是不能考試的。並且,即便轉正定級了也是不能參加公務員考試的。因為現在國家規定,在職公務員不能參加公務員考試,只能參加遴選考試。

現在的鄉鎮公務員都有五年的試用期,五年之內是不能通過調動離開鄉鎮的,只有五年服務期滿才可以調動。但是工作滿兩年後可以參加上級機關的公務員遴選考試,比如最近剛舉行的中央機關公務員遴選考試。這個規定,一般在各省市的公務員招考公告中都會體現。

之前,在職公務員是可以繼續參加公務員考試的,很多基層公務員也通過國考進入了中央機關。但是從2015年開始,國考規定,在職公務員不能參加公務員考試。於是,從2016年開始,各省市紛紛效仿,均在本省市公務員招考公告中明確了這一條規定。各省市一般這樣規定:除上級機關公開遴選外,錄取到鄉鎮的公務員在服務期內一般不得調離鄉鎮。也就是說,鄉鎮公務員工作滿兩年後可以參加上級機關的遴選考試。

不過這條規定在今後的遴選考試中估計還會有變化,因為據很多今年報名中央機關遴選的考生說,各部門在審核報名時,均對五年服務年限做了明確限制,並且有的部門規定選調生也參照執行。也就是說,在今後的遴選考試中,很有可能對五年服務期做出更嚴格的限制。

總之,公務員在試用期內肯定不能考試,並且更重要的是,在職公務員本來就不能參加公務員考試,想要向上級機關發展,只能通過遴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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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直遴選


不可以!!!

身邊剛剛發生一起這樣的是,請各位觀眾聽我慢慢道來。

現在的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每年年底都會把前面所述的人員錄入到公務員系統中(俗稱“公統”)。

你要是考入鄉鎮公務員,不管在不在試用期,都會錄入公統中,這是一級一級填報的,要是再考別的市的公務員(先不管合不合規),就會造成重複錄用。

去年一個鄉鎮的公務員,入職以後上班還沒有半年,就離職了,回老家(安徽),參加了縣上的公務員考試,並且成功通過了筆試、面試、政審,就是在入編以後,在公統上報到中組部的時候,發現兩地的公務員統計的人員信息存在重複,造成的後果就是,當地取消他的錄用資格。


小飛飛feifei


我是公考諸葛,歡迎關注!感謝您的提問,我來回答:

鄉鎮公務員不可以再參加公務員考試。所以你想通過公務員考試到別的市這條路走不通。但別擔心,條條大道通羅馬,你還有以下幾條路可以走:

一、通過調任。


你如果有關係渠道,可以諮詢一下那個市有什麼部門缺人,如果能聯繫上單位一把手,那就有機會獲得調任了,具體操作方法你懂的,我不多說了。

二、通過遴選。


你如果沒有關係和渠道,也可以時刻關注那個市有沒有公務員遴選的考試。或者乾脆眼光放長遠,直接參加省或中央機關遴選,一步到位。

三、辭職再考。


如果必須要去那個市,而又沒有別的關係渠道,那就選擇辭職再考吧。不過這是下下之策,相信極少有人選擇。

希望能滿意我的回答,我是公考諸葛,隨時分享公考方面知識和感悟,歡迎關注。


公務員感悟和知識分享


問:現在是鄉鎮公務員,還在試用期,想在考別的市的公務員,可以一邊上著班一邊考嗎?為什麼?

這個問題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大家,能不能考別的地方關鍵看單位領導。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現在鄉鎮公務員一般都有5年服務期的限制,鄉鎮公務員相對於區直部門或者市一級的公務員來說,還是要辛苦得多。所以一般單位在招考的時候就會標明5年服務期,如果考上的話,就要在鄉鎮服務5年,5年之內不得調動或者考走。試想一下,對於鄉鎮的領導來說,好不容易招了個公務員各項工作和業務已經熟悉的差不多了,然後又考去了別的地方,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種人才的損失,培養成才就走了。



除了服務期的限制,現在也有在職公務員,不得考其他地方公務員的要求。這一政策其實在另一方面也為考公的人提供了更多的機會,是很大一部分在職的人,沒有辦法繼續參加考試,除非改考事業編。我有一個大學同學,當時考取的是東北的公務員,後來找了個對象在廣州上班,在沒有出臺新政策之前,他本來可以一邊繼續幹著公務員,另一邊考廣州的公務員,什麼時候考上了就什麼時候再上那邊去上班,可是後來政策變了,在職公務員不允許,考其他地方的公務員,於是她就辭職了。



當然了,雖然有服務年限和不能在職考公的限制,但是隻要所在單位的領導通情達理,在你通過筆試後能出同意報考證明,也是可以的,否則考了也是白考,領導只要一句服務期不滿,或者是在職公務員不能考公務員,不給出同意報考證明,那麼就沒法參加面試了,新考入的單位你就去不了。因此,在考試前一定要先考察好單位領導的脾性,別白費功夫。


一品小十六


不能,我是針對陝西省的政策規定來說的。

第一,你現在處於事業單位試用期,試用期之內你是不能考公務員的,這在全國任何地方都是適用的。

只有等你試用期完了以後才看是否能考公務員,每個省份都不一樣,比如說在貴州省,過了試用期以後是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但是如果是在陝西省公務員期內是不可以。

第二,對於陝西省來說五年之內是不能參加公務員考試的,在今年之前陝西省是沒有這樣的規定的,但是從今年以後不管你是鄉鎮公務員,還是縣上公務員,只要是在職公務員,五年之內都不能參加公務員考試。

這也意味著你是不能再去考公務員。這樣做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穩定公務員。同時也減少應屆畢業生或者是未就業人員就業安置問題。

第三,鄉鎮公務員本來就有五年服務期限,這也是在全國範圍內使用的。那麼對於鄉鎮公務員來說,要麼你就辭職,要麼你就是在服務期限內,五年內必須在鄉鎮,即使你被借調到縣裡面也是屬於臨時,而不能直接把關係調到縣裡面。

所以在很多地方鄉鎮公務員是先借調,然後等服務期限滿以後再調入。

第四,對於陝西省在職公務員人來說到底該怎麼辦?我認為有一條路,那就是等五年以後參加遴選考試,才能改變你的出路,這也是你唯一能走的通的一條路。

當然如果你有能力,可以在試用期滿以後選擇辭職,這種現象在小編的同事裡也是出現過的。

但是小編是從無業到公務員的這個過程中走過來的,所以不贊同你採用這種極端的方式。





公文寫作技能大講堂


你這種情況不能報考。

一、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在職公務員不能報考公務員。這點在公務員招考公告中是特別註明的。體制內三種人員,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國企員工,後兩種如無特殊情況都可以報考,唯獨公務員不行。

二、試用期的公務員更加不能報考。既便過了試用期,鄉鎮公務員一般都有三年以上的服務期,在服務期內,原則上不能調動、交流、提拔、辭職,包括報考公務員。既便是事業編制人員,如果在試用期內或有服務期約定,在服務期滿前,原則上也不能進行上述行為。

三、鄉鎮公務員想跨區域調動,有兩種方式,一是自己動用關係找到接收單位調動,另外就是參加遴選,遴選只要是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都可參加,但是試用期的公務員肯定不行。


80後小公


首先,恭喜你將成為體制內的公務員了,我身邊的朋友也有跟你相似的經歷。目前,鄉鎮公務員比較忙,尤其是準備脫貧的地區,好多都是駐村,取消週末和節假日,作為體制內的基層公務員,有這樣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你考慮過你當時報考的初衷了嗎?你真的受不了苦?

其次,報考時,當地用人單位已經註明了報考的一些特殊條件,比如必須服務滿3年或者5年,不到時間是不允許的,除非你想在你的誠信檔案中留下不利於自己的記錄!

最後,天無絕人之路,你自己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在基層好好鍛鍊,是金子總會發光的,自己做得好,有領導會搶著要你的!

總之,自己選擇了就要堅持,加油!


職場小彪


不可以,在職公務員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編制都是不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公務員辭職之後是可以再次報考公務員的,但是你現在還在試用期是不可以辭職的。根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六條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所以從組織程序上講,未滿五年提出辭職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不能辭職,那可以被辭退嗎?可以,但是被辭退以後是五年之內不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的。第八十三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你這種情況只有等最低服務期限滿了之後再參加公務員遴選。


河南格正公考


可以明確地和你說,你已經沒有參加公務員考試的資格了。

具體你可以查看國家公務員招考公告或者各省(區)的招考公告,報名條件裡面有註明:在職的公務員不得報考,包括參照公務員管理辦法的事業編制人員(參公人員)。

且不說你是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就算你已經辭職成功了,你還是要等過了五年你才可以參加考試。因為在報名條件中照樣規定了:公務員和參公人員辭職未滿五年的不得報考。

何況你現在還在試用期,你連辭職都不一定能辭掉呢,還想再考公務員。鄉鎮的公務員崗位一般在招考計劃表中都有備註:在鄉鎮最低服務五年。有一些崗位雖然沒有規定,但是五年這是潛規定,你的辭職人社局是不批的。

在大概2010年以前,那時候還沒規定在職在編的公務員不可以再參加公務員考試,所以很多人為求“穩贏”,就會先選擇報考一個競爭不激烈的崗位,比如說鄉鎮崗位,也就是說先進去體制內先,等到來年再報考一個城市裡的崗位。這樣他們就無後顧之憂,“進可攻,退可守”,看起來簡直完美。

這種方式的弊端顯而易見,很多人來基層就是來旅遊度假的,根本就沒有靜下心來工作,更別談“為人民服務”了,整天就想離開這裡。由於基層工作條件艱苦,有點能力的人都考走了,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的道理。大學生寒窗苦讀十幾載,不就為了將來出人頭地嗎,為了自己能生活好一點是沒有錯的。但是基層工作總還是要人做啊,基層是國家政策的具體實施者,所以上面那條規定就出來了,為的就是讓你在這裡腳踏實地,安心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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