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商務資源”碰不得!

記者 趙鑫
通訊員 範金龍 谷月
“剛諮詢過貸款的事,就有貸款公司找上門來,真不知道我這手機號是怎麼洩露的。”今年10月底,一位網友在微博上的“吐槽”引起了公安河北分局網安民警的警覺。


根據這位網友提供的線索,網安民警摸排出一家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諮詢公司,並於11月底會同屬地光復道派出所一起前往該公司檢查,發現多臺辦公電腦中儲存有公民姓名、電話等個人信息。
經進一步調查,該公司的所有辦公電腦都登錄過同一個雲賬戶。該賬戶內同樣儲存有大量公民個人信息,而且內容更為詳盡:不僅列出了姓名和電話,還包含車輛、住房等信息。民警隨即將該賬戶持有人、公司負責人陳某抓獲。
經訊問,陳某對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陳某交代,這些公民個人信息是她和公司的另一位負責人黃某共同出資購買的。
原來,今年8月,女子楊某來該公司應聘,自稱擁有大量“商務資源”,即公民個人信息。因為條件沒談攏,陳某沒有聘用楊某,但她對楊某掌握的“商務資源”非常感興趣。在和黃某商議後,她以5000元的價格從楊某手中購買了6000餘條公民個人信息,並將這些信息上傳到自己的雲賬戶,供公司員工提取使用。
目前,黃某、楊某也已經到案。楊某交代,這些公民個人信息是從網上購買的。現三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針對此案,民警提醒相關行業從業人員:公民個人信息不是“商務資源”,買賣公民個人信息是違法犯罪行為!企業應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員工的網絡安全和法治教育,杜絕此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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