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鶴山區:通報四起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典型案例


【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鶴山區:通報四起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典型案例

一、鶴壁集鎮梨林頭村黨支部書記孫秋成、村委會主任孫新海向過路群眾亂收費問題。2015年4月,孫秋成、孫新海安排村民以維護該村橋樑、道路安全名義,違規向過往群眾收取車輛過路費4125元。2019年7月,鶴山區紀委分別給予孫秋成、孫新海黨內警告處分。

二、姬家山鄉施家溝村委會主任原海軍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5年,原海軍違規將本人申報為危房改造戶,領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5000元。2019年7月,鶴山區紀委監委責令姬家山鄉給予原海軍通報批評。

三、姬家山鄉石門村村委會委員姚才富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6年,姚才富違規將本人申報為危房改造戶,領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5000元。2019年11月,鶴山區紀委監委責令姬家山鄉給予姚才富通報批評。

四、新華街辦事處街南居委會主任申春麗違規辦理低保問題。2013年1月,申春麗分別為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已退休居委會主任劉某雲、凌某梅違規辦理低保。2019年7月,鶴山區紀委監委給予申春麗誡勉談話。(鶴山區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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