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帮助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0000元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大对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个人和单位的打击力度,今年11月,门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公安机关移送了一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件:甘肃省永登县上川镇五联村四社居民金某德拖欠赵某等5名农民工工资4万元达一年之久,经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仍拒不支付员工工资,涉嫌犯罪,要求立案查处。


受案后,门源县公安局迅速行动,于11月27日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金某德抓获归案并依法讯问,金某德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 2018年8月上旬,甘肃昱华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潘万春口头将“中国移动青海分公司2018-2019家庭宽带小区代建项目”工程在门源县米家湾村、米麻隆村、白土沟村、下大滩村的施工转包给金某德,金某德将自己承包的项目工程转包给赵某等5人后,在领取全部16万余元工程款的情况下,自2019年3月至今共计8个月期间赵某等5人向金某德多次讨要4万元的工资未果,并在门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发责令改正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仍然不支付工人的工资。


门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帮助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0000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追回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办案民警耐心细致地向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随后,犯罪嫌疑人金某德筹措4万元现金,于12月4日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对5名农民工工资现场进行了核对发放。

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德已被取保候审,拖欠5名农民工的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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