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新加坡要實現智慧國家2025,金融科技不應只想著“顛覆”

作者:白士泮(新加坡國立大學客座教授、原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學院院長);丁昌選(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副處長);閆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商學院戰略系高級講師兼雙語MBA學術主任)

編者注:本文原載於新加坡《聯合早報》,原文標題為《金融科技推動科技金融》

新加坡《智慧國家2025發展規劃》,將新加坡金融業的未來發展描繪成全球領先的創新型智慧金融中心。縱觀當前全球金融活動日益複雜,金融科技 (FinTech) 與傳統金融機構有效融合和協同,是實現這一目標並保持領先的重要途徑。

金融本質上是根據收益和風險的預期,對收取回報的權利進行交易。交易本身並不創造價值,只是價值之間的交換,而交換有兩個要求,即公平和效率。能否實現最大程度上的公平,依賴於人們的信用,而信用問題的關鍵則是信息不對稱,由此造成金融市場內的交易摩擦等一系列問題,從而增加了交易成本、弱化了金融市場有效性。傳統金融機構一直以來都面對難以有效處理信息不對稱問題。同時,和其他大型跨國公司一樣,國際金融機構,大都存在組織與運作的靈活性 (Flexibility) 和便捷性 (Agility) 不足,消費者體驗不理想等問題。

身處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浪潮中,“顛覆”成了各類科技推動和發展的代名詞。但是,我們必須明確地指出:金融科技不是用來顛覆傳統金融機構的!金融科技將為傳統金融機構的發展,提供有效的技術支持和商業模式創新的補充,為行業發展注入新的動力,開拓新方向。隨著大數據分析技術的發展,信用評估不斷改善。傳統金融機構的數據獲取與評估能力,已經不足以支持當代人日益增長的金融服務需求中所需要的信用評估,金融科技補充傳統金融機構大數據信息獲取和分析能力不足的缺陷。

金融科技通過利用快速發展的信息技術,最大程度上減輕信息不對稱問題,促成交易,並改善消費者體驗。因此不難理解,我們目睹了銀行機構與各大互聯網或科技公司聯手,如在中國,工商銀行與京東,中國銀行與騰訊,建設銀行與螞蟻金服,農業銀行與百度;在新加坡,星展銀行與GoJek,大華銀行與Grab,華僑銀行與小米都建立合作關係,彼此取長補短,互補共贏。日前,新加坡政府也宣佈將發放五張數碼銀行牌照給非金融行業企業,這一政策就被市場解解讀為利好,政策宣讀當天,新交所以及本地銀行的股價多出現較顯著上漲,這便是最好的例證。

傳統金融機構並不缺乏創新能力,各類金融衍生品創新可以說做得美侖美奐。但是,我們不得不指出,大部分創新對於普通民眾,還是有些遙遠;對於合格投資者,或多或少也有些過度創新。金融科技最突出的優勢就在於創新,可以突破傳統金融機構普惠性不足的發展瓶頸。傳統金融機構難以服務於信用評級相對較低或者信用記錄缺失的中小企業和弱勢群體。

當前,金融科技可以通過廣泛應用信息技術,獲取大數據,利用雲計算,深度學習等先進算法對信息甚至是非財務信息進行分析加工、提取應用,促進小額貸,推動小微金融發展,從而將眾多難以獲得傳統金融機構服務的中小企業和個人納入金融服務範圍。正如李開復博士在《AI-未來》一書所說:

“除了明顯的財務指標,人工智能用貸款審核人員認為無關緊要的數據來做出分析,如用戶輸入出生日期的速度,手機電池還剩多少電量以及數以千計的其他數據。這些數據人類是看不出與貸款的風險有關,那是因為人類難以識別海量數據中隱藏著關聯性。但人工智能用數百萬筆貸款數據來訓練算法,發掘了和信用相關的數千個弱特性,這些不尋常的指標成為審核貸款的‘新審美標準’,取代了個人徵信的傳統標準。”

金融科技可以促進傳統金融機構的基礎設施改造升級。金融科技的落腳點是對信息技術的應用,可以利用信息技術對傳統金融機構的後勤支持、合同管理、投資策略、服務終端等進行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搭建傳統金融機構的科技生態環境,改善管理、提升效率、改進消費者體驗。

金融科技可以深化傳統金融機構的價值鏈條和風險控制能力。傳統金融機構側重於對已有歷史信息的評價,難以充分挖掘潛在信息,難以關注到客戶的全部價值鏈條,更難以及時、動態地滿足客戶的金融服務需求。金融科技可以利用信息技術優勢,通過建立信息平臺和客戶激勵機制,鼓勵客戶主動分享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用場景,對價值鏈條的重要環節實現動態跟蹤,進而動態瞭解企業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需求,有效抓住金融業務的切入點,與客戶分享成功執行新解決方案而創造的價值。

金融科技可以促進傳統金融機構的金融產品和商業模式創新。傳統金融機構的特點是資產的安全性高,但是對於普通民眾,在金融產品和服務的種類方面十分有限。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利用自身較強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研發能力,借力傳統金融機構的資產安全優勢,形成協同效應,在較低的成本基礎上,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同時將金融科技手段滲透進傳統金融機構業務的各個環節,創造新的商業模式,彌補傳統金融機構中,普通消費者體驗較差的短板;提升金融效率,增強時間上的靈活性和地理空間上的便捷性。就像目前正在英國與歐洲崛起的“開放銀行 (Open Banking)”模式,銀行通過建立並開放公共應用程序接口 (API: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 端口,允許第三方,如金融科技公司,在獲取銀行客戶授權的情況下通過 API 端口對銀行客戶的金融數據進行訪問與應用,以便設計並提供更好的產品與服務。由此,金融科技公司和銀行的關係由競爭轉為合作,就像手機的應用軟件App發展商和手機操作系統一樣的關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 也通過其網站公開《金融科技API登記簿》,金融機構可以自願登記,與金融科技初創企業共享客戶數據與其他信息,鼓勵類似於“開放銀行”的發展。

在我們討論“顛覆”的時候,不應該把傳統金融機構視作金融科技的攔路虎,傳統金融機構為金融科技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金融科技的屬性首先是科技,科技本身並不具備金融功能,只有與金融有效結合才能體現出金融價值。傳統金融機構對現有業務的升級和改造、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等需求,都可視為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的動力,共同拓展商機,創造客戶價值,實現雙贏。要說“顛覆”,那麼被顛覆的應該是我們既有的過時保守的思維模式,金融科技是推動我們金融業向科技金融 (Technology-Based Finance) 發展的重大動力,實現對傳統金融機構的未來發展與創新的機遇。就像“競爭”是推動市場經濟發展的源泉和動力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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