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載車輛“禁入”高速!12月16日起廣東啟動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

讀創/深圳商報駐穗記者 姚嘉莉 通訊員 粵交綜

記者從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獲悉,12月16日零時起,廣東將全面實施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工作,超限超載等車輛將禁止駛入高速公路。

今年12月,廣東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廣東省公安廳印發了《關於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貨車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進一步規範高速公路違法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目前,全省913個高速公路入口收費站都已經完成入口稱重檢測系統的建設和調試工作。

自12月16日起,廣東省所有高速公路入口收費站處將對貨車進行稱重檢測,對經入口稱重檢測為合法裝載的貨車,准予駛入高速公路;對經入口稱重檢測為違法超限超載的貨車,禁止駛入高速公路。同時,未經檢測或者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名單的貨運車輛也“禁入”高速。

為了加強超限超載打擊,廣東將全面建成實施高速公路稱重檢測與執法聯動管理機制,在入口發現的超限超載車輛,將被引導至規定地點由交通、公安部門聯合依法嚴格處理。對惡意堵塞交通、強行衝卡、暴力抗法、破壞相關設施設備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廣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構建的全省治超網絡系統,通過綜合採集貨車出場(廠)的稱重數據、非現場執法檢測點的檢測數據以及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系統的稱重數據,並利用貨車的GPS行車軌跡以及高速公路出入口信息數據,對接原有的運政信息管理系統和執法信息系統,形成“數據大腦”。

通過“數據大腦”,對超限超載嫌疑車輛進行系統鎖定,並推送分析出嫌疑車輛的基本信息、外觀尺寸、行駛時間、空間分佈規律以及具體行車路線等。“數據大腦”與公安交管部門的“緝查布控系統”和“鷹眼”系統對接共享,為聯合實施精準打擊提供強有力的數據信息支持。

數據顯示,2019年前三季度,全省高速公路貨車平均違法超限超載率為1.1%,高速公路貨車超限超載現象得到有效控制。在此基礎上,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圍繞全省21個地市2.8萬公里的普通國省道公路,研究出臺全省普通幹線公路治超非現場監測點佈局規劃,初步計劃在2023年前建設監測點362個,與高速公路治超非現場監測點一起,共同構建起全省重點路網治超非現場執法網絡。

【鏈接】釋疑解惑

1.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是如何認定的?

答:(1)已辦理ETC的貨車,讀取車輛OBU內存卡的最大允許總質量數值作為判定該車輛是否超限超載的依據。

(2)未辦理ETC的貨車,如果能當場提供該車最大允許總質量的有效證明文件,則以證明文件上標明的最大允許總質量作為該車是否超限超載的依據。

(3)如果當場無法提供或無法驗證證明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則按照GB1589-2016的規定,按同一軸數限定的最小值作為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作為判定該車是否超限超載的依據(具體見《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

2.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和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處理有怎麼樣的流程及措施?

答:封閉式高速公路入口、出口均設有不停車稱重檢測設施(設備),通過交通標誌引導,提示貨車駛入檢測車道檢測,檢測系統與大件運輸許可系統、失信黑名單系統數據對接。

(1)入口經稱重檢測提示為合法裝載的運輸車輛,車道攔杆自動抬杆放行;

(2)經稱重檢測確認為違法超限超載或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車輛,系統拒絕抬杆併發出聲光警報提示,禁止其駛入高速公路,工作人員介入處理;

(3)經人工核查,貨車運輸超過規定限值1噸及以上的,工作人員會明確告知司機禁止駛入高速公路,並引導貨車掉頭離開高速公路。超過規定標準1噸以內的,警告放行。對不聽勸阻、惡意堵塞、強行衝卡等擾亂檢測通行秩序的行為及時報警處理,並保留現場證據和視頻資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