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公共場所猥褻行為入罪提供判斷標準

11月28日,全國婦聯在京舉辦“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暨‘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發佈會”。本次發佈的“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涉及當前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中較為突出並廣受關注的強姦猥褻兒童、兒童監護、履行撫養未成年子女義務、公眾場合性騷擾、家庭暴力、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婦女就業性別歧視等多方面熱點難點問題。

本版從今日起,對每一個案例通過專家訪談的形式,分析案件典型意義,為同類案件辦理提供典型示範,為婦女兒童依法維權提供具體指導。

■ 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 王春霞

2019年7月1日18時23分,王某某在上海市軌道交通八號線列車車廂內,緊貼坐在一名女性未成年人左側,左手搭在自己右臂持續觸摸該女子胸部等部位。其間,該女子通過挪動座位、身體前傾後仰的方式予以躲避,王某某仍然繼續緊貼並實施觸摸行為。18時31分許,王某某以同樣方法觸摸另一名女子的胸部,被該女子當場察覺並質問,王某某在逃跑途中被扭送至公安機關。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在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的情況下,仔細核實證據、反覆閱看案發時段監控錄像,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於8月26日以涉嫌強制猥褻罪對王某某批准逮捕。9月16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軌道和公交分局移送審查起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強制猥褻罪一案。經審查,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決定依法提起公訴。

10月15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該案,王某某及其辯護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均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法院當庭宣判,對王某某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現判決已生效。

針對此案所具有的典型意義,中國婦女報·中國女網記者採訪了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何挺。

何挺教授表示,第一,本案提供了在地鐵、公交車等相對密閉且人員密集空間內,利用被害人不易躲避和抗拒的情況下實施的猥褻行為能否認定為具有強制性的判例。刑法第237條規定的強制猥褻罪指的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所以要求行為必須對被害人具有一定的強制性。而之前判決構成強制猥褻罪的,更多的是以暴力、脅迫等明顯具有強制性手段實施的猥褻案件。地鐵、公交車上的“鹹豬手”行為和典型意義上的暴力、脅迫手段有明顯區別,所以能否認定這種行為具有強制性進而構成強制猥褻罪之前是具有一定爭議的。

本案判決回應了這一爭議,在地鐵和公交車等利用被害人不易躲避和抗拒的環境實施的觸摸被害人隱私部位的性騷擾行為,是可能被認定為具有一定強制性的,因而就具有了入罪的基本條件。

第二,本案還從猥褻行為的嚴重程度上為是否入罪提供了一個判斷標準。猥褻行為一直都屬於治安管理處罰的對象,而且實踐中大多數不具有強制性的猥褻行為也都按照治安管理予以處罰,通常的處罰手段是行政拘留。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則,並非所有在地鐵公交車上實施的“鹹豬手”行為都需要入罪,而是要綜合考慮行為的具體情況。

本案中,被告人對兩名女性實施了猥褻行為,其中一名為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而且對這名未成年人屬於持續性地實施了猥褻行為,其猥褻行為相對較為嚴重需要按照犯罪處罰。本案的處理,也為今後地鐵公交車上“鹹豬手”行為究竟是治安處罰還是刑罰處罰提供了一個可供參考的重要標準。

第三,為此類案件如何偵查取證提供了一些指南。猥褻類案件通常屬於證據缺乏的案件,一旦被告人不認罪,往往面臨被告人和被害人各執一詞的情況,而且實踐中被告人不認罪的情況更為常見。

本案中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通過反覆細緻查看地鐵車廂監控錄像,並與兩位被害人的陳述互相佐證,通過較為紮實的證據最終使一開始拒不供述的被告人承認犯罪,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本案最大的啟示意義在於,告訴那些心懷僥倖、認為公共場所的性騷擾行為最多不過是治安處罰的人,這種行為是完全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打擊公共交通“鹹豬手” 為公安司法機關點贊

■ 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 王春霞

日前,上海市軌道交通領域首例“鹹豬手”入刑案件入選“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十大案例”,引起廣泛關注。對於公共場所性騷擾問題,多地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加大打擊力度。其中,北京市公安局公交總隊早在2017年就在所屬的32個派出所成立“獵狼小組”,專門打擊地鐵內的“色狼”。

“獵狼行動”案子雖小,事關公眾平安出行問題

北京市公安局公交總隊宋家莊站派出所所長汪金廣,2018年從四惠車站派出所所長位置調任現職。正是在他的牽頭推動下,2016年四惠站派出所最早開展地鐵抓“色狼”行動。

“我在車站工作時,聽值班站長說有流氓,查看監控錄像後發現確實有些人形跡可疑,就決定組織民警抓捕。”汪金廣對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說。

剛開始抓“色狼”時,效果很不好。當時,包括汪金廣在內的三位所領導帶著警長,組成三個小組。第一週,完全白跑,早上7點到9點,走一早晨什麼都沒發現。經過慢慢摸索,逐步掌握了在茫茫人海發現“色狼”的規律。

“他們不像普通乘客,會在幾個車門來回竄,找作案對象。”汪金廣告訴記者,當時就用配發的移動警務終端取證,每週還開會研究最便捷的取證動作。

最初,在大家情緒低落的時候,汪金廣耐心做思想工作,“確保公眾平安出行是我們公交民警的主要職責。從法律層面上看,猥褻雖然是小案,但是對廣大乘客,特別是女性乘客的人身安全來說是大事。”

在四惠車站派出所,從開始八九位民警參與抓“色狼”,逐步發展到二三十人。有的民警說,抓到色狼,周圍老百姓鼓掌,感到很光榮。

現任四惠車站派出所副所長劉大鵬是最早參加“獵狼行動”的成員之一。他總結地鐵中的性騷擾主要有三種類型:用手、身體其他部位觸碰對方敏感部位;裸露隱私部位;偷拍他人隱私部位等。

劉大鵬發現,夏天,地鐵中性騷擾案件易高發,四惠車站派出所每天都安排6位民警開展打擊行動。在北京地鐵大客流中主動抓“色狼”,並非易事。在開展“獵狼行動”的同時,也要維持轄區的公共秩序。“車廂裡面人擠人,取證需要跟得比較近,是辛苦的活計。”

女乘客主動報案非常有意義

經過多年磨鍊,劉大鵬練就了一雙“獵狼”慧眼。假如對面同時走過100人,最開始,他根本看不出是否有“色狼”,現在,一打眼就能看出哪個人有嫌疑。“眼神是心靈的窗口,內心的想法會通過眼神流露出來。”劉大鵬說。

汪金廣發現,從人群的特徵分析,實施性騷擾者在職業、學歷等方面並沒有明顯的特徵,有博士,也有文盲。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職業流氓,一類是臨時起意。職業流氓多數開始是尋求心理刺激,隨之發展成成癮的生理疾病。

接觸多起性騷擾案件後,汪金廣發現沒有一起暴力抗法的,通常是逃跑,“這一類人內心很卑微,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不對的。”

汪金廣調任宋家莊站派出所後,開始教所裡的民警抓“色狼”。今年夏天抓了40多人,證據都確實充分,但是隻接到十幾起相關的警情。“報案的數量和主動抓獲的完全不成比例。”

汪金廣告訴記者,很多女同志不配合,有的說不知道,有的說警察別騷擾我,影響上班。

“民警起早貪黑,抓獲‘色狼’的過程已經很辛苦了,本來信心滿滿,對方卻不配合,甚至打電話投訴民警,這對民警的傷害是最大的。”汪金廣說,其實,投入的精力人力和產出相比,不太成比例。

劉大鵬認為,女乘客可能害怕或者害羞,有時不太配合民警取證。但是,一個案件的構成要有被侵害的對象,如果被害者不配合,就難以定性為猥褻。

在汪金廣看來,從法律上講,一般的猥褻通常屬於治安違法,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區分標準主要是實施手段和造成的後果等。劉大鵬告訴記者,猥褻行為最低也要處以治安拘留,一旦被治安處罰將會被記入違法犯罪前科。

汪金廣建議,女性應該提升自我防範意識。有的女性沒有任何反抗,取證時說不知道,“其實,自己取證也不復雜”。“色狼”在作案時通常全神貫注於感官享受,乘客可以用手機的雙向鏡頭把對方的手或作案部位錄下來,“一定記得順著他的手往臉上晃一下”。即使錄的時候被發覺,再報警都可以。也可以偷偷拽一下旁邊的人,以眼神示意,旁邊的人錄下來更好。

“民警主動出擊,最大的優勢是掌握主動權,充分取證。”汪金廣說,女乘客主動報案也非常有意義。

汪金廣曾經歷過一起案件。一位女乘客發現,裙子上被噴上了精液。開始覺得反正也抓不著人,就不報案了。民警鼓勵她報案。裙子鑑定後,通過民警偵查,最終成功抓獲性騷擾者。

“哪怕沒有證據,只要報案,下次對方再作案,警方破案就有針對性了。”汪金廣說,如果沒有報案,對方會變本加厲。

對於上海首例“鹹豬手”入刑追責、北京公交警方積極開展的“獵狼行動”,全國婦聯權益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高度讚賞,“上海首例‘鹹豬手’入刑追責,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這是對公共場所性騷擾行為的有力打擊和嚴厲震懾,體現了黨和國家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鮮明立場和堅決態度,讓廣大女性真正感受到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贏得了社會公眾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讚揚。全國婦聯為主動報案和勇於作證的姐妹們點贊!為擔當作為的公安機關點贊!為積極履職、守護正義的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點贊!”

全國婦聯呼籲,遇到性騷擾,廣大女性朋友要勇敢地站出來向公安機關報案;社會公眾不要做“冷漠的看客”,及時制止,客觀指證,積極提供幫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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