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縣”以外的縣級政區

對宋代行政區劃有所瞭解的讀者朋友,大概知道兩宋時的“州級”或者說“統縣”政區,有“州”“府”“軍”“監”這四種。至於它們所統轄、統管的“縣級政區”,在大眾印象裡,似乎就只有“縣”了。

而實際上,宋代縣級政區的種類,相較於州級政區,只怕還要更多些……

宋代的“軍”【1】,作為行政區劃,有州級、縣級之分。

前者如京西南路的光化軍(今湖北省襄陽市老河口市)、兩浙西路的江陰軍(今江蘇省無錫市江陰市);後者如河北東路滄州下轄的保順軍(今山東省濱州市無棣縣)、河北西路真定府下轄的天威軍(今河北省石家莊市井陘縣)。

前者的長官或稱“知某某軍”,或稱“某某軍使”。後者則由於所轄的“縣”必然只有一個(即附郭縣),因此長官例兼附郭縣的知縣,即以“某某軍使”兼“知某某縣”,或以“知某某縣”兼“某某軍使”。

【注1:兩宋時的部分州、府有“節鎮名(節度軍額)”,如真定府的軍額為“成德軍”,滄州的軍額為“橫海軍”,等等。這些節度軍額乃是這些州、府的一種別名,同行政區劃上的“軍”是兩回事兒。】

宋代的“監”【2】,作為行政區劃,亦有州級、縣級之分。

前者如梓州路(潼川府路)的富順監(今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荊湖南路的桂陽監(今湖南省郴州市桂陽縣);後者如秦鳳路秦州下轄的太平監(今甘肅省天水市清水縣的一部分)、夔州路雲安軍下轄的雲安監(今重慶市雲陽縣的一部分)。

前者的長官稱“知某某監”;後者的長官則通常由他官兼任,稱“監(知)某某監”。

【注2:宋代的“監”除了州級、縣級的之外,還有“縣以下”的。但這種由縣級政區所統轄、統管的“監”,恐怕已經不能算是“行政區劃”了。這是因為它們同宋代“縣以下”的那些鎮、鄉、城、堡、寨、關、津、場、院、務、井等等類似,經常只負責或財稅、或治安、或軍事的相當有限的(甚至單一方面的)職能。】

尉司

所謂“尉司”,即一種以縣尉(或稱“尉司官”)為長官的縣級政區。但不稱“縣”,而稱“尉司”。

其在宋代相當少見,據我所知,似只有兩處——梓州路(潼川府路)梓州(潼川府)下轄的永泰(安泰)尉司(今四川省綿陽市鹽亭縣的一部分)、夔州路忠州下轄的南賓尉司(今重慶市萬州區的一部分)。

鎮、城、堡、寨、關、津、場、院、務、井

如上文註釋2中所說,宋代的鎮、城、堡、寨、關、津、場、院、務、井這些,通常都是隸屬於縣級政區的,負責相當有限的、甚至某個單方面職能的機構,而不能算是一級行政區劃。但另一方面,其中實則也有性質更接近於行政區劃,且與縣平級的存在。

宋代“縣”以外的縣級政區

引自餘蔚《宋代的縣級政區和縣以下政區》

上表所列,便是北宋哲宗元符元年(1098年)時延安府(今陝西省延安市)下轄的縣級政區。其中既有縣、監,亦有城、寨、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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