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法院:“江淮风暴”执行现场上演“教科书式”拘留


12月6日,潘集区法院组织54名执行干警开展冬季“江淮风暴”执行行动。

冬季凌晨5点40分,天还漆黑一片。当人们还在梦乡之中,潘集区法院执行干警就抵到了位于潘集区田集街道某社区的被执行人刘某家中。面对拒不履行、通知不到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准确判断,完成了一次“教科书式”拘留。

被执行人刘某因从申请人杨某处购买煤泥,共欠货款35600元。2019年初,经法院调解,偿还1万元,剩余25600元一直拖欠不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采取各种措施,一直联系不到刘某。

为了法律的尊严不受侵犯,为了权利人尽快实现债权,执行法官凭着多年丰富经验,在此次行动中制定了详细地有针对性的执行预案。

为防止此次行动扑空,执行法官特意在凌晨早早地赶到被执行人家所在地。执行法官根据被执行人家自建房的房型,合理分配警力,分别派人守住前后门和院墙周围,防止被执行人逃跑以及发生意外,通过窗户观察室内灯光,认真留意房内声响,判断房内情况。

执行法官表明身份后多次敲门,被执行人妻子才开门,开门后被执行人妻子就迎上来说,“刘某不在家,真不在家”,但执行法官通过刚才的观察,发现有人影往楼上走,在进行仔细的查找后,最终执行干警在三楼阁楼小棚子下腌菜缸后边,将躲藏的被执行人找到。鉴于刘某拒不配合、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当即向被执行人刘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对其进行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此案的顺利执行,得益于执行法官多年办案经验,完成了一次“教科书式”的拘留,打击了被执行人躲避执行的侥幸心理。今后潘集法院将继续总结执行经验方法,提高办案质效,维护社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潘集法院 杨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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