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鐵警開展“獵鷹-2020”戰役 查獲4名違法人員


為確保2020年元旦、春節期間管內治安秩序穩定,切實維護廣大旅客合法權益和旅客運輸秩序,嚴厲打擊倒賣車票違法犯罪活動,天津鐵路公安處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18日,集中開展為期80天的打擊倒票“獵鷹-2020”戰役。截止目前已拘留違法人員4名。

天津鐵警開展“獵鷹-2020”戰役  查獲4名違法人員


霸佔售票機刷票索要好處費,兩男子被拘留


12月13日16時20分許,高女士來到天津站南售票處準備購買當日返回北京的車票。通過手機查詢,高女士發現最近時間段已經沒有天津站到北京南的城際車票。不久,一名約50歲左右的中年男子劉某上前搭訕,兜售去往北京南的車票。為了儘快返回北京,高女士便決定從劉某處購買車票。劉某將高女士介紹給同夥楊某。楊某要走高女士的身份證前往自動售票機買票,讓高女士原地等候。來到自動售票廳後,楊某長時間霸佔自助售票機刷票,招致其他排隊購票旅客怨言。在刷到一張17時35分天津站至北京南的車票後,高女士在自助售票機上用微信掃碼支付票款54.5元,取票後,楊某要求高女士支付50元好處費。高女士通過支付寶支付楊某50元好處費。隨後,劉某、楊某被天津公安處的便衣民警查獲。目前,兩人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天津鐵路公安處行政拘留7日。


3張車票獲利299元,倆黃牛因倒票被拘留


12月15日16時40分,旅客吳先生準備坐火車前往北京。吳先生在天津站北地下人工售票處準備詢問車票情況,郭某主動上前搭訕稱去北京的車票21點以後才有,這會兒手機上搶不到票。吳先生著急回北京,便跟隨郭某前去取票。郭某使用吳先生的身份信息在自助售票機上購得一張天津至塘沽的車票,11元票款由吳先生微信支付。郭某的同夥藍某通過微信收取吳先生100元后,將一張當日C2222次天津至武清的車票出售給陳先生,票面價值15.5元,購票信息不是陳先生,而是一個叫宋某春的人。陳先生當即對車票信息表示質疑,藍某稱列車到武清站時可不必下車,直接坐到北京南,遮擋住票上“武清”二字由人工檢票口出站。由於購買了塘沽的車票,吳先生在郭某的帶領下,順利使用本人身份證通過實名制進站閘機。郭某將吳先生帶至天津站13B檢票口,在這裡他看到了有類似情況的旅客陳女士和王先生。用相同的方式藍某分別從陳女士、王先生處收取好處費100元和99元。檢票時,藍某避開工作人員,拿出準備好的購有電子票的3張身份證替吳先生、陳女士、王先生刷開檢票閘機,三人剛一進站便被天津公安處便衣民警查獲。目前,藍某、郭某因倒賣車票,被天津鐵路公安處分別給予行政拘留10日和7日的處罰。

春運將至,天津鐵路警方鄭重提醒廣大旅客:必須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12306網站或車站、鐵路指定火車票代售點等正規渠道按鐵路有關規定購買車票。千萬不要從票販子手中或者其他不正當途徑購買、使用火車票,以免無法進站乘車,耽誤行程。各位旅客在進站時,車站工作人員將嚴格進行實名制查驗,如果票、證、人不相符或使用偽造的身份證件,都將無法進站乘車甚至受到相應行政處罰。

(通訊員 尹詩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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