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中院對一刑事財產刑案件進行強制執行

民主與法制社海南訊(文/馬潤嬌 吳瑞金 圖/楊斌)2019年12月12日,海南一中院執行局組織近30名幹警到海口對一起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財產刑執行案件進行強制清場騰退,將司法拍賣成交的房屋交付給買受人。海南一中院邀請了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檢察院代表到場監督,金宇派出所民警及海南建國醫院醫護人員到場協助,多家媒體對本次執行進行報道。

海南一中院對一刑事財產刑案件進行強制執行

據悉,被執行人謝某因職務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生效後,海南一中院依法對沒收謝某個人財產部分的刑罰立案執行。執行中,該院依法對謝某名下位於海口某小區 的房屋進行查封、評估,並告知謝某的妻子梁某有優先購買權,但梁某以該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能沒收為由要求法院停止執行。梁某的異議請求被法院駁回後,海南一中院依法啟動司法拍賣程序並張貼拍賣公告,在公告期滿後,該房產通過淘寶網的司法拍賣平臺進行公開拍賣後成交。執行法官多次聯繫梁某要求其自行騰退房屋併到法院領取該房拍賣款中其享有產權部分的款項,但梁某拒接電話,且拒不騰退房屋,仍然以該房為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執行為由對法官進行要挾、謾罵。經多次溝通未果,為確保買受人的合法權益儘快得以實現,海南一中院決定對該房屋進行強制騰退。考慮到梁某需要安置,一中院提前幫梁某聯繫租賃房屋,並對執行中可能發生的風險制定了詳細的執行方案,報經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同意後,強制執行清場行動於12月12日上午開始。

海南一中院對一刑事財產刑案件進行強制執行


海南一中院對一刑事財產刑案件進行強制執行


海南一中院對一刑事財產刑案件進行強制執行

上午9時,一中院王萍院長、胡曙光副院長坐鎮執行指揮中心指揮,執行局李雪茹局長帶隊前往執行現場。李局長和執行法官到達執行現場後,敲門沒有人回應,經請示王萍院長,執行法官現場宣讀了強制清場決定,並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見證下將房門強制打開,房門打開後梁某手持掃把衝出,對法官及幹警亂揮,法警迅速將其制服,但梁某仍哭鬧不已,拒絕搬遷。李局長現場對梁某進行勸慰並向其釋明法院進行強制執行的法律依據。經反覆做工作梁某情緒稍微平緩後提出要回購房屋。考慮到梁某長期居住該房,有一定的情感寄託,同時也體現法院人性化執法,經請示總指揮王萍院長,現場指揮李局長宣佈暫停執行並聯系買受人到現場與梁某進行協商。最終買受人與梁某未能就房屋回購問題達成協議,強制執行繼續進行。搬家公司入場將梁某的個人物品及傢俱打包並搬到法院事先租好的房屋。看到法院動了真格,梁某不再哭鬧,主動參與打包物品,後續執行過程秩序井然。經過8個小時搬遷,房屋騰退完畢並交付給買受人,梁某也搬到了新的住所。

海南一中院對一刑事財產刑案件進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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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中院對一刑事財產刑案件進行強制執行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證執行的全過程,期間還參與做梁某的思想工作,並協助梁某與買受人進行房屋回購磋商。看到梁某的對抗行徑,在場的參與者切身感受到法院在執行生效判決過程中遇到的困難與阻力,同時也對一中院周密、細緻的執行作風以及給被執行人租房安置等人性化執行措施點贊。

為積極響應最高院和海南省高院“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 執行專項行動安排,突出五類重點案件執行,海南一中院加大執行力度,切實做好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的強制執行。尤其是涉職務犯罪財產刑的執行,採取“一追到底、絕不姑息”的工作理念,有力震懾腐敗分子,堅決不讓腐敗分子得到任何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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