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後”落馬正廳,開除黨籍由中共中央批准

遼寧省撫順市委原書記、遼寧省委統戰部原副部長高宏彬,在被逮捕三個月後,12月16日,官方宣佈其被“雙開”。


“政事兒”注意到,高宏彬被開除黨籍處分,是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中共中央批准的。


遼寧省紀委監委通報,高宏彬理想信念缺失,表裡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為樹立個人權威,在有關文件彙編中突出其個人主張,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為謀求職務提拔向領導幹部贈送大額禮金,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干預插手有關返還土地出讓金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高宏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尤其是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高宏彬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高宏彬是名“70後”,此前擔任撫順市委書記,去年9月調任省委統戰部擔任副職,去年12月被查。


“70後”落馬正廳,開除黨籍由中共中央批准


為何一個省管幹部被開除黨籍要報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批准?


“政事兒”注意到,高宏彬被查前,系遼寧省委委員。黨章第四十二條規定,對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經過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由這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同級黨的委員會批准。


高宏彬出生於1971年10月,他於2010年晉升正廳級,曾先後主政本溪、撫順兩個地級市。
他早期在瀋陽市工作,2007年出任遼寧省團委副書記。2010年他擔任遼寧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遼寧省援疆幹部總領隊,新疆塔城地委副書記,為正廳級,並在同年他還擔任遼寧省發改委副主任。
2012年援疆結束,高宏彬回到遼寧,出任本溪市長,3年後轉任市委書記。

2016年6月,高宏彬的職務再次變動,調任撫順擔任市委書記至去年9月。


在高宏彬之前,撫順還有一任市委書記劉強、兩任市長王陽和欒慶偉被查。


劉強曾長期任職撫順,曾任中國石油撫順石化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2004年任撫順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後任市長、市委書記,主政撫順長達10年時間。2013年1月當選為遼寧省副省長。去年2月劉強被“雙開”時,被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提任副省級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搞有組織的拉票賄選活動。


王陽於2008年2月接替劉強,擔任撫順代市長,後任市長,2010年8月調離。2013年1月,他在阜新市委書記任上當選為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後來證實,王陽此次晉升副部級,系利用職權和影響搞拉票賄選。


今年6月,高宏彬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於2019年6月6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依法審查,鞍山市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6月19日依法對高宏彬決定逮捕。


“政事兒”注意到,在高宏彬被“雙開”同日,撫順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董春然也被“雙開”。


董春然長期任職於撫順市。他被指理想信念缺失,無視黨紀國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使用下屬單位公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高宏彬簡歷


高宏彬,男,漢族,1971年10月出生,199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7月參加工作,工學博士。

  

1990.09--1994.07東北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鑄造專業學習

  

1994.07--1996.07東北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鑄造專業研究生

  

1996.07--1996.08遼寧省委黨校青訓班學員

  

1996.08--1997.07遼寧省瀋陽市東陵區東陵街道工會副主席

 

1997.07--1998.02遼寧省瀋陽市東陵區計經委副主任科員

  

1998.02--1999.11遼寧省瀋陽市經貿委財政金融處副主任科員

  

1999.11--2000.05遼寧省瀋陽市經貿委財政金融處主任科員(1999.03--2000.05澳大利亞拉籌伯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學習)

  

2000.05--2001.09遼寧省瀋陽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1.09--2001.11遼寧省瀋陽市經貿委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兼瀋陽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主任

  

2001.11--2002.09遼寧省瀋陽市經貿委辦公室主任兼瀋陽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主任(1997.09--2002.09東北大學材料冶金學院材料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工學博士學位)

  

2002.09--2006.02遼寧省法庫縣委常委、副縣長(其間:2002.12--2005.11東北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在職進行博士後研究)

  

2006.02--2006.03遼寧省法庫縣委副書記、副縣長

  

2006.03--2006.12遼寧省法庫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2006.12--2007.09遼寧省法庫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7.09--2010.05共青團遼寧省委員會副書記、黨組成員

  

2010.05--2010.08遼寧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援疆幹部總領隊(正廳級)

  

2010.08--2010.12遼寧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援疆幹部總領隊、新疆塔城地委副書記(正廳級)

  

2010.12--2012.01遼寧省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遼寧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援疆幹部總領隊、新疆塔城地委副書記(正廳級)

  

2012.01--2012.02遼寧省本溪市委副書記、遼寧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援疆幹部總領隊、新疆塔城地委副書記(正廳級)

  

2012.02--2015.06遼寧省本溪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5.06--2016.06遼寧省本溪市委書記

  

2016.06--2017.01遼寧省撫順市委書記

  

2017.01--2018.01遼寧省撫順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兼)

  

2018.01--2018.09遼寧省撫順市委書記

  

2018.09--遼寧省委統戰部副部長(正廳級)


2018年12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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