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男子多次虛構可以幫助他人子女轉學,騙財30萬元

岳陽男子多次虛構可以幫助他人子女轉學,騙財30萬元


近日,岳陽云溪法院審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蘇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被告人蘇某先後多次虛構幫助被害人胡某的侄孫轉學、合作辦學及辦學開支等為藉口,騙取胡某人民幣共計 308000 元后逃匿。蘇某將所騙資金主要用於賭博、償還債務、投資、以及個人消費。

騙局被識破後,蘇某向被害人胡某出示了借條,並承諾及時還款。但事後仍然沒有如期償還債務,反而通過搬離住所、不接電話、以及將電話設置為"黑名單"等方式逃匿還款。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蘇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以上判決。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唐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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