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記事26——守夜

到了農曆七月,包穀有些成熟了,就要開始守夜。所謂守夜,就是每家人出一個男勞動力,晚上巡邏、守護生產隊的包穀地、花生地。兩個人一擔,編成組;也可以自由組合,但要徵得隊長的同意,巡邏分班後,分上半夜和下半夜,上半夜自晚飯後至12點,下半夜,自晚上12點至早上6點,輪流轉;每組巡邏、守護的地域,事前都劃分了片區的。


農村記事26——守夜


那時,糧食比較緊張,副食品和相對重要的物資都匱乏。比如白糖、白酒、布匹、香菸等等,什麼都要憑票購買。有票,無錢不行;有錢,無票也不行。但是,有錢、有票,也不一定買得到東西。守夜的目的,就是防止有人偷。


農村記事26——守夜


守夜是沒有報酬的,也就是不記工分。但是,如果發現有的包穀或花生被偷了,還要扣那一組人的工分。

有些守下半夜的,到了早晨3、4點鐘的時候,這時,估計幹部們不會再查夜了,就在鄰近其他生產隊邊緣的地方,找一個僻靜處,掰幾個包穀,將包穀殼撕了,生一堆火,用樹枝穿起,架在火上烤,或丟在火裡燒。烤好、燒好之後,拍拍上面的灰,就直接啃來吃了。然後,找個乾淨的地方躺一會,數著天上的星星,或在搭建的草棚裡,小睡一會,等到早上五、六鍾才回家。

第二天,若有人發現遭偷了幾個包穀,就說是鄰近生產隊的人乾的,生產隊的幹部們也不好責怪守夜的,因為,要守的地方太寬了,總有巡察不到的地方;同時,也不至於為了幾個包穀,去找其他生產隊的隊長理論,最後還不是不了了之。


農村記事26——守夜


這時的我,還沒達到一個男勞動力的資格,只是出於興趣,有幾家關係不錯的朋友,叫我一起參加過幾次。這種監守自盜的事情,我們也幹過一兩回,第二天就提心吊膽的,生怕被發現。

(注:鑑於內容和時間跨度等原因,原《童年趣事》改名為《農村記事》,敘事編號保留不變。敬請朋友們鑑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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