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拉客邊當“掮客”安徽4名司機涉介紹賣淫罪被捕

(原標題:涉嫌介紹賣淫罪 安徽4名出租車司機被捕)

跑出租是一個十分辛苦的行當

每天起早貪黑載客接活

但是有一些司機

卻動起了小心思

一邊拉客

一邊當起了“掮客”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陳某某、黃某、彭某是本地的出租車司機,因利用自己駕駛出租車職業之便,介紹、運送嫖客,於近日被裕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介紹賣淫罪批准逮捕。

無業小夥放哨覓“商機”

2019年7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榮某某因無固定職業,在六安市裕安區某麻將館打麻將,並通過打牌結識失足婦女梅某某、張某,該二人長期在足浴房從事賣淫違法活動。因榮某某在張某賣淫違法活動中受僱為其提供望風放哨服務,遂對賣淫違法活動逐漸熟悉,並萌生以此牟取非法利益的想法。

8月6日,榮某某租賃了一套房子作為窩點從事賣淫活動,由榮某某、梅某某二人共同打理,黎某某負責接送嫖客、雷某某負責望風放哨。在此過程中,榮某某通過朋友趙某、同案嫌疑人梅某某等人介紹,先後招募失足婦女在該出租屋以及城區部分賓館從事賣淫違法活動,並收取400~600元不等的嫖資。

出租司機“拉客”獲漁利

為了廣招客戶,擴大違法範圍,2019年9月,榮某某建立了微信群,並在群裡以“發紅包”的方式通過自行添加和相互介紹兩種方式拉取城區出租車駕駛員李某某、陳某某、黃某、彭某某等七十餘人加入該微信聊天群,並在群中發佈招嫖信息,以“介紹嫖客發生性交易成功後,支付50~100元不等的介紹費”為誘餌,以此利誘出租車司機招攬嫖客,將嫖客送往窩點門口的公交站臺處。由榮某某、黎某某二人負責接送嫖客前往事先商量好的地方進行交易。

今年10月,裕安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利用微信群發佈招嫖信息,警方經過嚴密偵查後,將榮某某、梅某某等人抓獲歸案。

裕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榮某某、梅某某、黎某某、雷某某四人租賃房屋、招募賣淫女從事賣淫活動,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涉嫌容留賣淫罪、介紹賣淫罪;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陳某某、黃某、彭某某在組織賣淫犯罪中利用工作之便,介紹嫖客實施嫖娼違法行為,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涉嫌介紹賣淫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普法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引誘幼女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