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嵐山5人因違規用火被罰!天干,火碰不得


案件警示:

日照嵐山5人因違規用火被罰!天干,火碰不得

12月13日,虎山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人在虎山鎮梭羅樹村高鐵橋附近田地燒荒。接到報案後,虎山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處理。經核查,梭羅樹村崔某某在自家田地內放火燒荒,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的規定,依法給予崔某某罰款1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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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下午,虎山鎮護林防火責任人巡查時發現,嵐山頭街道胡家林胡某、安東衛街道北門外王某在公墓違規用火,工作人員立即上前制止並移交虎山邊防派出所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依法分別給予胡某、王某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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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東衛街道依法查處了兩宗違規用火案件,分別對嫌疑人處以罰款和行政拘留,對相關村居(社區)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包村幹部進行了通報及罰款處理。

12月9日下午,汾水社區居民張某上墳燒紙,被處以罰款;12月14日下午辛莊子村徐某心存僥倖,無視禁火令違規野外用火,上墳燒紙引發火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其做出行政拘留處罰。

同時,為嚴肅工作紀律,對在12月14日護林防火督導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前合莊村、賈家湖村兩處無人值守防火點專業護林員進行了通報批評和罰款,對村兩委幹部、包區域的機關幹部和包村幹部進行了通報批評,並在年度考核當中給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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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7日16時許,虎山派出所民警在虎山鎮梭羅樹公墓巡邏過程中,發現有人在公墓裡違規使用明火,迅速上前制止並將明火撲滅,避免了火災發生的危險。隨後民警將點火燒紙的王某傳喚到虎山派出所,經詢問,王某如實交代了自己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依法給予王某罰款200元的處罰。

來源“大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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