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必究!濰坊公佈十一月份安全生產違法案件信息

  記者從市安委會獲悉,11月份,全市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立案處罰159起。其中,壽光市50起,濱海區44起,昌樂縣22起,寒亭區14起,高密市13起,臨朐縣5起,青州市4起,奎文區、濰城區、坊子區、諸城市、安丘市、高新區各1起,市應急局直接查處1起,共罰款216.9萬元。

  典型違法案件有:坊子區濰坊鑫富加油站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應急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3.5萬元罰款。諸城市山東旭日東機械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建立落實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應急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3萬元罰款。高密市新利手套加工廠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應急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6萬元罰款。寒亭區盛鵬無膠棉廠未按規定製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5萬元罰款。奎文區山東偉大工貿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定期開展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應急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萬元罰款。(紀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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