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力,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提供線索

案情介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19)皖0102執4810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朱力,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提供線索

失信被執行人朱力


性別男

年齡31

身份證號3411241988******0212

住址安徽省全椒縣襄河鎮文昌路25號

立案時間

執行法院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一、被告朱力、童雲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和平路支行貸款本金餘額1086344.01元及利息8268.2元(暫計算至2018年7月1日,之後利息、罰息按照合同約定的計算標準計算至款清之日止);二、原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和平路支行就上述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對抵押物即被告朱力名下的位於安徽省合肥市經開區蓮花路與丹霞路交口明珠華庭C幢910室(房權證合蜀字第8110306695號)房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4440元,財產保全費5000元,公告費800元,合計人民幣20240元,由被告朱力、童雲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涉案金額0.00

負責人電話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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