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李曉忠受賄案一審開庭

12月5日上午,鐘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六盤水市公安局副局長、水城縣公安局局長、原盤縣公安局局長李曉忠受賄一案。六盤水市司法局利用庭審契機,組織市委辦、市人大、市政協、市紀委、市組織部等28家單位40餘名領導幹部,在區法院觀摩庭審,讓庭審現場變成了真實的廉政警示教育課堂。

六盤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李曉忠受賄案一審開庭

鐘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 20093月至201511月,被告人李曉忠在擔任六盤水市公安局副局長,併兼任水城縣公安局局長、原盤縣公安局局長的職務期間,利用分管六盤水市公安局科技通訊處及主管轄區全盤工作的職務便利,為項目承包商陳仁明在項目承攬上謀取利益並收受其給予的財物、接受管理服務對象餘邦平等人賄賂共計241. 36萬元。

六盤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李曉忠受賄案一審開庭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相關證據,被告人李曉忠及其辯護人進行質證、辯論,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觀摩庭審的領導幹部表示,走進法院“零距離”觀摩庭審,是一個庭審現場,也是一堂真實的廉政警示教育課堂,活生生的案例敲響了我們每一位幹部廉潔自律的警鐘!

  此次庭審旨在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依法履職的意識,提升拒腐防變和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能力。一直以來,法院始終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依法嚴懲貪汙、受賄等職務犯罪,為促進反腐敗鬥爭持續深入開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本案將擇期宣判。




供稿:鐘山區人民法院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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