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幼升小16区“人户分离”政策解读!跨区上学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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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许多家长面临着这些的问题

对口小学不灵怎么办?

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

上海幼升小16区“人户分离”政策解读!跨区上学必看


这时就会考虑跨区入学!

可以自主选择居住地对口的小学

但还是有被统筹的风险!


跨区入学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办理人户分离

今天入学君就来聊聊

上海幼升小跨区报名和人户分离


注意:“人户一致”和“人户分离”都是针对上海户籍而言的,非沪籍并不适用这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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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户分离”


○ 在了解分析“人户分离”之前,我们先说明各区政策中共通的概念“人户一致”:


1、“人户一致”以及对应的“人户分离”都针对的是上海户籍适龄儿童。外省市居住证持有者及外籍(港澳台)儿童不适用于本词条;


注意:一般热门公办都需要满足“人户一致”,且落户的年限越长,录取的概率就越大。


2、“人户一致”一般都是会优先于“人户分离”的。所以是否办理人户分离,一定要慎重考虑,否则很可能被统筹。


“人户分离”官方文件要求: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部分区规定,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


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需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先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并在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时选择“居住地入学”。这就是人户分离。


跟人户分离相对应的就是人户一致,换句话说,只要准备报名的学校不是孩子户口所在地对口的那所学校,除开报名民办学校之外,那么都应该算是人户分离。


“人户分离”一般情况


○人户分离可以分为:区内人户分离和跨区人户分离两种情况。


上海小学阶段人户分离比较普遍,比如一些家长通过其他渠道进入理想小学,或者期间有搬家,都会出现人户分离的情况。


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孩子没有就读对口学校,学籍还是挂在那边。那么孩子现在就属于借读。原则上实不属于人户分离的,报名时按照学籍所在地填报。


实际居住的地方不是户口所在地,这不一定代表就必须得是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

简单来说:

1. 户口在a区,居住在b区,打算在a区读小学,不用办人户分离。


2. 户口在a区,居住在b区,打算在b区读小学,这时候需要办人户分离。


(注:就读本区非对口小学,需要有房产(或者至少有租赁证明),并办理人户分离。)


16区“人户分离”政策要求


浦东新区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19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在本区就读的,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初中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小学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徐汇区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闵行区


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区教育局根据“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该类对象就近入学。


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下列三类对象,原则上安排就近入学。


1.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闵行区的,凭本市户籍、市政动迁安置协议等,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2.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配住廉租房居住协议等,在安排完成“人户分离”第一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本市外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解决第二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同住子女,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政策。


若居住证地址与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凭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及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在解决第三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入学指定学校现场验证地点见下表:


上海幼升小16区“人户分离”政策解读!跨区上学必看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监护人须在4月23日前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2019年需统筹的若干区域分组情况:


(1)小学部分:

实验小学(莘松校区)、实验小学(春城校区)、实验小学(景城校区)、实验小学(畹町校区)为一组


明强小学(东校区)、明强小学(西校区)、明强二小、黎明小学、七宝实验小学、航华二小为一组。


平南小学、平南小学(平吉校区)、日新实小、平阳小学、古美学校(小学部)、新梅小学为一组


田园外小(金都校区)、田园外小(银都校区)、田园二外小、颛桥小学、君莲学校(小学部)为一组


康城学校(小学部)、花园学校、莘松小学为一组


静安区


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19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2019年5月18日,选择在居住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全家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见表2)报名验证。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须于6月15日到就近的区指定地点参加第二批验证。


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静安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验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黄浦区


公办小学招生,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杨浦区


2019年杨浦区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19年4月23日),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


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虹口区


学校应按区教育局确定的相对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收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选择申请在居住地就读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产证情况、《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019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长宁区


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做好本市(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本市(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19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


意愿就读本区的本市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办法,统筹安排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就读。


普陀区


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15日前,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带领适龄儿童,携带适龄儿童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验证点进行验证,并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3月15日前另发)。


嘉定区


为规范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幼升小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3日,小升初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二、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申请截止日同上)、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同一街镇范围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五年级学生,本区不受理其居住地入学登记申请。


四、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回执》(截止日期为4月13日),选择到本区就读初中的,应按照现就读学校所在的区教育局相关规定,办理到本区就读申请,并且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本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五、在信息登记或核对时,家长应主动出示《回执》,由工作人员验审。


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相应的房地产证地址。


2.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


3.若上述1或2的条件相同,则根据房地产证办理时间先后或租房居住的时间先后排序。


宝山区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15日,本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在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公共户口及公租房内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申请就读的办法,统筹安排入学。在本区配住廉租房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松江区


切实做好本区适龄儿童户籍与居住地情况信息统计工作。依据生源分布情况,结合本区教育资源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做好跨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考试中心结合本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15日,公布《2019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操作细则》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金山区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安排


(1)居住地在本区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安排小学、初中入学。


居住地在石化城区、朱泾镇等招生区域内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小学、初中对口招生入学方案实施;居住地在其它镇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升入所在镇小学、初中,一个镇有两所及以上小学、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小学、初中。


(2)居住地在本区但非“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持本区户籍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持本区户籍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持本区“居住登记回执”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在本区无户籍但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持本区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而无房产者:学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区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及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租赁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无自购房产。


其他符合条件者。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统筹安排。


青浦区


人户分离实施细则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同时,房产证权利人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归口入学。


2.当居住地登记报名与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未达到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照以下顺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办理入学登记。


(1)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2)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3)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


(4)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5)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旁系亲属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


(6)其他情况。


以上几类情况都要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安置细则


1.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


2.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房产


3.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户籍


4.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城区内有直系房产


5.本市户籍: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房产为非直系


6.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城区内无房产


7.非本市户籍:城区内有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8.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市入学条件,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


以上几类情况都要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及入学信息登记人数的实际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奉贤区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居住地(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为准)登记入学,凭户口簿原件、房产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预防接种卡等相关证件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按照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学生本人,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2、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3、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4、居住地为租赁房;


当居住地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为依据。


本办法仅适用2019学年第一学期一、六年级新生入学,其他年级按相关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崇明区


排序细则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如对口招生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再次排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从学生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其他情况。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额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户内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二孩除外),同时还须经过教育局审核。


现场审核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少年,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房产证、《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


“人户分离”常见问答

实例1


户口所在地对应的学校一般,自家另一套房对口的公办小学更好


分析:

仅仅通过人户分离想进入热门公办小学的家长们,请赶紧打消这个念头,尤其是想通过办理租赁证明的家长。


最大的可能性是,孩子按照区内统筹的原则,被统筹到还有很多名额的、比较远或者很一般的公办小学去。


实例2


户口在A区,但其实A区是外婆家(或爷爷奶奶家),平时自己家住在B区,想报名A区对应的小学


分析:

一般来说,房产证+户口本上的地址一致即认可为“人户一致”。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个区的部分学校对于亲属关系有不同的要求,比如有些要求必须是父母亲,有些必须是直系亲属等,所以家长们一定要向对应的学校具体确认下!


实例3


户口对应的学校还行,但是区内没有好的民办小学,想报考徐汇、杨浦这类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区


分析:

通过办理人户分离来报考外区民办小学,这在手续上是可行的。但风险在于,如果没有考上民办,公办就只能被统筹。


所以,如果你觉得孩子是牛娃,被民办录取的概率很大,而你中意的民办又不是全市招生,那确实可以考虑办理人户分离。


但除了这种情况,真心建议谨慎选择人户分离。


实例4


户口在A区,但是能搞定B区一线民办学校(可惜该校只限本区招生)


分析:

这种情况,如果不办理人户分离,连网报填志愿的资格都没有(A区户籍不办理人户分离是不能报考B区学校的),天大的关系也无法被录取。


如果相信自己的关系够硬,办理完人户分离,填志愿、参加面试,然后就等消息吧!


但要是没成功,孩子就有被统筹的风险。


实例5


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距离很远,确实不方便在户口对应的学校就读,而且户口对应的也是比较普通的学校


分析:

实事求是地说,这类情况可能是比较适合办理人户分离的,也是这项政策推出的初衷,缓解孩子上下学的奔波之苦。


但是要提醒一点,并不是你办了人户分离,就可以在实际居住地旁边的学校就读的,也许还得统筹分配。


所以,如果原户口对应的公办学校比较普通,可能和统筹分配的差不多,那倒也不妨人户分离一下,至少让孩子免于长途奔波 。


如何办理“人户分离”


办理人户分离所需材料


家长去办理人户分离时,需要携带孩子一起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或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在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根据教委指示,人户分离证明需要在4 月23 日之前办理完毕。


有房产携带材料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小朋友户口本、小朋友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

ps:若非产权人携带孩子办理,还需要携带结婚证等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证件。


无房产携带材料户口本(并复印一张带有孩子身份号码的一页)、租赁合同(做备案登记)、寄宿信息表格、儿童出生证明等。

ps:具体到各区县可能略有差异


人户分离回执样张

上海幼升小16区“人户分离”政策解读!跨区上学必看


但是,请不要随意办理人户分离!


除了客观条件上需要办理人户分离才能对口入学的之外,还有很多家长,可能是对户口所在地对口学校不中意,想要通过人户分离跨区入学。这就需要谨慎对待了!


上面也提到,办理人户分离后,在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这样就可以居住地报名入学,无论是公办或民办都可以,但同时也有风险,选择居住地报名后,就是居住地所在区的生源,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没有录取,都将在该区进行统筹入学。


比如户口在浦东新区的小明,居住在徐汇区,想要通过办理人户分离在徐汇报名小学,这是可行的,可以选择报名在徐汇居住地对口的小学,也可以选择报名徐汇的民办小学。


但是,如果未被徐汇的民办小学录取,也只能由徐汇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进入徐汇的公办小学,不能再回到浦东对口学校;


同时,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公办小学在招生录取顺位上,人户分离也是比较靠后,很可能不能对口进入,需要被统筹的话也是在由徐汇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最后再说两句


跨区报名,有的是因为客观条件不能在孩子户口地进行报名入学,有的是主观上不想在户口地对口入学。无论是那种情况,想要跨区报名的,都需要办理人户分离,其中的风险都需要清楚。


想要通过办理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所在区报名该区民办小学的,孩子也确有实力的,那么自然可以一试;如果只是因为居住地对口学校更好,那么就需要谨慎,因为人户分离在录取顺位并不占优,对于好学校来说,一般人户一致就能招满。


人户分离tips:

  • 在网上报名之前办理好人户分离即可;
  • 办理了哪个区的人户分离,就算哪个区的学生,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只能在这个区上;
  • 在下一次升学阶段(幼升小、小升初等)可以重新选择是否继续人户分离。


最后,对于人户分离跨区报名还有疑问的可以留言提问哦!


上海幼升小16区“人户分离”政策解读!跨区上学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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