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醒隔夜酒、酒驾几多愁——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二中队12月1日查获一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2019年12月1日上午8时3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阳区大队二中队接到指挥分中心警情指令,称在双阳区鹿乡镇有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无人员伤亡。二中队接警后迅速派警前往现场处警。在现场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事故中一方驾驶人李某说话时带有酒气,民警随后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李某呼气酒精值为32mg/100ml。其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抽取其静脉血液样本化验。事故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吉林省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初次)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不醒隔夜酒、酒驾几多愁——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二中队12月1日查获一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不醒隔夜酒、酒驾几多愁——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二中队12月1日查获一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不醒隔夜酒、酒驾几多愁——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二中队12月1日查获一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李某之所以酒驾,就是“隔夜酒”没醒惹的祸。据李某讲,他是在事发的前一天晚上喝的酒,一直喝到深夜,早上起来开车出门,没想到发生交通事故。医学实验表明,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时间,因饮酒的种类和量的不同而不同,最长要达到48小时之后才能完全代谢转化。小编提醒:饮酒以后一定要充分休息才能驾驶车辆,切不可轻信自己“身体好、酒量好”而铤而走险。


不醒隔夜酒、酒驾几多愁——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二中队12月1日查获一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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