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青山區法院審理一起外籍刑事被告人案件:未經許可從廣西防城港東興市通過快遞託運方式販賣外國捲菸

12月5日,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刑事案件。該案被告人阮某某為外國籍,與我國3名刑事被告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青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這是刑事訴訟法修改後,依據人民法院級別管轄和屬地管轄原則,由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法院審理的首例外國籍被告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庭審當日,4名被告人及辯護人、翻譯人員到庭參加了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某通過網絡與被告人阮某某(外國籍)相識,2018年5月至11月,被告人阮某某違反我國菸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從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東興市多次通過快遞託運的方式向被告人楊某販賣共計人民幣242562元的外國捲菸。被告人楊某在收到捲菸後再次向被告人韓某某及呂某某進行販賣,其中,呂某某兩次幫助楊某某從物流點提取捲菸。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阮某某等4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曾取得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仍進行外國捲菸的買賣和銷售,4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青山區人民法院在受理該案後,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審判流程,進行了庭前準備工作。為確保案件依法公開公正審理,青山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為外籍被告人指定辯護人,並聘請翻譯人員,對庭審全程進行翻譯。在法庭上,控辯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發表了質證、辯論意見。本案將擇期宣判。

  法官提示,捲菸在我國屬於國家特許經營商品,未取得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通過非法渠道經營、銷售捲菸,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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