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女性平均受35次家暴後才報警?如何判斷一個人有暴力傾向?

2019年11月25日,“世界消除對婦女暴力”成立近60年的這天,一箇中國女孩的一句

“我被家暴了”,讓國人熟知了這個一直存在卻也一直被忽略的節日。

為何女性平均受35次家暴後才報警?如何判斷一個人有暴力傾向?


相信大家的朋友圈這兩天已經被宇芽的經歷和下面這段讓人無助又恐懼的視頻刷屏了,被強行拖出電梯後,男友沱沱開始了交往一年中的第四次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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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次家暴僅僅十天後,宇芽又被打得像牲口一樣癱在床上,動彈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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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芽在朋友圈裡控訴沱沱後,沱沱的兩任前妻也站了出來,原來,曾經是宇芽眼裡的完美男人的沱沱,一直是個家暴狂。

就在眾人為宇芽鳴不平,抵制家暴時,又傳出蔣勁夫二次被女友控訴家暴的新聞。在一起不到2個月的時候,Julieta就已經被多次家暴。

就在去年,他的前女友中浦悠花也控訴被家暴。這個“暴虐成性”的男明星再次為家暴話題添了一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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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兩起家暴熱搜事件,再一次證明了“家暴只有0次和N次”

視頻裡,宇芽後悔萬分:“每一次家暴,當時我都沒有想過要報警,這是我現在覺得特別後悔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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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沱的第二任妻子也後悔自己之前的沉默:“那個時候夠勇敢早一些把事情說出來,就不會有這麼殘暴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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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忍受了一次次家暴,忍受著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摺磨,直到受不了才選擇離開。無數人都在問:“為什麼不在第一次離開?”

是啊,為什麼不在第一次被家暴時就選擇離開?這個在旁觀者眼裡毫無疑問的選擇,怎麼對陷入家暴的人就成了千古難題。

不僅僅是宇芽,根據全國婦聯數據顯示,在中國,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遇家暴,而女性平均遭受35次家暴後才會選擇報警,真的是一串相當驚人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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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全球,被家暴但沒有離開的女性也比比皆是。在20世紀60年代,西方就已經關注起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並發展出一套成熟的理論,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受虐婦女綜合徵(The Battered Woman Syndrome)”。

提出者是美國心理學家Lenore Edna Walker,她成立了家庭暴力研究所,並採訪了1500名遭受家暴的婦女,撰寫了《The Battered Woman (受虐婦女)》一書,獲得了1979年傑出媒體獎,並於1987年入選“科羅拉多州婦女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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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er博士)

“受虐婦女綜合徵”指長期受家暴的婦女表現出的一種獨特的行為模式。這種綜合徵可以看成PTSD(創傷後應激障礙)的一種,表現為受害人認為被毆打是自己的原因且自己無法脫身。

“受虐婦女綜合徵”有四個階段:1)拒絕(Denial):拒絕承認自己受到的暴力對待是“家暴”,或者告訴自己“這是偶然事件”;2)內疚(Guilt):認為自己被毆打是自己造成的;3)覺醒(Enlightenment):認識到自己被毆打不是自己的問題,看清了自己的伴侶有施虐型人格;4)歸責(Responsibility):確信施暴者應負全責,在這個階段,受害人會試圖從這段親密關係中逃離。

但是很多受害人,並沒有發展到第3階段和第4階段,要麼一直在1/2階段轉不出來,要麼就已經被打死打殘了。

為什麼受虐者不離開?

家暴中的女性,想要離開沒那麼容易

Walker博士在“受虐婦女綜合徵”這個概念下,提出一個新的名詞“暴力週期(Cycle Of Violence)”。

她發現,婚姻或同居關係中的暴力是持週期性變化的,總的來說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週期——氣氛日趨緊張(Tension Building Phase)

這一時期,雙方的關係變得越來越緊張。一方很容易生氣、緊張或煩躁,而另一方往往會自責並以愛為名合理化對方的行為,逆來順受。這個時間可能是數週、數月或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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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芽不及時給錢,男方就急不可耐馬上語音轟炸)


第二週期——嚴重暴力(Acute violence)

這一階段,暴力行為更常見,且更嚴重。更關鍵的是,男方家暴不是因為女方做錯了什麼,完全是根據自己的心情。而女方,則對男方的暴虐感到難以置信和無能為力,傾向於孤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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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芽第四次被家暴,沒有原因)


第三週期——和解/蜜月(Reconciliation/honeymoon phase)

男方真心地懺悔,求得女方的原諒。而女方也認為,這個時候的男方才是正常的,是愛自己的,選擇留下來幫助男方改掉壞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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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家暴後,前男友又照例來求和,幸好宇芽沒有心軟,從循環中走了出來)


但是,這樣的原諒換來的往往只會加劇暴力。很快,暴力循環的週期會再度開始。緊張——暴虐——原諒,循環讓女人相信有變好的那一天,也讓她們自願留在暴力環境裡

聖母心贏不來浪子回頭,更贏不來幸福婚姻。越早明白這個道理的人,就越能做出正確的抉擇。

沱沱總共離過三次婚,他還有一個前妻,是屬於閃婚形式的。女方是作家桑格格的閨蜜,桑格格說因為兩個人爭吵不斷,閨蜜很快就和對方離婚了,也成了唯一沒有被沱沱家暴過的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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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格格說是閨蜜的“烈性”保護了她,但在常爸看來,這份烈性裡除了爽快和利落,還包括對細節的觀察。

也許正是某些蛛絲馬跡,讓這個女人看到了沱沱真實的一面,才選擇離開了。而宇芽原本也可以,每一個正深陷家暴漩渦的女人都可以。

因為在陷入家暴前,其實有很多跡象就已經在敲響預警。

家暴,都是事先張揚的兇殺案

關於如何識別渣男,著名的犯罪心理學家李玫瑾已經提出女孩對兩種人要特別注意:

一種是邊緣性人格,“比如陳世峰(江歌案中的罪犯)就屬於邊緣性人格,這種人好的時候特別好,然後說急的時候就急,所以他是在一個界限的兩邊跨來跨去。”

一種是被動攻擊型人格,這種人的特點就是壓抑,外在表現和內心完全不一致。什麼時候都端著,都是老好人,也很危險。

說實話,這兩種人的確危險。但現實生活中,沒有人會腦門上掛著“離我遠一點”的標誌。兩個人的交往中,也很有可能曲解:

“男朋友對我超級好,真幸福”

“男朋友總是委屈自己成全我,真愛我”

那麼,我們該如何預測危險,讓自己遠離渣男呢?常爸最近發現一本超級實用的安全指南《The Gift of Fear》,中文翻譯為《注意!有人在盯著你》。

為何女性平均受35次家暴後才報警?如何判斷一個人有暴力傾向?

這本書的作者是加文·德·貝克爾,是美國著名的危險預測專家,是美國司法部任命的總統顧問委員會委員,擔任過布什、克林頓和里根總統的安全顧問。

所以,貝爾克在危險預測領域可是個十足的大拿。之所以對危險這麼敏感,源於他的童年。

小時候,貝克爾生活在一個充滿暴力的家庭。她有一個吸毒、暴虐的母親,妹妹和他經常被打。在他10歲時,母親向繼父開槍,但卻差點打死了他。

大概是生存本能,讓他具有了超越普通人的危險預測能力,能從生活細節裡預測危險,自成一派。

他的理論非常具有實操性,讀了就能用,文末常爸摘錄了他提到的判斷一個人“是否有暴力傾向”的30種跡象,其中最讓常爸印象深刻的就是:

要相信自己的直覺

“直覺是人類給予認知發展的一種神秘反應,是調動我們的既往經歷、預測能力和感官信息,對信息進行處理,科學家將這個過程描述為‘預測進程框架’。”

有時候,直覺比邏輯更重要。因為它的優先級永遠是“對我有利”。

雖然我們相信“眼見為實”,但面對那些善於偽裝的惡意者,光“眼見”已經不能看穿一切。這時候,直覺卻可能輕易拆穿他們的把戲。

就像,宇芽初出見面對沱沱的印象極好,還慶幸自己遇到了這樣的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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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剛剛交往時她就有種“被忽悠了卻無法解釋”的不舒服感覺。

沱沱說讓宇芽代買呼吸機,可到貨時卻說是宇芽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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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遺憾的是,這種不舒服的感覺被她一次次地忽略或者說故意被自己說服了。

緊接著,看到沱沱暴力虐待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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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老年痴呆的婆婆鎖在雜物間,還嫌棄婆婆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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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種跡象都表明,沱沱並非一個仁慈的人。儘管這樣的暴虐沒有發展到自己身上,但這並不代表永遠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貝克爾就認為,第一直覺非常重要,往往在關鍵時刻能救人一命。

韓國首爾有一個視頻讓人心驚。一個女孩被一名男子尾隨,女孩剛進門,男子的手就拍到了門板。就差一秒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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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發生這樣的巧合,並不只是意外。監控顯示,女孩從小巷開始似乎就覺察到了異樣,頻頻回頭。雖然她沒什麼證據,但憑藉直覺快速進門、關門,救了自己。

國外有一個媽媽,就告誡要出門的女兒:“如果你身邊有什麼事或什麼人讓你感到說不出來的恐懼,趕快離開那個地方。”

為何女性平均受35次家暴後才報警?如何判斷一個人有暴力傾向?

所以,請一定要相信自己的第一直覺,這是人與生俱來的本能,覺得在關係裡不舒服、彆扭,就是危險預警信號。

關於如何判斷男方有沒有暴力傾向,貝克爾在書中列出了30種跡象:

1. 女方的直覺告訴自己有生命危險。
2. 剛開始交往的男友把許諾、同居、結婚等事情提上日程。

3. 他經常用威脅、欺壓和動粗的方式解決問題。

4. 他用言語虐待對方。

5. 他用恐嚇、威脅的手段控制女方,包括身體傷害、損毀名譽、控制自由、揭發隱私、拋棄、自殺等。

6. 他生氣的時候會摔東西或扔東西,甚至表現出象徵性的暴力行為,比如把結婚照撕成兩半,或把照片裡的頭像刮掉等。

7. 他曾毆打過前妻或前女友。

8. 他酗酒或嗜藥過度。

9. 他把自己的粗暴行為歸咎於酒精或藥物,比如,“我喝醉了,才會幹出那種糊塗事”。

10. 他曾因恐嚇、跟蹤、強暴、毆打等侵犯行為被警察警告或逮捕過。

11. 他有粗暴行為不止一次。

12. 他用金錢來控制妻子或女友的行為、購物和活動。

13. 他討厭那些把妻子或女友叫出去的人或事,他要求女方向他彙報一舉一動。

14. 他不接受別人的拒絕。

15. 他希望雙方的關係能持續下去,喜歡說“一輩子在一起”“不管怎樣”之類的話。

16. 他有強烈的情感,比如強烈的愛、恨、嫉妒或忠誠,但對方可能並不容易接受它。

17. 他總把自己粗暴行為的次數往低了說。

18. 他頻繁地向人討論自己的妻子或女友,並從她的關係中獲得自我認同感。

19. 他拉攏女方的朋友或親戚,以保持或修復和女方的關係。

20. 他跟蹤或監視妻子或女友,

21. 他認為大家都串通好了對付他。他覺得妻子或女友身邊的人都在唆使她離開自己。

22. 他拒絕改變。他留給別人的印象是不靈活的、不願妥協。

23. 他認同那些媒體、影視或歷史上的危險人物,喜歡拿自己和他們做比較。他認為那些人的行為是正當的。

24. 他容易沮喪、憤怒或鬱悶,深受情緒波動之苦。

25. 他把自己製造的問題歸咎於別人,拒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26. 他把武器視為權力、操控或報復的工具。

27. 他把武器視為自己人格的重要部分。他有一把槍,或者喜歡談論搶,看槍械雜誌,或者有收集武器的嗜好。(這一條國內不適用)

28. 他把“男人特權”作為行動信條,把妻子或女友當作奴僕,自己作全部重要的決定,認為自己是一家之長。

29. 他在童年遭受過暴力事件,或目睹過暴力行為。

30. 他的妻子或女友害怕有一天被他殺掉。她向朋友提起過這樣的憂慮,或者為她有一天離世作出安排,比如委託某人日後照顧她的孩子。

根據以上列舉的30條,再借助自己的直覺,其實很多女性就可以避免悲劇的發生。

而對主動承諾、無視拒絕這種重要警訓,有一個其實就夠了。

剛交往,沱沱反覆跟宇芽承諾“不打女朋友”就很奇怪。只是,宇芽又忽略了這個重要警示。

為何女性平均受35次家暴後才報警?如何判斷一個人有暴力傾向?

我們嚮往美好的生活,嚮往純潔的感情,嚮往甜蜜的婚姻,但這一切的前提是,我們有足夠的智慧,辨別黑白與是非,看清眼前的那個人是狼還是人。

海倫凱勒曾經說過:“這個世界充滿苦難,但也充滿了克服苦難之道。”遭遇家暴是一種不幸,但總有辦法獲得新生。



宇芽和她的朋友們,以及沱沱的兩任前妻都很勇敢,可以站出來講述和指認這件事,及時止損,並喚起大眾對家暴的認知和關注。而對於更多身處家暴的女性來說,沒有跟知名美妝博主相媲美的發聲平臺,難道只能繼續坐以待斃嗎?

希望今天這篇文章可以給你啟發和離開的勇氣,因為選擇離開是擺脫婚姻暴力的最好方法,雖然這對女性來說並不容易。特別是有些男人不能忍受女人離開自己,因此有可能把危險升級,對她不惜下毒手。對於更多普通女性來說,貝克爾給出的建議是:對於這種惹不起的男人,一定要躲得起。特別是,如果你感覺自己有被丈夫或男友殺害的威脅,貝克爾強烈建議離開他,想辦法讓他找不到你,或者根本無法接近你。

因為成百上千的婚姻暴力案件中,貝克爾得到的教訓是:悄悄離開他,比試著改變他或者跟他鬥要更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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