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多舉措並進優化營商環境

○魯海軍 陳子妍


“區人民法院出臺的《優化營商環境十條措施》,符合洪澤實際,針對性強,有利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服務全區高質量發展。”日前,淮安市洪澤區委書記朱亞文在批示中高度肯定了洪澤法院工作。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洪澤法院圍繞區委中心工作,立足司法審判職能,出臺《優化營商環境十條措施》,在優服務、防風險、促發展上下功夫,為洪澤建設現代化湖濱新城提供高質量司法保障。

聚焦環境淨化,服務保障有力度

安全穩定的金融環境是企業發展的基石。今年8月,洪澤法院聯合稅務部門,在全市率先出臺《關於依法共同規範金融市場穩定協同治理民間借貸的工作意見》,明確對民間借貸出借人通過執行獲得的利息收入依法徵稅,從嚴規制民間借貸放貸人的訴訟行為,在全市引起高度關注。

“放任民間借貸行為,不僅會造成司法資源浪費,還易引發高利放貸、暴力收貸、套路貸等違法犯罪行為。”該院常務副院長袁愛軍表示,出臺該制度主要是為了規制民間借貸訴訟行為,淨化民間融資市場,維護金融穩定,同時增加稅源。

該院還注重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加大對破壞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各類犯罪的懲治力度,以司法審判引領營商環境優化。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該院對“套路貸”虛假訴訟、非法金融活動進行專項整治。共審結黑惡勢力犯罪案件8件,懲處罪犯24名,淨化企業生存環境,為投資興業保駕護航。

聚焦多元解紛,服務保障有溫度

11月13日,洪澤法院院長王亞林帶領經濟開發區法庭庭長湯濤來到坐落於白馬湖畔的國瑞公司糧食生產基地,與區人大代表、國瑞公司負責人趙建國展開交流。

“承包了多少畝地?能產多少大米?銷售如何?”田地裡,王亞林邊看邊問,給企業來了個法律風險“大體檢”。

以上場景只是洪澤法院日常工作的一個縮影。為了給企業提供更優更好的司法服務,今年以來,該院依託“無訟村居”創建,集聚工業園區內經濟開發區法庭、民二庭的司法資源,以打造服務企業“110”陣地為抓手,法官走出公堂、與企業“1+1”結對共建“和諧企業”,開展涉企糾紛源頭預防、多元調解,大量糾紛在訴前分流並得到妥善化解。

春江水暖鴨先知。企業和企業家對營商環境的感知最敏銳,也最深刻。“掛鉤法官要在無縫對接、精準服務上下功夫,問需問計於企,為企業提供更貼心、便捷、精準的司法服務。”王亞林強調。1至10月,該院共到企業走訪46次,開展法治宣傳17次,指派法官到企業授課6次,解答企業在經營中遇到的法律問題189個,涉企糾紛873件,同比下降12.43%,取得明顯成效。

聚焦高效執行,服務保障有準度

謙抑、審慎、善意、文明,是洪澤法院始終強調要樹立的司法理念。該院從立案、審判、執行三個環節加強對涉企案件的謹慎辦理,提高訴前調解、快速審判、高效執行工作合力,下好服務企業“一盤棋”。

在涉企案件執行中,該院慎重使用查封、凍結、扣押等強制措施,要求法官到企業進行現場走訪、調查,並將企業發展、償還債務能力等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力爭通過採取分期執行、執行和解、債轉股等方式,幫助陷入財務困境但仍具挽救價值的企業恢復生機、渡過難關。某機械公司拖欠債款案中,執行法官考慮到該公司只是一時週轉困難,並非無力還債,遂決定採取“放水養魚”的執行方式,努力協調雙方執行和解。最終,申請執行人同意延緩被執行企業的履行期限,企業得以維持正常運轉。

同時,該院還緊緊抓住破產審理指標這一評價營商環境的重要因素,大膽創新,打造以法院主抓、政府主導、債權人自治、管理人實施的“四位一體”破產審判管理模式。1至10月,該院審結破產案件10件,清理債務金額2億餘元,釋放土地資源50餘畝,安置職工50餘人,激發了地區經濟發展新動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