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一男子变道超车犯路怒症, 一怒打伤人赔了10万元还获刑

进贤一男子变道超车犯路怒症, 一怒打伤人赔了10万元还获刑

因变道超车险发生刮碰 被告人怒打他人获刑

进贤一男子变道超车犯路怒症, 一怒打伤人赔了10万元还获刑

近日,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吴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8年12月31日14:20时许,被害人夏某驾车载客行至进贤县民和镇沿港路东门桥路段,被告人吴某驾驶小面包车与被害人夏某同向直行,期间被告人吴某欲变道超车,两车险发生刮碰。被害人夏某将车停靠在沿港路湖景佳苑小区门口下客时,被告人吴某下车对被害人夏某实施殴打,导致被害人夏某鼻部、眼部受伤。经鉴定,被害人夏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作案后,被告人吴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另查明,被告人吴某已赔偿被害人夏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夏某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已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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