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賢一男子變道超車犯路怒症, 一怒打傷人賠了10萬元還獲刑

進賢一男子變道超車犯路怒症, 一怒打傷人賠了10萬元還獲刑

因變道超車險發生刮碰 被告人怒打他人獲刑

進賢一男子變道超車犯路怒症, 一怒打傷人賠了10萬元還獲刑

近日,進賢縣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尋釁滋事案,被告人吳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8年12月31日14:20時許,被害人夏某駕車載客行至進賢縣民和鎮沿港路東門橋路段,被告人吳某駕駛小麵包車與被害人夏某同向直行,期間被告人吳某欲變道超車,兩車險發生刮碰。被害人夏某將車停靠在沿港路湖景佳苑小區門口下客時,被告人吳某下車對被害人夏某實施毆打,導致被害人夏某鼻部、眼部受傷。經鑑定,被害人夏某的傷情為輕傷二級。作案後,被告人吳某被公安民警抓獲。

另查明,被告人吳某已賠償被害人夏某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並取得被害人夏某的諒解。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二級,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吳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吳某已賠償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進賢一男子變道超車犯路怒症, 一怒打傷人賠了10萬元還獲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