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文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东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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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海南省文昌市冯坡镇原党委书记陈东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向文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东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陈东明,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东明时任文昌市龙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冯坡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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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海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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